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2 个

出现 LV4

发表于 22-11-2005 2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说去,还是做官的强啊.个人有个人的思想,个人有人爱好.在我的认为,交朋友是好事.但未婚和已婚.都是无所谓,只要是没坏意.我是支持的.但管理员说的太认真了.楼主.有自己的提出.应该说他是有好意的.现在是开放社会.我举手楼主..

[em03]

shuiwang LV4

发表于 22-11-2005 2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我路过,啥也不说了,既不支持,也不反对[em05]

shuiwang LV4

发表于 22-11-2005 2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wimer在2005-11-22 20:06:00的发言:

你狠,陷我于两难之中,我无论怎样答都没法在这儿混了。

本想做件好事,为一些可怜人争得说话的权利,既不见谅于传统,还有汝等苦苦相逼。

罢了,只一条,按我的标准,我做的每件事都对得起良心,列位看官,你呢?

吾可没逼你,反正汝对的起良心,那就加油释放,来吧,孩子,把你的所有的东西都释放吧!

swimer LV4

发表于 22-11-2005 20: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huiwang在2005-11-22 19:43:00的发言:

晕,楼主楼上的一席话真是厉害.不过说真的,楼主的老婆如果也在背后和别人乱搞,楼主不知道会不会接受

如果也认为是转移释放,那,我支持你~~~~~去释放吧!!!!

[em17]

你狠,陷我于两难之中,我无论怎样答都没法在这儿混了。

本想做件好事,为一些可怜人争得说话的权利,既不见谅于传统,还有汝等苦苦相逼。

罢了,只一条,按我的标准,我做的每件事都对得起良心,列位看官,你呢?

¢雪狼湖 LV21

发表于 22-11-2005 2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wimer在2005-11-22 15:28:00的发言:

我本将心对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本人为前两天征友的北方专业男,今天发现帖子被删了。首先我承认管理员删我的贴有他的道理,即便是我在自己的跟贴中也提到,要是大家反应强烈的话我也会改换一种说法。

但是由删贴反映出来的管理员的态度,我觉得有欠公允,故作一家之言,与管理员商榷。

该贴子细述本人特征,请参见南方专业男的征友贴,细节不尽相同,结构大体相仿,能留种子于论坛,亦为乐事。

关键之处在于本人声明已婚,仍希望寻一在新象我一样孤独的成熟女性,共同度过一段美好时光(也不排除于床底之间)。

该贴被删,原因为内容不符合,然遍查文字,唯已婚二字,非内容不符合,盖道德标准不符合。由此,窃以为本版设置,盖为在新未婚男女提供一交流平台,勿论结果,其初衷实为可敬,亦为在新三十万同胞之福。

凡三十万同胞,几多单身,几多已婚,几多离异,几多同居,几多辗转于高楼广厦之间打工,几多流连于歌厅芽隆之所赚钱,几多为永久居留而努力,几多于回国和留新之间两难。。。盖生命之可敬,唯岁月或可讴歌。

apa的灵在看,apa的灵说,这是好的,于是便有了互联网。---摘自《术士们熬夜的地方---互联网的历史〉 apanet, 早期美军用互联网,internet的前身。

有了互联网,自此人们有了超越时空国界的交流平台,三十万在新同胞也因华人网而有了自己的交流平台。

网络优点显而易见,我们来说其缺点:网络时代,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

互联网诈骗,网友遭强奸,在传统媒体和通讯技术被严重挑战的同时,传统道德也因互联网而加速颠覆。

罗素悖论:一个村庄唯一的理发师有一条规则,只给不自己理发的人理发,悖论:理发师的头发谁来理? 罗素悖论,导致了康托的集合论的缺陷,为现代数学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同样请问斑竹,我以已婚征友违反斑竹标准,那我换个马甲以未婚征友就符合斑竹的标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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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原罪,人们花了太多的时间在网上,以至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工作、交流,特别是青少年,也就是斑竹的目标用户群,网游,qq,bbs,经年累月,无尽无休,耗费家长钱财无度,只为一时快乐难求。。。荒废学业,浪费资源,于国无补,于家无助。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借问各位年轻朋友,何日是归程阿?

所以,国内的网易,联众赚钱,大半靠网游,可是这网络原罪,大概要靠几代人的青春去还了。

而上一代,也就是我们被人叫大叔的这一代,历社会转型,参与经济发展,虽不敢说有功,但也未曾偷懒,虽不能说事业有成,但也还落得个温饱。虽喜欢尝试新事物,但却可以自律自制,不致沉湎其中,正是可以消费人生,以利再上一层楼的年纪。

可惜,不幸被管理员排除于用户群之外,在此请管理员思量。

兴致所至,逻辑未必全通,文笔混乱,方家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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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收到同事mail,网易代理ceo孙德棣辞世,年仅38。以此贴祭之。

叹世事变迁,死生无常。

首先,对楼主的文学素养表示敬佩,我就不在这里班门弄斧显示我的这点文化了。

话入正题,除了以上我用红字标记出来的以外,其余98%都是些没有用的话,就不多加置评。我暂时就以上4点做一些回复,但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第一,既然你明知道当事人对你的帖所执行的操作是对的,就不该再发这么个酸帖,这里不是文学版,也不是站务版。

第二,你的帖子不是管理员锁定的,而是版主锁定的,所以,没有管理员有欠公允这个道理。同时,也要表扬一下版主对版面管理的认真和细致。

第三,声明已婚,征女性等特别“也不排除于床底之间”。相信以楼主的年龄,在国内的话该是事业蒸蒸日上,妻贤子孝,教导儿女努力上进的时候,怪只怪两地分离。但是,希望楼主明白,男女版用户群的基调,以年轻男女为主,有些女孩子甚至比楼主小10岁20岁,请问您给这些孩子做了个什么榜样?如果您夫人同样在某国内BBS上注明自己以婚,其下瞒着您去和其他男人“交友”或“也不排除于床底之间”,您是否会接受?呵呵,就算你会接受,跟我们也没多大关系。婚姻,对于你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也不愿意多问。只能说,这里不适合你。

第四,这个问题你问的很好,坦白讲,你只要发符合标准的帖子,我们不会,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和权力干涉在下边,人们究竟是以什么目的交往,BBS毕竟只是给大家提供一个信息发布的平台而已,现实中好人坏人,相信大家有自己的价值观。当然,不乏楼主所谓成熟女性可以接受你的观点。但是,在男女版,不允许出现此类帖子,不允许污染男女版的风气,话说白了,就是男女版不是包淫包娼的信息发布平台,相信真正有诚意在这里征友的女性,无论成熟与否,都能区分开未婚和已婚的意义。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加坡虽然治安良好,但是也有红灯区,有妓女有嫖客,但是不可能在联合早报,或者海峡时报头版刊登某某女,身材如何价钱如何等广告。很简单的道理,明白了吗?并不是华人网要把你排除在用户群之外,而是这个男女版块不适合您(请参照您自己写的蓝色字部分),未婚2个字。

最后引用您的一句话作为此事结语,即使是条狗,只要会打人字,有正确的处事原则和方法,也会被其他水民认为是人,其左反之。

出现 LV4

发表于 22-11-2005 2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漂亮..支持,有老婆也可以交朋友啊,不过.不要乱来的话.我是支持你的哦..呵呵.,不是每个男人都是那么坏.其实,女人比我们更坏....哈哈..[em05]

阿列克斯 LV6

发表于 22-11-2005 2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一些可怜人争得说话的权利

[em06]

shuiwang LV4

发表于 22-11-2005 19: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子好色,取之有道.人无贵贱,事无对错.悠悠历史,蔟其一页.再回首,世道乱伦

[em05]

swimer LV4

发表于 22-11-2005 1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k2000在2005-11-22 17:50:00的发言: 你对得起你老婆吗, 大言不惭!

谢谢你的质问,那一刹那,竟有些感动。

老婆,多么熟悉又遥远的名称,我们每天通电话。(刚又打来电话一个小时,我是他们公司的义务挨踢,电子和电器工程师)

可是,我们做了决定,就要承受其后果。我选了来新,就得面对孤独,即使有时候超过我的承受力,男人或女人独身是损寿的,特别是女人。当一个人面对孤独的时候,那也是对心灵的一种扭曲,例子就不用我举了吧,正是因为对她负责任,我才选了这样一种方式,心理学叫转移释放。

而新加坡,又有多少类似背景和状态的同胞呢?你有没有试过寂寞的滋味,当然也是因人而异。可有多少歌曲和诗篇来描述它呢?

你就忍心让这些人在道德的压力下,默默承受吗?你觉得这样才是一个健康的心态吗?

大家评判吧。

shuiwang LV4

发表于 22-11-2005 1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楼主楼上的一席话真是厉害.不过说真的,楼主的老婆如果也在背后和别人乱搞,楼主不知道会不会接受

如果也认为是转移释放,那,我支持你~~~~~去释放吧!!!!

[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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