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64 个

haiyan_law LV6

发表于 23-11-2010 22: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ngel_luo


!@#$%^&*
越来越不懂了~~~~

看见您后来的回帖:您如果有儿子了,也写他的名字.... ...
gydlsgp 发表于 23-11-2010 19:11


估计熊猫MM看错了,看成那个聪明妈妈写成自己的名字了,就是房子是婆婆的名字。。。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4-11-2010 02: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ngel_luo


!@#$%^&*
越来越不懂了~~~~

看见您后来的回帖:您如果有儿子了,也写他的名字.... ...
gydlsgp 发表于 23/11/2010 19:11


哪有一样?人家妈妈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不是儿子的名字好不好!你回头再看看清楚。。。

我不喜欢这样的,可能个人习惯不同哈,长那么大了20多岁了快要结婚了还什么都妈妈管着。讨个媳妇也要妈妈防着,如果是我,这样的房子我宁愿不要。

可能我从小家里给我的教育就不同,我属于放任自流的,我不喜欢被管。我爸**方法就是,给你了就是你的,我们就不管了,你爱咋地咋地,使好了是好事,使坏了自己就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我小时候过年的时候拿的压岁钱不管再多,也是在我自己手上的,想存想花随便我自己,我妈妈可不会说怕我乱花还是被人骗,要帮我存起来。

我以后如果给儿子买房,如果儿子找的老婆我不喜欢,我就写儿子的名字,儿子如果愿意分给他媳妇,我没意见,送给他了就是他的财产,爱怎么支配怎么支配。如果儿子找的媳妇我喜欢,我自动直接写两个人的名字,有个大好机会促进婆媳关系,何必浪费,反正最后怎么兜兜转转,财产也是后辈的。没想过别人来骗我家的钱,相信孩子的眼光,如果真的被骗了,相信他也不会有下次了。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4-11-2010 03: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东拉西扯的,比完新加坡,我照跟你比新西兰、美国。问题是,眼前你都比不好,扯那么多不是浪费大家时 ...
good99 发表于 23/11/2010 21:23


我发现你很霸道,首先提出来跟西方比较的是你本人,不是我。。。。现在还来怪我。。好冤枉

要拿中国跟新加坡比,又专调那些只在新加坡才有的特别的点来比,很无语。

中国鲜有PR申请,公民申请这种东西,外国人移民的比率比起新加坡来说,根本可以忽略。这怎么去比?我也根本都不知道中国接受PR,公民的男女比例是多少,要求有没有不同。如果你知道,请提供资料。

夫姓这个东西,我说了N次了,不想再说了。你非要觉得是女性地位的表现,你随便。敢问新加坡的女生冠夫姓的到底有多少?10个里面有几个?有2个吗?至于让你这么激动吗?

赡养费的问题,如果我之前看过的没错的话,不是只有男人付赡养费给女人,女人有时也需要付赡养费给男人。离婚是,赡养费的多少的判断,是根据一方在婚姻过程中对家庭做出的贡献。你看到的很多男性要给女性很多赡养费,是因为很多家庭主妇没有工作,但是在婚姻中不断的照顾家庭,间接导致不能工作,这样的贡献非常大,所以离婚后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直到女方再次结婚(意为有另外的人照顾)。反之对男方也一样。如果男女双方都收入不错,也没有小孩的问题,赡养费是可以为零或者很少的。我觉得这只是ZF看中家庭关系的一种表现,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高赡养费达到牵制作用,阻止夫妻离婚。离婚在新加坡的处理方式本来也就是很特别的,离婚都要离个三年,这跟中国有什么好比的。

反例我就不举了,因为这些点我根本就不赞同是可以用于判断女性地位的。而且我对你的想事情那么绝对的方法实在是接受不了,不是正就是反。对我来说,除了正反,中间还有无数可能性,我喜欢都考虑到。

如果按照你这样专挑特殊点来比的话,我觉得要没完没了了。比如说比比两国的二 奶率呀,受教育程度率啊等等,保姆率啊等等。新加坡没什么二 奶吧,女性比较看重自己的人格吧?基本上没什么文盲吧?本地女性几乎没有做保姆的吧?这样都拿来跟国内比比,有意思不。。。。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4-11-2010 03: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熊猫MM看错了,看成那个聪明妈妈写成自己的名字了,就是房子是婆婆的名字。。。 ...
haiyan_law 发表于 23/11/2010 22:45



    我没看错,那儿子以后和媳妇要入住的上海的房子,就是婆婆的名字,婆婆故意这么写的,因为担心未来媳妇是意来骗财产的。这样万一以后儿子离婚了,媳妇也分不到那个房子,因为房子是婆婆的名字。

小小一片云的原文如下:

关于这个问题,我说一下我认识的一位聪明的女人是怎么处理的。
7年以前,那女人的儿子在上海读大学,她去上海买了店面和房子,给儿子买的,全部属自己和劳工名下。
家里有一栋洋房,就属儿子名下。
大家都很奇怪,她说:以后不知儿子会找一个什么样的媳妇的,上海的房子儿子肯定用得到。假如媳妇不好,离婚,房子在他们自己名下,一点也分不走。家里的房子,属儿子名下,媳妇对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也争不走。这是聪明的妈妈 的做法。

I_Love_Kiwi LV18

发表于 24-11-2010 1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还在继续中啊, 我继续围观~~

sysg LV11

发表于 24-11-2010 10: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官难断家务事啊,这辩论根本没个终结的。

大家消消气,想想怎么过好日子最重要

good99 LV7

发表于 24-11-2010 12: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你很霸道,首先提出来跟西方比较的是你本人,不是我。。。。现在还来怪我。。好冤枉

要拿中国跟新 ...
angel_luo 发表于 24-11-2010 03:06


动不动就喜欢说别人霸道的人自己其实就应该检讨。

不想跟你争什么,因为到底什么是论点都不清楚。我只介绍一些东西给大家分享。

除了我前面说的那些,还有法律上规定了男女的不同。中国,在法律上是男女完全平等的。注意,是法律上,比较清晰,不用大家在这里说有的没的。

如果男方是新加坡人,妻子是敌国公民,所生小孩可以是新加坡公民;反之,如果女方是新加坡人,丈夫是敌国公民,所生小孩不可以是新加坡公民

如果男的是新加坡人,则所生小孩可以自动是新加坡公民;反之,单独女方是新加坡人,在国外生出的小孩,不能自动获得新加坡国籍。当然,这条,在5、6年前取消了

good99 LV7

发表于 24-11-2010 12: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说过什么冠夫姓的问题,有人指出,在新加坡不超过两成?我心里真的很震惊:很少的啊!如果算上历史因素等等,大约能有5%也不错了啊。为了5%这么小小的数字我至于把它提出来吗?

仔细想想我没这么笨吧?嗬嗬,比较一下中国就知道了。我一贯的主张:比较相对性。中国的比例是多少?大概0%吧。差别就打了吧

这个数字都很小,但都反映那么一点问题:谁比较有更高的社会地位?中国至少从法律、社会认知上老早男女平等了。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4-11-2010 13: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不动就喜欢说别人霸道的人自己其实就应该检讨。

不想跟你争什么,因为到底什么是论点都不清楚。我只介 ...
good99 发表于 24/11/2010 12:11




难道新加坡的法律没有标明“男女平等”?请读《新加坡婚姻家庭法》,里面有提到这一句。

话说回来,男女到底平等不平等,不是法律里面4个字就决定了的,社会现象大家有目共睹。法律还说“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切平等”呢,还不是有那么多种的人在被歧视中。同为公民,A公民歧视B公民歧视是违法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法律管不管?

有的没的的东西也是你先开始说的啊,都是你先开始举例的,我只是陪着你说而已。我的风格就是只说我的意思先,要是有人开始举例了,我就也举别的例。

我只是觉得你老是爱跟胖子比瘦,跟矮子比高,拿自己国家的优点去比别国的缺点,拿别国特殊的点比我国可能没有的点,这样不客观不公平,无可比性。

既然国际权威组织都对男女地位问题进行调查,有了结果了,我觉得来说还是相对客观的,至少比你找的点都客观多了,普遍多了,比较有可比性,例如女性从政的人数比率等。

你要是想要继续纠结在新加坡这些本国的特殊政策上,我只能说,和别国没有可比性,我不想参与这块的讨论了,怎么说也不明白。再说一次,我不知道中国的批准PR和公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已经小孩的归属如何判断,所以我无法在这里举反例给你。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4-11-2010 13: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官难断家务事啊,这辩论根本没个终结的。

大家消消气,想想怎么过好日子最重要 ...
sysg 发表于 24/11/2010 10:26



    呃,大家包括我不?

我没气啊。。看得出有气么?我好乐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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