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2 个

Slender LV17

发表于 22-11-2005 2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
哈!

项少龙 LV13

发表于 22-11-2005 22: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够扯,婆婆妈妈一大堆~~

simplyred LV4

发表于 22-11-2005 2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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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事勿管,但看到这个看不下去,要出来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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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大言不惭,厚颜无耻地为自己的可耻行为辩护,鄙视中。随声附和者亦当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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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一小部分人的道德沦丧并不代表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不要用社会开放作为借口来开脱自己的罪恶感。不知廉耻的人是可悲的,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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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wimer在2005-11-22 15:28:00的发言: 我本将心对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本人为前两天征友的北方专业男,今天发现帖子被删了。首先我承认管理员删我的贴有他的道理,即便是我在自己的跟贴中也提到,要是大家反应强烈的话我也会改换一种说法。

但是由删贴反映出来的管理员的态度,我觉得有欠公允,故作一家之言,与管理员商榷。

该贴子细述本人特征,请参见南方专业男的征友贴,细节不尽相同,结构大体相仿,能留种子于论坛,亦为乐事。

关键之处在于本人声明已婚,仍希望寻一在新象我一样孤独的成熟女性,共同度过一段美好时光(也不排除于床底之间)。

该贴被删,原因为内容不符合,然遍查文字,唯已婚二字,非内容不符合,盖道德标准不符合。由此,窃以为本版设置,盖为在新未婚男女提供一交流平台,勿论结果,其初衷实为可敬,亦为在新三十万同胞之福。

凡三十万同胞,几多单身,几多已婚,几多离异,几多同居,几多辗转于高楼广厦之间打工,几多流连于歌厅芽隆之所赚钱,几多为永久居留而努力,几多于回国和留新之间两难。。。盖生命之可敬,唯岁月或可讴歌。

apa的灵在看,apa的灵说,这是好的,于是便有了互联网。---摘自《术士们熬夜的地方---互联网的历史〉 apanet, 早期美军用互联网,internet的前身。

有了互联网,自此人们有了超越时空国界的交流平台,三十万在新同胞也因华人网而有了自己的交流平台。

网络优点显而易见,我们来说其缺点:网络时代,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

互联网诈骗,网友遭强奸,在传统媒体和通讯技术被严重挑战的同时,传统道德也因互联网而加速颠覆。

罗素悖论:一个村庄唯一的理发师有一条规则,只给不自己理发的人理发,悖论:理发师的头发谁来理? 罗素悖论,导致了康托的集合论的缺陷,为现代数学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同样请问斑竹,我以已婚征友违反斑竹标准,那我换个马甲以未婚征友就符合斑竹的标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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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原罪,人们花了太多的时间在网上,以至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工作、交流,特别是青少年,也就是斑竹的目标用户群,网游,qq,bbs,经年累月,无尽无休,耗费家长钱财无度,只为一时快乐难求。。。荒废学业,浪费资源,于国无补,于家无助。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借问各位年轻朋友,何日是归程阿?

所以,国内的网易,联众赚钱,大半靠网游,可是这网络原罪,大概要靠几代人的青春去还了。

而上一代,也就是我们被人叫大叔的这一代,历社会转型,参与经济发展,虽不敢说有功,但也未曾偷懒,虽不能说事业有成,但也还落得个温饱。虽喜欢尝试新事物,但却可以自律自制,不致沉湎其中,正是可以消费人生,以利再上一层楼的年纪。

可惜,不幸被管理员排除于用户群之外,在此请管理员思量。

兴致所至,逻辑未必全通,文笔混乱,方家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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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收到同事mail,网易代理ceo孙德棣辞世,年仅38。以此贴祭之。

叹世事变迁,死生无常。

夕阳天使05 LV3

发表于 22-11-2005 2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雪狼湖 LV21

发表于 23-11-2005 1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wimer在2005-11-23 12:30:00的发言:

第三,前半段,是你对,我本来也是有些担心,在我自己的跟贴中也提到。但是,首先你的版块无明显声明,我也是从删贴的动作中臆断出来你的规则。其次,我的贴挂了三天,已有若干回复,不管正面负面都算支持,“也要表扬一下版主对版面管理的认真和细致。”第一天删贴是规则,我肯定无话可说;第三天删贴就是渎职。

后半段属人身攻击,不予置评,且是跟贴中的话,原贴没有,请读被删了的原贴。

第四,你把我的贴子列为包淫饱娼吗?如果你的版面是包淫饱娼,我也不会来。清仔细阅读我的原贴先。维护风气我也同意,但是即无明确声明约束,你又怎么维护呢?只靠删贴吗?

你的结束语,一样是人身攻击,不予置评。

至于这一切争论的根本---道德,你说我酸就酸到底吧,作偈一首,和千年前六祖,兼答斑竹及诸网友。

菩提自在树 明镜般若台 心中存万物 万物即尘埃

有些道德上的准则,是不需要密密麻麻写在版面上的。还有,我已经说过了,帖子不是我删的,所以,说不上是我的规则,或者是我的版块。版主也并不是24小时在线的,整个版块这么多帖子,也不可能面面具到。那么,如此隐讳的负面宣传,既然做到发现即处理,所以需要表扬。

我觉得我这张帖,已经很就事论事,很客观了。我并没有针对你的某些谬论做什么文章。例如“转移释放”等等。

如果你一定要对号入座的说我是人身攻击,或者觉得我把你的帖子列入包淫包娼范围内,我也没办法,双方理解上的偏差。但是,我觉得我对年长者讲话已经很客气了。道德,是凌驾于每个人内心之上的准则,首先是每个人必须该有的处事原则,所谓人过一百形形色色,楼主相比是北方人,听的懂这句话,这么多人,这么多帖,而且每个人认识不同,我们不可能去过多的去限制别人如何做,也不可能轻易的去改变每个人的思维,只能做到尽量尽到自己的职责。

我的结束语,只是回送您那主题《给管理员及斑竹 》下的那句“网络时代,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性质取决于你那句的含义。很奇怪,楼主发这句不觉得是人身攻击,为什么我发一句就叫做人身攻击?什么规矩都是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好像“已有若干回复,不管正面负面都算支持”?

既然楼主认识已经那么清楚了,就算认识不清楚我相信我在2张回复中解释的也很清楚了,此事告一段落。

鄙人摘抄一首老诗,与楼主和各位网友共勉: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阿列克斯 LV6

发表于 23-11-2005 1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汗。。现在又变成讲佛教跟道教的东西了。。。

我晕哦

萧公子 LV3

发表于 23-11-2005 12: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wimer在2005-11-23 12:30:00的发言:

至于这一切争论的根本---道德,你说我酸就酸到底吧,作偈一首,和千年前六祖,兼答斑竹及诸网友。

菩提自在树 明镜般若台 心中存万物 万物即尘埃

哈哈,既然把六祖扯出,就应该知道佛家讲因果报应。你不知道的话,有空读读《肉蒲团》,看看你自己的老婆给人淫,后世变驴子的报应。

如果不想侮辱佛教,楼主可以考虑“道教”有一些下流的分支,不妨一试。

玉镯 LV5

发表于 23-11-2005 12: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争论了半天,还不是为了那点屁事,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不同.作事的准则各不相同.没有对错,喜欢的话,就去和楼主约会,不喜欢,看了算了.[em08][em08][em08][em08][em06][em06][em06][em06][em05][em05][em05][em05]

起不出名字 LV15

发表于 23-11-2005 1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要争了。。么意思。。

人家管都说了。。这里不适合你。。哈哈。。

辣椒 LV15

发表于 23-11-2005 1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桃芝妖妖在2005-11-22 15:32:00的发言: 在删你帖子的时候,可有短消息提示呢??

我的也从来没有,所以每次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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