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雪狼湖在2005-11-22 20:36:00的发言:
首先,对楼主的文学素养表示敬佩,我就不在这里班门弄斧显示我的这点文化了。
话入正题,除了以上我用红字标记出来的以外,其余98%都是些没有用的话,就不多加置评。我暂时就以上4点做一些回复,但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第一,既然你明知道当事人对你的帖所执行的操作是对的,就不该再发这么个酸帖,这里不是文学版,也不是站务版。
第二,你的帖子不是管理员锁定的,而是版主锁定的,所以,没有管理员有欠公允这个道理。同时,也要表扬一下版主对版面管理的认真和细致。
第三,声明已婚,征女性等特别“也不排除于床底之间”。相信以楼主的年龄,在国内的话该是事业蒸蒸日上,妻贤子孝,教导儿女努力上进的时候,怪只怪两地分离。但是,希望楼主明白,男女版用户群的基调,以年轻男女为主,有些女孩子甚至比楼主小10岁20岁,请问您给这些孩子做了个什么榜样?如果您夫人同样在某国内BBS上注明自己以婚,其下瞒着您去和其他男人“交友”或“也不排除于床底之间”,您是否会接受?呵呵,就算你会接受,跟我们也没多大关系。婚姻,对于你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也不愿意多问。只能说,这里不适合你。
第四,这个问题你问的很好,坦白讲,你只要发符合标准的帖子,我们不会,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和权力干涉在下边,人们究竟是以什么目的交往,BBS毕竟只是给大家提供一个信息发布的平台而已,现实中好人坏人,相信大家有自己的价值观。当然,不乏楼主所谓成熟女性可以接受你的观点。但是,在男女版,不允许出现此类帖子,不允许污染男女版的风气,话说白了,就是男女版不是包淫包娼的信息发布平台,相信真正有诚意在这里征友的女性,无论成熟与否,都能区分开未婚和已婚的意义。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加坡虽然治安良好,但是也有红灯区,有妓女有嫖客,但是不可能在联合早报,或者海峡时报头版刊登某某女,身材如何价钱如何等广告。很简单的道理,明白了吗?并不是华人网要把你排除在用户群之外,而是这个男女版块不适合您(请参照您自己写的蓝色字部分),未婚2个字。
最后引用您的一句话作为此事结语,即使是条狗,只要会打人字,有正确的处事原则和方法,也会被其他水民认为是人,其左反之。
第三,前半段,是你对,我本来也是有些担心,在我自己的跟贴中也提到。但是,首先你的版块无明显声明,我也是从删贴的动作中臆断出来你的规则。其次,我的贴挂了三天,已有若干回复,不管正面负面都算支持,“也要表扬一下版主对版面管理的认真和细致。”第一天删贴是规则,我肯定无话可说;第三天删贴就是渎职。
后半段属人身攻击,不予置评,且是跟贴中的话,原贴没有,请读被删了的原贴。
第四,你把我的贴子列为包淫饱娼吗?如果你的版面是包淫饱娼,我也不会来。清仔细阅读我的原贴先。维护风气我也同意,但是即无明确声明约束,你又怎么维护呢?只靠删贴吗?
你的结束语,一样是人身攻击,不予置评。
至于这一切争论的根本---道德,你说我酸就酸到底吧,作偈一首,和千年前六祖,兼答斑竹及诸网友。
菩提自在树
明镜般若台
心中存万物
万物即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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