回答|共 364 个

good99 LV7

发表于 24-11-2010 17: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
angel_luo 发表于 24-11-2010 13:48

抓坏蛋啊?不就是你提起的吗?

休兵了。斑竹的标题是“婚前购房该归谁”,不是买房子问题。大家不用跑题啊

good99 LV7

发表于 24-11-2010 18: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算盘打得再精,也是人算不如天算。
那个妈妈知道她几时会死吗?她与老公都走了,房子还不都是独生儿子的。
...
深水冒泡 发表于 24-11-2010 16:47


意外是小概率的,应该不在盘算之内。

算计的是怕活着的时候被反攻倒算。

gydlsgp LV5

发表于 24-11-2010 19: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9# angel_luo


哦~~~~
原来你只是从媳妇角度分析啊。我还以为你不但从媳妇角度分析,而且将这个分析作为论据,来进行讨论。
众所周知,你一直支持财产公证,所以,那个聪明妈妈做婚前财产公证;关于自己的财产归个人,不用说财产本来就是他们家的。所以你是支持的哦~~~~但是,你对聪明妈妈这种做法是不赞成的。矛盾啊,不过世界总是出于矛盾中。

关于那个妈妈做法,其实也是针对“媳妇”的,和你将来可能遇到“不待见的媳妇”的出发点是一样的。

不仅仅是有钱人看重钱,人人都看重钱。很多有钱人都在做善事。

没有断章取义,我没有说遇到好媳妇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是最好结果,没有必要继续分析。
不过,婆媳关系也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可能性不会很小。不是说一定不好,可能大家都没有错,但就是不对眼。

gydlsgp LV5

发表于 24-11-2010 19: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8# 深水冒泡


这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关于继承的法律问题。

VIVO99 LV11

发表于 24-11-2010 22: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熊猫妹妹的清晰敏捷的思路和率真的性格。我觉得她的观点没有错,东西送给别人了,他怎么处理时他的事情。对我来说,我有钱也不计划给儿子买房子,房子是他们夫妻两个的事情,自己去奋斗吧,有余钱就只考虑自己的退休生活好了。:_bylllll" />

VIVO99 LV11

发表于 24-11-2010 2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购房谁花的钱就归谁。:_qrjlwll

VIVO99 LV11

发表于 24-11-2010 22: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购房谁花的钱就归谁。:_qrjlwll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5-11-2010 10: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ngel_luo 于 25-11-2010 10:18 编辑
回复  angel_luo


哦~~~~
原来你只是从媳妇角度分析啊。我还以为你不但从媳妇角度分析,而且将这个分 ...
gydlsgp 发表于 24/11/2010 19:09



    那个妈妈没有做财产公证,如果她想到了财产公证这条,她就不会把房子写自己的名字了,而是直接写儿子的名字。

我不反对她这样处理财产,我只是觉得,不用这么小肚鸡肠的去防未来的媳妇。即使是这么想的,也不用到处去跟别人唱。
其实这也多少对媳妇不公平,儿子结婚的时候,女方如果在意男方的条件,看到男方有房,也许很满意就结婚了,这时候想到的也许并不是以后可以得一半房产,但是有个房子就有安全感。但是以后如果因为这个房子实际上并不是儿子的,可能会引起种种矛盾。例如,如果媳妇和儿子的关系很好,但是因为矛盾和婆婆闹僵了,这时婆婆说一句“这房子是我的,你给我滚出去!”,这叫媳妇情何以堪? 如果房子是老公的,不管怎么吵架,只要没有离婚,也不至于被赶出去。

我也说了,即使我以后的媳妇我不喜欢,如果我儿子喜欢,愿意分房产给她的话,我没有意见,因为房子本来就在我儿子名下,由他自己处理。但是我想这个妈妈肯定是不愿意的,他会认为媳妇坏,儿子不该分给她房子,殊不知儿子并不讨厌媳妇,只是自己讨厌媳妇,所以这时候婆婆就成了“第三者”了。

一般情况下,总是媳妇比婆婆难做,媳妇熬成了婆婆了,又忘了自己做媳妇的时候的难处了,希望我以后不会这样。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5-11-2010 10: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抓坏蛋啊?不就是你提起的吗?

休兵了。斑竹的标题是“婚前购房该归谁”,不是买房子问题。大家不用跑题 ...
good99 发表于 24/11/2010 17:57



    哈哈,坏蛋是谁?
说你不讲道理呢,你也不爱听

你回头看看第9楼,是你自己提起男女平等问题的。

本来大家都是在讨论房子的问题,要跑题也只是跑到了婆媳问题。“男女地位平等的问题”这一块讨论是你开辟出来的新天地哈。。。。不要把你自己干的事赖在我头上。

看你说休兵说了两次了,还休不?

good99 LV7

发表于 25-11-2010 11: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坏蛋是谁?
说你不讲道理呢,你也不爱听

你回头看看第9楼,是你自己提起男女平等问题的。

...
angel_luo 发表于 25-11-2010 10:22

我是讲休兵。不过,你无端指责你让我怎么休?

九楼:“中国女性地位太高,因此,不需要什么保护什么的。现在有小三的话,法院还是会照顾的,不过,应该跟女性地位低的新加坡等西方国家没办法比了:这边,正常离婚LG也是得养着LP的。有得有失啊

哪里提到男女?中国女性比新加坡女性地位高,哪里提到了男的?这也能理解成男女平等问题?:dizzy: 要抓辫子也抓准点的啊。

我休兵,只要你不要再把秃子头上的虱子说成是大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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