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7 个

nvm LV15

发表于 26-7-2016 13: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范-德彪西 发表于 25-7-2016 17:57
仲裁和法院还是不一样。仲裁是本着双方自愿的态度,如果有一方不接受仲裁,仲裁庭都不应该开庭。 ...

足球之所以不能用手并不是因为他叫足球,而是规则这么规定。
同理可不可以在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也看规则怎么写。而和他的名称叫法院或是仲裁院无关。
海洋法公约的链接我已经给出,有兴趣可以自己去读一读。


nvm LV15

发表于 26-7-2016 14: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乌龟龟 发表于 25-7-2016 18:13
说的有道理,可惜体制决定了没有任何一级官员在知道不利结果的同时敢于做出参加仲裁的决定,这个是要相当 ...

政治是政治,法律是法律。
2012年跳水东道主某选手跳了7次,这绝对是违反规定的。但他还是跳了,还拿了牌,奥委会不说什么,其他代表团也没辙。
这就是法律和政治的区别。
政治上菲律宾不可能赢,这点无论美日还是菲律宾自己都很清楚,大家无非是把各自的戏份演完罢了。哪怕法律上手续非常齐全。


王部长“冲冠一怒”,被人拿去和中东某大使温文儒雅的回复做对比。挺的说是展现了大国威严,贬的说是尽失风度。其实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本来就沉浸在自己的小宇宙中意淫。现了国威也好,失了风度也罢,中国还是那个中国。

乌龟龟 LV8

发表于 26-7-2016 17: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nvm 发表于 26-7-2016 14:01
政治是政治,法律是法律。
2012年跳水东道主某选手跳了7次,这绝对是违反规定的。但他还是跳了,还拿了牌 ...

严格从法律上讲,中国的确有地方违反规则的。不过,这件事本身也不是仅仅法律就可以解决的事情,政治、外交甚至军事都是必需的手段,这方面中国应该好好学美国,为了国家利益可以考虑推翻规则。

nvm LV15

发表于 26-7-2016 18: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乌龟龟 发表于 26-7-2016 17:44
严格从法律上讲,中国的确有地方违反规则的。不过,这件事本身也不是仅仅法律就可以解决的事情,政治、外 ...

每个国家,只要有机会,都会耍赖。
你之所以看美国耍得多,是人家国力强。
中国耍得一点也不少。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为啥把白礁和周边岛屿提交国际法庭?因为谁也耍不起赖。

中国现在战略很明确,送几个炮灰占几个岛/礁没有任何意义。哪怕你去建些人工建筑守不住也没意义。
关键是开发,利用资源。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句空话。
前者做到了,大家各说各的,国内各忽悠各的。大家高喊一些空话各自自我陶醉。
但开发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因为越南菲律宾自己都没有本事开发,只能希望国际大公司。
国际大公司又不傻,这边风险如果太大是不可能来吃螃蟹的。
中国不一样,人命不值钱(看看国内高呼不在乎死10亿的历史老师就知道民众对别人的生命有多在乎,那就更别说领导了),国家有钱,只要有技术,不用太在意经济效益。

范-德彪西 LV6

发表于 26-7-2016 23:0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nvm 发表于 26-7-2016 13:54
足球之所以不能用手并不是因为他叫足球,而是规则这么规定。
同理可不可以在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也 ...

不用引用链接了,我现在就在SP学Maritime Law。南海仲裁我们在课堂上已经讲过了。
仲裁不是诉讼。中国拒绝仲裁的情况下,仲裁庭是不应该开庭的。

nvm LV15

发表于 27-7-2016 1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vm 于 27-7-2016 10:15 编辑
范-德彪西 发表于 26-7-2016 23:03
不用引用链接了,我现在就在SP学Maritime Law。南海仲裁我们在课堂上已经讲过了。
仲裁不是诉讼。中国拒 ...


如果是学法律的这更该看原文不是?这才是应有的治学态度不是?

如果要说相信权威的话,对于我这种闲杂吃瓜群众,和SP的课程比起来,我更愿意相信NUS的教授。


那么原文怎么写的?

二八八条管辖权 4. 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发生争端,这一问题应由该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决。


这个法庭,指的仲裁法庭。
很明显管辖权有没有是法庭说了算。

附件七 第九条 不到案

  如争端一方不出庭或对案件不进行辩护,他方可请示仲裁法庭继续进行程序并作出裁决。争端一方缺席或不对案件进行辩护,应不妨碍程序的进行。仲裁法庭在作出裁决前,必须不但查明对该争端确有管辖权,而且查明所提要求在事实上和法庭上均确有根据。


或许你可以让你的Lecturer解释一下这些条款。

范-德彪西 LV6

发表于 27-7-2016 11:15: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nvm 发表于 27-7-2016 10:06
如果是学法律的这更该看原文不是?这才是应有的治学态度不是?

如果要说相信权威的话,对于我这种闲杂吃 ...

你引用的是第二节,还有第三节是对第二节的限制。
很多话,不能一一打出。我白天上班晚上上课,抱歉没有足够时间来和你泡论坛。

nvm LV15

发表于 27-7-2016 14: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范-德彪西 发表于 27-7-2016 11:15
你引用的是第二节,还有第三节是对第二节的限制。
很多话,不能一一打出。我白天上班晚上上课,抱歉没有 ...

对这两节的争论有不少法学教授提供了关于管辖权不同的视角,无论中外。但还是那句话,规则写明了对管辖权的判断权在法庭,而不是哪个学者。无论他支持还是反对。

而且这和“仲裁所以必须双方同意才能进行”没有关系,去看你的原话。这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事件。

你是应该多花点时间在学习上。你不说你学过还好点,都学过海洋法公约了再说这话就闹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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