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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13-2-2008 14: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img height="15"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hspace="2"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width="15" style="CURSOR: pointer;"/><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 target="_blank"><font color="#f70938">首页</font></a><font color="#f70938">&nbsp;&gt;&gt; </font><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caijing" target="_blank"><font color="#f70938">新闻</font></a><font color="#f70938">&nbsp;&gt;&gt; </font><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cz/cz.shtml" target="_blank"><font color="#f70938">新加坡</font></a><font color="#f70938"> 2008-02-13</font></p><font color="#f70938"><p><font color="#000000"><strong>《需定期检讨保费和入息》</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00">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建议公积金局定期检讨<strong>保费</strong>和可领取的每月<strong>入息</strong>,确保有关产品能反映新加坡人的预期寿命趋势。 <p>  委员会强调,负责承保这项计划的公积金局将面对相当高的风险,这是所有年金计划无可避免的问题。 </p><p>  公积金局在会员55岁的时候收取保费,这笔集资的保费必需足以让会员终身都能够领取入息。 </p><p><font color="#2b2bd5">&nbsp;&nbsp;&nbsp; 可是,介于投保和领取入息之间的时间里,国民死亡率的下降、实际的投资回报以及医疗科技的突破都可能大大影响这笔集资的价值和计划本身必需承担的责任。</font>
                                </p><p>  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例如,重大的医药突破将普遍延长国人的“预期寿命”(life expectancy)。 也有资料显示,只要死亡率下降区区0.5个百分点,购买年金的保费就必需增加3%至24%。 </p><p>  同样的,若投资回报率稍微减弱,保费也会相应提高,会员所领取的入息也可能减少。 </p><p>  报告书指出,如果投资回报率比预期中的回报率少了一个百分点,这可能导致入息减少两成。 </p><p>  一些承担年金计划的国外业者甚至因为“预期寿命”的增加或投资回报率突然减少而面对破产的窘迫局面。 </p><p><font color="#1111ee">  委员会在参考其他业者的经验后得出的结论是,终身入息计划必须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才能够为国人提供长期的信心与保障,因此保费和入息必须定期调整,以准确反映新加坡人的预期寿命趋势和投资回报率。</font></p><p><strong>林彬教授: 万一早逝可拿回保费是世界首创</strong>
                                </p><p>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是根据国人所提供的反馈,设计出这项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委员会主席林彬教授认为,他们已尽量满足人们希望有更多选择的要求,他相信这项“公平而又灵活”的计划应该能被大多数国人接受。 </p><p>  他指出,允许投保这项计划的公积金会员可以在万一早逝时,把未领取的保费归还给家人,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年金产品,能让你拿回(全数未被领取的)保费”。 </p><p>  他指出,他相信这项计划将大大加强我国原有的公积金制度,以达到确保国人有终身入息的目的。 </p><p>  “这是一项让我们弥补现有公积金最低存款制度不足之处的计划。按照最低存款制度,会员一到85岁就没有收入,这项计划却能让会员(在这个年龄之后)维持同样的收入水平,直到他终老为止。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加强了我们现有的公积金制度。” </p><p>  强制国人购买年金的概念最初提出时在坊间引起很大的反弹。不少国人不相信自己能够活超过85岁,另外也有不少人担心投入的保费会因自己活不到85岁而被“没收”。 </p><p>  人力部于是在去年9月宣布成立这个全国长寿保险委员会,成员包括学者、社工、工会领袖,以及来自私人企业、金融及非官方机构等各界人士,要求他们找出一个大多数能接受的方案。除了召开会议,委员会也同工会领袖、雇主和自雇人士、学者及保险业等领域代表举行对话会,征询他们对强制性年金计划的看法。包括书面及电话等反馈意见在内,委员会共收到600多人的意见。 </p><p>  人力部长黄永宏医生在给林彬教授的回函中指出,政府已认真研讨过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并接纳所有建议。 黄永宏指出,他相信这项计划将跟较早前宣布的公积金改革计划产生相辅相成的作用,加强国人晚年的经济保障。 </p><p><strong>有12种不同选择</strong>
                                </p><p>  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在2013年开始实施时,自动纳入计划的公积金会员将有12种不同选择,其中包括<u>可退回保费</u>的六种,以及<u>不退回保费</u>的六种。 </p><p>  可退回保费的六种选择包括:<strong>65岁</strong>提款计划(Refund 65)、<strong>70岁</strong>提款计划、<strong>75岁</strong>提款计划、<strong>80岁</strong>提款计划、<strong>85岁</strong>和<strong>90岁</strong>提款计划。不要退回保费的会员,同样有这六种提款年龄可选择。 </p><p>  选择较早提款的公积金会员,每月所提取的入息比较高,但保费相对也高。选择较后提款的,每月能提取的入息较少,但保费相对便宜。 </p><p>  同样,选择不退回保费的会员,能提取的入息相对较高,保费相对便宜。不过有关会员离开人世,保费完全拿不回来,即使他在开始提取入息之前就去世,保费一样拿不回来。 </p><p>  会员必须在55岁时对上述12种计划作出选择,决定后不能更改。要选择哪一种计划,完全看个人情况和需求而定,这包括最低存款的积蓄,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否有子女,与家人的关系等。以下是四种不同选择,供读者参考: </p><p><strong>有钱人是不是更长寿?</strong>
                                </p><p>  寿命长短跟收入水平有没有关联?要是数据显示有钱人大多都比较长寿,他们加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时,是否应该支付更高的保费? </p><p>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在报告中指出,在英国,一些提供年金产品的私人保险业者会以投保者的邮区号码评估他们的收入水平,并由此判断他们须支付的保费数额。 </p><p>  委员会在整理这份报告时,也要求精算专家评估是否有必要区分贫富者所须支付的保费,不过专家却指出,本地没有这方面的“可靠数据”供业者进行评估。</p><p>  被询及为何我国没有这方面的数据时,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委员、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谢妮春解释,这是因为统计局在计算死亡率时,向来只是以性别和年龄进行分类,从来不曾就死者的收入水平和死亡年龄进行相关研究,所以“没有足够数据来找出两者之间的关联”。 </p><p>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主席林彬教授指出,虽然在目前没有调查数据说明有钱人是否比穷人更长寿,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有兴趣了解这方面的数据,他相信统计局或许可以开始着手收集这样的数据。林彬教授强调:“要是有新的、可靠的数据出炉,我们会检讨这项计划。” </p><p>  委员会也在报告中建议当局定期检讨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的保费和入息表,这除了可确保定下的保费是依照最新的数据制定,同时也能把日后加入计划投保者的最新平均寿命数据考虑在内。</p></font></p><p>  委员会强调,负责承保这项计划的公积金局将面对相当高的风险,这是所有年金计划无可避免的问题。 </p><p>  公积金局在会员55岁的时候收取保费,这笔集资的保费必需足以让会员终身都能够领取入息。 </p><p><font color="#2b2bd5">&nbsp;&nbsp;&nbsp; 可是,介于投保和领取入息之间的时间里,国民死亡率的下降、实际的投资回报以及医疗科技的突破都可能大大影响这笔集资的价值和计划本身必需承担的责任。</font>
                </p><p>  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例如,重大的医药突破将普遍延长国人的“预期寿命”(life expectancy)。 也有资料显示,只要死亡率下降区区0.5个百分点,购买年金的保费就必需增加3%至24%。 </p><p>  同样的,若投资回报率稍微减弱,保费也会相应提高,会员所领取的入息也可能减少。 </p><p>  报告书指出,如果投资回报率比预期中的回报率少了一个百分点,这可能导致入息减少两成。 </p><p>  一些承担年金计划的国外业者甚至因为“预期寿命”的增加或投资回报率突然减少而面对破产的窘迫局面。 </p><p><font color="#1111ee">  委员会在参考其他业者的经验后得出的结论是,终身入息计划必须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才能够为国人提供长期的信心与保障,因此保费和入息必须定期调整,以准确反映新加坡人的预期寿命趋势和投资回报率。</font></p><p><strong>林彬教授: 万一早逝可拿回保费是世界首创</strong>
                </p><p>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是根据国人所提供的反馈,设计出这项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委员会主席林彬教授认为,他们已尽量满足人们希望有更多选择的要求,他相信这项“公平而又灵活”的计划应该能被大多数国人接受。 </p><p>  他指出,允许投保这项计划的公积金会员可以在万一早逝时,把未领取的保费归还给家人,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年金产品,能让你拿回(全数未被领取的)保费”。 </p><p>  他指出,他相信这项计划将大大加强我国原有的公积金制度,以达到确保国人有终身入息的目的。 </p><p>  “这是一项让我们弥补现有公积金最低存款制度不足之处的计划。按照最低存款制度,会员一到85岁就没有收入,这项计划却能让会员(在这个年龄之后)维持同样的收入水平,直到他终老为止。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加强了我们现有的公积金制度。” </p><p>  强制国人购买年金的概念最初提出时在坊间引起很大的反弹。不少国人不相信自己能够活超过85岁,另外也有不少人担心投入的保费会因自己活不到85岁而被“没收”。 </p><p>  人力部于是在去年9月宣布成立这个全国长寿保险委员会,成员包括学者、社工、工会领袖,以及来自私人企业、金融及非官方机构等各界人士,要求他们找出一个大多数能接受的方案。除了召开会议,委员会也同工会领袖、雇主和自雇人士、学者及保险业等领域代表举行对话会,征询他们对强制性年金计划的看法。包括书面及电话等反馈意见在内,委员会共收到600多人的意见。 </p><p>  人力部长黄永宏医生在给林彬教授的回函中指出,政府已认真研讨过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并接纳所有建议。 黄永宏指出,他相信这项计划将跟较早前宣布的公积金改革计划产生相辅相成的作用,加强国人晚年的经济保障。 </p><p><strong>有12种不同选择</strong>
                </p><p>  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在2013年开始实施时,自动纳入计划的公积金会员将有12种不同选择,其中包括<u>可退回保费</u>的六种,以及<u>不退回保费</u>的六种。 </p><p>  可退回保费的六种选择包括:<strong>65岁</strong>提款计划(Refund 65)、<strong>70岁</strong>提款计划、<strong>75岁</strong>提款计划、<strong>80岁</strong>提款计划、<strong>85岁</strong>和<strong>90岁</strong>提款计划。不要退回保费的会员,同样有这六种提款年龄可选择。 </p><p>  选择较早提款的公积金会员,每月所提取的入息比较高,但保费相对也高。选择较后提款的,每月能提取的入息较少,但保费相对便宜。 </p><p>  同样,选择不退回保费的会员,能提取的入息相对较高,保费相对便宜。不过有关会员离开人世,保费完全拿不回来,即使他在开始提取入息之前就去世,保费一样拿不回来。 </p><p>  会员必须在55岁时对上述12种计划作出选择,决定后不能更改。要选择哪一种计划,完全看个人情况和需求而定,这包括最低存款的积蓄,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否有子女,与家人的关系等。以下是四种不同选择,供读者参考: </p><p><strong>有钱人是不是更长寿?</strong>
                </p><p>  寿命长短跟收入水平有没有关联?要是数据显示有钱人大多都比较长寿,他们加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时,是否应该支付更高的保费? </p><p>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在报告中指出,在英国,一些提供年金产品的私人保险业者会以投保者的邮区号码评估他们的收入水平,并由此判断他们须支付的保费数额。 </p><p>  委员会在整理这份报告时,也要求精算专家评估是否有必要区分贫富者所须支付的保费,不过专家却指出,本地没有这方面的“可靠数据”供业者进行评估。</p><p>  被询及为何我国没有这方面的数据时,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委员、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谢妮春解释,这是因为统计局在计算死亡率时,向来只是以性别和年龄进行分类,从来不曾就死者的收入水平和死亡年龄进行相关研究,所以“没有足够数据来找出两者之间的关联”。 </p><p>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主席林彬教授指出,虽然在目前没有调查数据说明有钱人是否比穷人更长寿,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有兴趣了解这方面的数据,他相信统计局或许可以开始着手收集这样的数据。林彬教授强调:“要是有新的、可靠的数据出炉,我们会检讨这项计划。” </p><p>  委员会也在报告中建议当局定期检讨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的保费和入息表,这除了可确保定下的保费是依照最新的数据制定,同时也能把日后加入计划投保者的最新平均寿命数据考虑在内。</p></font>[em07][em07]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13-2-2008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img height="15"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hspace="2"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width="15" style="CURSOR: pointer;"/><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 target="_blank"><font color="#f70938">首页</font></a><font color="#f70938">&nbsp;&gt;&gt; </font><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caijing" target="_blank"><font color="#f70938">新闻</font></a><font color="#f70938">&nbsp;&gt;&gt; </font><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cz/cz.shtml" target="_blank"><font color="#f70938">新加坡</font></a><font color="#f70938"> 2008-02-13</font></p><font color="#f70938"><p><font color="#000000"><strong>《终身入息计划详情公布 公积金局5年后启动计划》</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00">● 林慧慧 <p>  为确保国人到了晚年仍继续保有基本收入的国民终身入息计划详情终于出台:计划定于<strong>2013年</strong>正式启动,到时满<strong>55岁</strong>、公积金最低存款至少有<strong>4万元</strong>的国人将自动被纳入这个类似终身年金的保险计划。 </p><p>  这些人今年刚满50岁。据估计,他们当中,大约有75%或相等于3万5000人将成为第一批加入计划的人。其余已经向私人保险业者投保年金、患有严重疾病的人,或者是已经接受养老金制度的公务员将可豁免加入。 </p><p>  不过,在2013年超过55岁的会员,也可选择加入计划。 </p><p><strong>会员若没作明确选择 </strong><strong>将安排<font color="#f70968">80岁</font>领入息</strong>
                                </p><p>  <strong>中央公积金局</strong>将负责承保这项计划。当局将提供多达<strong><u>12种选择</u></strong>供会员投保:人们可以选择在65岁到90岁之间开始每月领取这份终身入息,另外当局也照顾到国人担心“万一早逝无法回本”的顾虑,推出可将保费归还会员家人的选择。 </p><p><font color="#3333cc">  不过就如一般保险产品,那些打算较早领取入息或是希望不幸早逝时能退还本金的人需支付更高的保费,而会员在满55岁时做出选择后就不能转换计划。那些没有明确做出选择的会员将直接被纳入80岁开始领取终身入息的计划。  </font>
                                </p><p>  “终身入息”顾名思义,就是会员在提取了退休户头的存款后,每月仍有收入,直到死去为止。从现有数据推算,首批加入这项计划的会员可以领取的终身入息大约是介于350元到1100元,每五人当中至少有三人每月能领取超过600元终身入息。 </p><p>  以林彬教授为首的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昨早在记者会上,公布了他们提呈给政府的这份建议报告的详情。这是委员会过去半年来通过书面、电话、对话会等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并与精算师等专家研究讨论后的结果。</p><p><strong>政府已经接受 </strong><strong>委员会所有建议</strong>
                                </p><p>  政府已经接受委员会在报告书中提出的所有建议。人力部长黄永宏医生在给林彬教授的回函中指出,承保这计划附带“很大的风险和责任”,但政府为了让国人放心这项计划会获得良好管理,决定采纳委员会的建议将计划交<strong><u>由公积金局承保</u></strong>,使它成为公积金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这项计划也从此改名为<strong>“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strong>
                                </p><p>  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将与现有的最低存款计划紧密结合,以确保会员能在领完退休户头内的现金后,继续保有跟之前每月提款额相近的收入来源。 </p><p>  根据公积金局的规定,在2013年满55岁的会员必须累积<strong>13万4000元</strong>最低存款,当中一半可以用房屋抵押,其余6万7000元须是现金存款。当局的数据显示,到时大约有60%满55岁的会员退休户头至少有这笔最低存款。 </p><p>  要是按照原有的制度,会员可以在<strong>65岁</strong>开始提取退休户头里的这笔最低存款,估计每月可提取大约600元,直到<strong>85岁</strong>为止,不过之后便不再有任何收入。 </p><p>  就如林彬教授指出,新推出的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将弥补现有制度这方面的不足。会员满55岁时需把一部分最低存款用来投保终身入息计划,这将确保他提取完退休户头里的剩余最低存款后,继续享有收入。 </p><p>  当局初步估计,要是<font color="#2b2bd5">选择80岁开始领取终身入息</font>,<strong>男性</strong>须支付的保费占最低存款额的<strong>24%</strong>(大约是<strong>1万6080元</strong>);<strong>女性</strong>由于平均寿命较长,所以保费较高,须支付最低存款额的<strong>28%</strong>(<strong>1万8760元</strong>)。 </p><p>  换句话说,以一名选择80岁开始领取终身入息的男性来说,他从65岁到80岁期间可以从退休户头领取大约每月610元的存款,他满80岁启动终身入息计划后,该保险计划将继续每月支付他这笔款项,直到他逝世为止。 </p><p>  由于考虑到那些最低存款不到4万元的公积金会员,存款不够用来维持终身入息,因此并没有把他们纳入计划。不过林彬教授指出,委员会建议政府考虑通过给予这个群体一次过援助的方式,帮助这些会员加入终身入息计划。</p><p>  人力部长黄永宏医生今天会代表政府针对委员会的报告做出回应。 </p><p><strong>公积金局设热线释疑</strong>
                                </p><p>  为了帮助公众解答任何有关这项终身入息计划的疑问,中央公积金局将在接下来展开公众教育计划,向人们解说计划详情。 </p><p>  当局也特设一个热线号码,公众可从即日起拨电1800-543-3273(1800-LIFE-CPF)询问。  </p><p>  公积金局总裁留衡山也在昨早的记者会上透露,当局准备在网站上增设一个终身入息计算器(estimator),让会员根据收入情况以及对终身入息的要求,计算出最适合自己的计划。 </p><p><strong><u>终身入息计划</u></strong>
                                </p><p><strong>额外的钱从哪里来?</strong>
                                </p><p>  原本只够公积金会员用上20年的最低存款,现在竟能用来给会员提供长达30至35年的终身入息,人们不禁要问:这笔额外的钱到底从哪里来?这是否意味着纳税人今后须缴付更高的税款,以资助这样的计划? </p><p><strong>计划按集合风险原则而设计</strong>
                                </p><p>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主席林彬教授昨早在记者会上解释,这项计划之所以可行,除了是因为政府在近期的公积金改革中,将公积金存款的利率调高了一个百分点,让会员赚取更多利息、使得存款额提高,另外一大重点是,这是一项按照保险业<strong>集合风险(risk pooling)原则</strong>而设计的计划。</p><p>  集合风险是保险业者把风险分摊开来让所有投保者承担的一种经营模式。 </p><p>  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来看,简单来说,公积金局把会员在55岁支付的保费集合起来,这笔资金所能赚取的利息,将用来支付投保者的终身入息。 </p><p><strong>  为补偿分摊损失,当局利用较早逝世的投保者所损失的入息,来补贴那些较长寿、领取更多终身入息的投保者。</strong></p></font></p><p>  为确保国人到了晚年仍继续保有基本收入的国民终身入息计划详情终于出台:计划定于<strong>2013年</strong>正式启动,到时满<strong>55岁</strong>、公积金最低存款至少有<strong>4万元</strong>的国人将自动被纳入这个类似终身年金的保险计划。 </p><p>  这些人今年刚满50岁。据估计,他们当中,大约有75%或相等于3万5000人将成为第一批加入计划的人。其余已经向私人保险业者投保年金、患有严重疾病的人,或者是已经接受养老金制度的公务员将可豁免加入。 </p><p>  不过,在2013年超过55岁的会员,也可选择加入计划。 </p><p><strong>会员若没作明确选择 </strong><strong>将安排<font color="#f70968">80岁</font>领入息</strong>
                </p><p>  <strong>中央公积金局</strong>将负责承保这项计划。当局将提供多达<strong><u>12种选择</u></strong>供会员投保:人们可以选择在65岁到90岁之间开始每月领取这份终身入息,另外当局也照顾到国人担心“万一早逝无法回本”的顾虑,推出可将保费归还会员家人的选择。 </p><p><font color="#3333cc">  不过就如一般保险产品,那些打算较早领取入息或是希望不幸早逝时能退还本金的人需支付更高的保费,而会员在满55岁时做出选择后就不能转换计划。那些没有明确做出选择的会员将直接被纳入80岁开始领取终身入息的计划。  </font>
                </p><p>  “终身入息”顾名思义,就是会员在提取了退休户头的存款后,每月仍有收入,直到死去为止。从现有数据推算,首批加入这项计划的会员可以领取的终身入息大约是介于350元到1100元,每五人当中至少有三人每月能领取超过600元终身入息。 </p><p>  以林彬教授为首的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昨早在记者会上,公布了他们提呈给政府的这份建议报告的详情。这是委员会过去半年来通过书面、电话、对话会等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并与精算师等专家研究讨论后的结果。</p><p><strong>政府已经接受 </strong><strong>委员会所有建议</strong>
                </p><p>  政府已经接受委员会在报告书中提出的所有建议。人力部长黄永宏医生在给林彬教授的回函中指出,承保这计划附带“很大的风险和责任”,但政府为了让国人放心这项计划会获得良好管理,决定采纳委员会的建议将计划交<strong><u>由公积金局承保</u></strong>,使它成为公积金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这项计划也从此改名为<strong>“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strong>
                </p><p>  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将与现有的最低存款计划紧密结合,以确保会员能在领完退休户头内的现金后,继续保有跟之前每月提款额相近的收入来源。 </p><p>  根据公积金局的规定,在2013年满55岁的会员必须累积<strong>13万4000元</strong>最低存款,当中一半可以用房屋抵押,其余6万7000元须是现金存款。当局的数据显示,到时大约有60%满55岁的会员退休户头至少有这笔最低存款。 </p><p>  要是按照原有的制度,会员可以在<strong>65岁</strong>开始提取退休户头里的这笔最低存款,估计每月可提取大约600元,直到<strong>85岁</strong>为止,不过之后便不再有任何收入。 </p><p>  就如林彬教授指出,新推出的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将弥补现有制度这方面的不足。会员满55岁时需把一部分最低存款用来投保终身入息计划,这将确保他提取完退休户头里的剩余最低存款后,继续享有收入。 </p><p>  当局初步估计,要是<font color="#2b2bd5">选择80岁开始领取终身入息</font>,<strong>男性</strong>须支付的保费占最低存款额的<strong>24%</strong>(大约是<strong>1万6080元</strong>);<strong>女性</strong>由于平均寿命较长,所以保费较高,须支付最低存款额的<strong>28%</strong>(<strong>1万8760元</strong>)。 </p><p>  换句话说,以一名选择80岁开始领取终身入息的男性来说,他从65岁到80岁期间可以从退休户头领取大约每月610元的存款,他满80岁启动终身入息计划后,该保险计划将继续每月支付他这笔款项,直到他逝世为止。 </p><p>  由于考虑到那些最低存款不到4万元的公积金会员,存款不够用来维持终身入息,因此并没有把他们纳入计划。不过林彬教授指出,委员会建议政府考虑通过给予这个群体一次过援助的方式,帮助这些会员加入终身入息计划。</p><p>  人力部长黄永宏医生今天会代表政府针对委员会的报告做出回应。 </p><p><strong>公积金局设热线释疑</strong>
                </p><p>  为了帮助公众解答任何有关这项终身入息计划的疑问,中央公积金局将在接下来展开公众教育计划,向人们解说计划详情。 </p><p>  当局也特设一个热线号码,公众可从即日起拨电1800-543-3273(1800-LIFE-CPF)询问。  </p><p>  公积金局总裁留衡山也在昨早的记者会上透露,当局准备在网站上增设一个终身入息计算器(estimator),让会员根据收入情况以及对终身入息的要求,计算出最适合自己的计划。 </p><p><strong><u>终身入息计划</u></strong>
                </p><p><strong>额外的钱从哪里来?</strong>
                </p><p>  原本只够公积金会员用上20年的最低存款,现在竟能用来给会员提供长达30至35年的终身入息,人们不禁要问:这笔额外的钱到底从哪里来?这是否意味着纳税人今后须缴付更高的税款,以资助这样的计划? </p><p><strong>计划按集合风险原则而设计</strong>
                </p><p>  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主席林彬教授昨早在记者会上解释,这项计划之所以可行,除了是因为政府在近期的公积金改革中,将公积金存款的利率调高了一个百分点,让会员赚取更多利息、使得存款额提高,另外一大重点是,这是一项按照保险业<strong>集合风险(risk pooling)原则</strong>而设计的计划。</p><p>  集合风险是保险业者把风险分摊开来让所有投保者承担的一种经营模式。 </p><p>  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来看,简单来说,公积金局把会员在55岁支付的保费集合起来,这笔资金所能赚取的利息,将用来支付投保者的终身入息。 </p><p><strong>  为补偿分摊损失,当局利用较早逝世的投保者所损失的入息,来补贴那些较长寿、领取更多终身入息的投保者。</strong></p></font>[em07][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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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08 15: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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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font color="#ff0066">首页〉</font></u><a href="http://www.zaobao.com/#xinwen" target="_blank"><font color="#ba0100"><strong>新闻</strong><strong> &gt;&nbsp;</strong></font></a><a target="_blank"></a><a href="http://www.zaobao.com/sp/sp.html" target="_blank"><font color="#ba0100"><strong>新加坡</strong><strong>&nbsp;</strong>2008-02-13&nbsp;</font></a><strong>&nbsp;</strong></p><p><strong>《长寿保险计划委员和专家看法 如何增加终身入息数额?》</strong></p><p>  除了退休<strong>储蓄</strong>,年长国人可通过<strong>持续工作</strong>、卖掉公积金的各种<strong>投资</strong>及参与“<strong>屋契回购计划</strong>”(Lease Buyback Scheme)来增加个人的终身入息数额。 </p><p>  公积金制度为新加坡人提供了基本的晚年储蓄保障。除此之外,组屋也是许多新加坡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官方数据显示,85%年届55的活跃公积金会员拥有房产,而高达七成的会员把房产抵押为最低存款的一部分。 </p><p>  换句话说,要是他们卖掉房地产,所取得的款项将进入最低存款。这笔额外收入将可拨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以增加终身入息数额,让会员有更多积蓄应付晚年生活。 </p><p>  全国长寿保险委员会委员成汉通昨天在记者会上说,终身入息计划将不是国人在年迈时唯一的收入来源,他们可通过其他方式,例如持续工作或通过屋契回购计划来增加入息。 </p><p>  政府在去年提出的屋契回购计划,是协助低收入屋主从组屋套现,以领取一笔款项作为退休金的措施。在这计划下,建屋局将向居住在二房或三房式组屋,年满62岁的屋主回购剩余的屋契。政府回购屋契后,屋主仍有30年的屋契,因此可以继续住下去。 </p><p>  国家发展部部长马宝山曾针对屋契回购计划表示,许多新加坡人都拥有组屋,政府的挑战是如何协助国人从中套现,为晚年退休生活做好准备,与此同时也确保他们仍有地方住。据知,这计划的具体细节预计在今年财政预算案辩论前后公布。 </p><p>  成汉通也是全国职工总会助理秘书长。他说,终身入息计划是公平的,保费也是国人所负担得起的,接下来职总将鼓励那些最低存款不到4万元会员加入计划。职总将定期举行对话会,向工会领袖传达终身入息计划的细节,再由工会领袖将信息传达给其他工会会员。 </p><p><strong>问与答</strong>
        </p><p>■谁将被纳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 </p><p>答:计划将在<strong>2013年启动</strong>,届时年龄在55岁、公积金最低存款至少有4万元的国人,将自动被纳入计划。换句话说,第一批参加计划的将是今年满50岁的活跃公积金会员,估计到时会有约3万5000人被纳入计划。</p><p>那些在2013年超过55岁的会员,还有年届55或以下,但公积金最低存款少于4万元的会员,也可选择加入计划。 </p><p>那些已购买年金或领取养老金的人则豁免加入计划。有健康问题的会员也无须加入计划,健康问题指的是绝症、可严重缩短寿命的重病、精神失常及因行动不便或精神状况而无法工作等。 </p><p>■在计划下,会员可投保哪些选项? </p><p>答:公积金局将提供12种选项供会员投保,选项可分为两个组别:即在早逝时能退还本金或不能退回本金。要是选择不退回本金,会员每个月可领取更高的入息,不过要是早逝,本金将回到计划的集资(pooling)部分。 </p><p>如果会员选择退还本金的选项,他们必须支付更高保费,要是他们在未领完保费后就逝世,剩余的保费将退还给他们指定的受益人。 </p><p>在决定退还保费与否后,会员就可选择在什么年龄开始领取入息,领取入息的年龄定为65岁、70岁、75岁、80岁、85岁或90岁。要是会员没有作出选择,公积金将<strong>自动为会员选择“80岁提款计划”。 </strong></p><p>■会员选择某个选项后,未来是否可改变初衷? </p><p>答:不能。和购买私人业者的保险一样,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是一项长期投资,会员不可随意更改所作出的选择。会员应主动向公积金局了解各选项的利弊,才做出知情选择(informed choice)。 </p><p>■要是被纳入计划后患重病,会员是否可退出计划或提前领取保费? </p><p>答:不能。</p><p>■为什么计划让终身入息一直维持在同一水平,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 </p><p>答:一些会员认为,会员所领取的固定入息应随年龄增长而提高,以确保入息的实际价值不会因通货膨胀率而减少。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曾深入探讨这个可能性,发现要是让入息随通货膨胀率而调高,会员将需要更多保费来参与计划,这也意味可参与计划的会员将减少。目前,许多会员都拥有房地产,而房产的价值通常会随通货膨胀率而增加,这可帮助会员缓和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      </p><p>■公积金存款的利息调整有多少? </p><p>答:李显龙总理在去年的国庆群众大会上宣布,把公积金普通户头首两万元的利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使利率达到至少3.5%;另外,所有公积金户头总和的首6万元款项(包括普通户头里的两万元)也能享有多一个百分点的利率。这些利率调整全部从今年1月1日起生效。 </p><p>此外,公积金联合户头(也就是指特别、保健储蓄和退休这三个户头,简称SMRA)的利率将会与一个长期债券利率挂钩。 </p><p>■公积金户头里存款低于4万元的会员应如何购买终身入息计划? </p><p>一些国家提供年金计划的业者也让投保人为配偶购买附加保险(survivorship rider),并在投保人死后,继续支付一笔较低的款项给投保人的配偶。但公积金局的精算顾问却认为这将使整个制度更加复杂。 </p><p>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因此建议公积金局参考现有填补计划的作法,让户头存款不足的会员从配偶、家长、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户头里的存款,填补他们的退休户头,让他们也能够参与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 。 </p><p>■<font color="#f70968">如果户头里的存款是最低存款的一倍,会员每月可领取的入息是否相应倍增?</font> </p><p>一些会员可能愿意缴付较高保费以领取更高每月入息,但是公积金局将不会提供这个选项。这是因为政府分发高利息是为了帮助公积金会员累积一笔基本的退休金,应付晚年生活的基本需要。 </p><p>那些每月想要领取更高入息的会员可通过购买由私人保险业者提供的年金计划,增加他们的每月入息。</p>[em07][em07]

sheepleslie LV3

发表于 19-2-2008 17: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114楼说得很正确<br/><br/>保险是一种双方的长期信任关系,所以是要建立在双方相互间的信任的基础上的<br/>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19-2-2008 17: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嗯,</p><p>购买保险,花点儿时间了解一下某些赔偿与不赔偿条款的定义的还是必要的</p><p></p>[em07][em07]

sheepleslie LV3

发表于 19-2-2008 17: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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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9 17:10:42编辑过]

sheepleslie LV3

发表于 19-2-2008 17: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可以显示回复内容

sheepleslie LV3

发表于 19-2-2008 16: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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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leslie LV3

发表于 19-2-2008 16: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逍遥居士[/I]在2007-12-27 16:13:00的发言:[BR]<p><img width="15" height="15" src="http://www.zaobao.com/images1/zao.gif"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tyle="cursor: pointer;"/><font color="#ee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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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strong>
                <font color="#ba0100">2007-12-27</font></p><p><strong>《完全永久残废=无受雇能力 英康保险上诉得直》</strong></p><p>● 郑靖豫 </p><p>  一些保户或许不知道,附加于人寿保险的“<strong>完全永久性残废</strong>”(total and permanent disability)保障,只有在完全没有受雇能力时才能获得赔偿。 </p><p>  市面上有些人寿保险产品附加“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strong>这种寿险基本上是在受保人去世后做出赔偿,但如果受保人不幸残废,保险公司也得赔偿。 </strong></p><p><font color="#113dee">  不过,关键是受保人必须完全没有受雇能力,即索偿时或之后都无法从事任何提供薪酬、补偿和收入的工作。</font>
        </p><p>  高庭法官吴必理近日发表一起上诉的书面裁决时指出,一些人可能不清楚他们所享有的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附带条款具有如此狭隘的定义。 </p><p><font color="#f709f7">  但他也认为,列出这样严格条款的保险公司,有责任教育公众,主动让他们明白残废保障的受保范围有限,以便他们比较市面上是否另有他们真正所需要的产品。</font>
        </p><p>  吴必理法官说:“除突出受保范围,保险业者也应强调那些明显不受保的项目……不要等法律来规定它们这么做。” </p><p>  他引述澳洲一份法律改革报告书。这份报告建议保险业者必须提供某种保障,除非业者告诉受保人合约不包括该种保障。 </p><p>  吴必理法官因此在审理英康保险拒赔保户张舜志(53岁,译音)诉讼的上诉中,裁定英康附加人寿保险的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strong>应解读为</strong><u>受保人必须完全没受雇能力才能获得赔偿</u>,推翻初庭判张舜志胜诉的裁决。 </p><p><strong>上诉前发放四期赔款 英康表态不讨回</strong>
        </p><p>  张舜志在1988年购买附加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的人寿保险,保额15万元。<strong>四年后</strong>,只有38岁的他中风,左手和左脚麻痹、虚弱,行动受影响。 </p><p>  作为两家漆店合伙人的他,声称保险代理告诉他不会获得赔偿。<strong>九年后</strong>,他在朋友建议下向英康索偿。 </p><p>  英康向他的主治医生<font color="#1111ee">确定了他符合保险合约对“<strong>完全永久性残废</strong>”的定义后</font>,<strong>分五期支付赔款</strong>,前四年每年1万5000元,最后一期9万元。 </p><p>  <font color="#3d11ee">在发放最后一期赔款前,英康向张舜志的医生了解到张舜志已伤势好转,不符合“完全永久性残废”定义,而且也继续工作,因此拒付最后一期赔款</font>。张舜志于是起诉英康。 </p><p>  初庭认为有关条款定义广泛,只要张舜志无法从事他原本的工作,就能获得赔偿。</p><p>  张舜志声称他原本处理和搬运一桶桶的漆料,这需要体力和动作,也得经常爬高爬低。他的哥哥在他中风行动不便后,基于同情和手足之情继续雇用他,让他帮忙签发或签收文件和支票。 </p><p>  此外,张舜志也说他对电脑一窍不通,不谙英文,手脚已不灵活,无法从事其他工作。他之前月入2000元,兄弟姐妹在他中风后要帮助他应付医药费而给他6000元月薪。 </p><p><strong>英康:上诉是为了 确定条款的定义</strong></p><p>  英康则说,它并非因那9万元余款提出上诉,而是为了确定该条款应广泛或狭隘地解读。它也表明不会向张舜志讨回已支付的6万元赔款。 </p><p>  吴必理法官<strong>琢磨</strong>了条款的意思后,<strong>认为</strong>它的定义狭隘。受保人若能<strong>证明失去受雇能力</strong>,就称得上是“完全永久性残废”。但是,受保人不能单凭他无法从事某种工作而要求赔偿。换言之,受保人必须不能从事任何提供酬劳的工作才能获得赔偿。但张舜志并未证明他没有受雇能力。 </p><p>  不仅如此,法官也考虑了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所收取的保费,及业者是为了在不大幅度调高保费的情况下提供额外保障的目的。因此他裁定英康上诉得直。 </p><p>  张舜志的律师叶仁贤说,张舜志预料不会向最高法院上诉庭上诉。此外,高庭审理的诉讼索偿额至少是25万元,所以他必须先取得高庭批准,才能提出上诉。         </p><p><strong>英康保险:诉讼对保险业意义重大</strong>
        </p><p>  在保险业里,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的条款是例行条款,所以寿险公司和再保险机构(reinsurers)十分关注法庭如何解读。 </p><p>  英康保险告诉吴必理法官,它并非不愿赔偿剩余的9万元而与保户对簿公堂,而是这起诉讼对整个保险业有重大意义,因为它关心定义狭隘的条款是否能施行。 </p><p>  英康总裁陈诸杰昨天受询时说,初庭对该项条款的裁决并没反映整体保险业和消费者对它的解读、了解和运用,也“影响了整个行业”。 </p><p>  他说吴必理法官的裁决就与保险业的解读吻合。 </p><p>  尽管吴必理法官赞同该条款应狭隘地解读,但他也意识到条款的定义可能会产生极端和不公平的情况。</p><p>  裁定张舜志胜诉的初庭法官就认为若条款如此严格,那么只有处在非常极端情况下如植物人状态的受保人才能获得赔偿。 </p><p>  吴必理法官说,他明白这样的顾虑。但是,条款还有另一个受保范围。若受保人双目失明或一只眼睛失明和断了其中一肢或断了两肢,他们也会得到赔偿。与张舜志不同的是,这样的受保人无须证明他们失去受雇能力。 </p><p>  法官也指出,若他裁定受保人只要无法继续从事原本的工作就可获赔,那么保险业者可能会因此调高保费。这就是英康如此重视这起上诉的原因。 </p><p>  此外,英康说,市面上另有保险产品为受保人无法从事原本工作提供保障,而这些产品的保费也比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的高出许多。 </p><p>  英康提供的个人人寿保险都附有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在2007年,这家公司缴付了超过500起永久性残废保障的索赔,总共付出超过2000万元赔款。 </p><p>  其他业者提供什么样的完全永久性残废保障,条款是否也同样具有狭隘定义,它们在截稿时未回复本报询问。</p>[em39][em39][em49][em49]

sheepleslie LV3

发表于 19-2-2008 17: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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