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64 个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3-11-2010 17: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问题所在:社会已经到了房子可能被不合理占有的地步。谁有这么大能耐?一目了然。

许多人在那里讨 ...
good99 发表于 23/11/2010 14:04



    2001年已经修改法案了好吗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小飞猪 LV16

发表于 23-11-2010 17: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昨天是一边复习一遍回帖,可能心不在焉,现在我有空了,考完了

我认真点哈 ...angel_luo 发表于 23-11-2010 16:48


我觉得熊猫MM也好可爱;P
认真点绕啊,绕晕一个是一个啊;P

小小一片云 LV11

发表于 23-11-2010 17: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一回帖了,有点忙。
来后续一下,那个聪明女人的故事。
人家现在儿子,媳妇在美国,然后几年后回上海。
到时,他们退休了,准备去上海抱孙,买的房子自己住,支持儿子媳妇再买一套。

多聪明的女人,你想婆婆媳妇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容易吗?
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让儿子媳妇买靠近点,在自己家带孙,让儿子,媳妇吃完饭再回新家。
一家人容易相处。
凑上媳妇父母来了,也不会住一起,少矛盾。

大家说这样的婚前购房需要公证吗?

freesoul99 LV5

发表于 23-11-2010 17: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都是钱多了闹的,想当年都是一穷二白的无产阶级,哪这么烦心事哦

瞎感叹哈哈,大家继续绕

:_blll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3-11-2010 17: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一回帖了,有点忙。
来后续一下,那个聪明女人的故事。
人家现在儿子,媳妇在美国,然后几年后回上海。 ...
小小一片云 发表于 23/11/2010 17:27



    没看懂您说这个后续的意思

婆婆媳妇住在一起不容易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真理,不需要多聪明也能知道,然后呢?

其实吧,您从一开始就跑题了。

人家讨论的是婚前买房,说的是夫妻双方买房要不要公证,压根就不可能有什么婆婆在里面

你这个例子实际上只是妈妈给儿子个人买了一套房子。夫妻结婚没有买房子,儿子个人婚前也没有买房子,夫妻结婚后才打算买房子。
所以没有婚前财产这一回事,因为那房子是婆婆的不是儿子的。媳妇是跟儿子结婚,又不是跟婆婆结婚。

这样的“婚前购房”不需要公证,因为是婆婆在儿子结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公证了也是婆婆的名字。。。其实不算婚前购房,只能算婚前借房,儿子跟妈妈借了个房子结婚后住。

小小一片云 LV11

发表于 23-11-2010 18: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5# angel_luo
做妈了后,你就看明白了。
我现在准备出门去拜拜。  :_btll
如果有那么一天,命中注定,让我儿子看上你女儿了,
那我的日子还真不好过了。   :'(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3-11-2010 18: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ngel_luo
做妈了后,你就看明白了。
我现在准备出门去拜拜。  
如果有那么一天,命中注定, ...
小小一片云 发表于 23/11/2010 18:21



    这里讨论的是法律问题,结婚前买房的财产分配问题,关小两口的事,跟做不做妈有什么关系啊?

不过如果你以后讨媳妇处理房产的手段和你所谓的那位“聪明妈妈”一样,恐怕是女方要避之不及吧。。

况且,我不一定生女儿呀,放心啊,就算生女儿咱也遇不上。就算你儿子看上我女儿,我女儿也不一定能看上您儿子啊呵呵。。。:_ttmmll

我以后要是生儿子,有钱给他买房,我肯定写儿子的名字,媳妇人好的我又喜欢的话,我愿意写他们俩人的名字,我不计较那些。心眼放大点,人家家里金贵养了20多年的大姑娘愿意嫁到我家里来,我不会怀疑别人是为了分我家的财产。如果我没有能力,就只能靠儿子媳妇自己奋斗了。

gydlsgp LV5

发表于 23-11-2010 19: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 angel_luo


!@#$%^&*
越来越不懂了~~~~

看见您后来的回帖:您如果有儿子了,也写他的名字......这不是和那个所谓聪明妈妈做法一样了嘛?
俗话说:殊途同归啊!!!!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23-11-2010 19: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好激烈!

good99 LV7

发表于 23-11-2010 21: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就不算新加坡这个弹丸之地好吧,新西兰,美国等地也有大把大把的农村人呢..

别老是扬长避短啊.. ...
angel_luo 发表于 23-11-2010 17:09


不用东拉西扯的,比完新加坡,我照跟你比新西兰、美国。问题是,眼前你都比不好,扯那么多不是浪费大家时间。

就说说PR、公民申请,或者夫姓,离婚要付赡养费。欢迎举反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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