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7 个

冏冏有神 LV17

发表于 25-7-2016 11: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冏冏有神 于 25-7-2016 11:17 编辑
sun814 发表于 22-7-2016 23:10
中国吃亏在于当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在裁决是公正公平的 只有中国不这么认为的话 如果中国不加理睬 中国就 ...

“公正公平”和“大多数国家”不是你在这里嘴一张说是就是的了。除了南海周边的国家和日本这个搅屎棍,谁有空去管这闲事?

别动不动就乱搞帽子,还恶霸呢,这种烂事早就被红毛大人们做了无数次了。

外交学者们对此早就门清,只有无知的P民才会在一边鼓噪。

国际仲裁与强权外交
(Graham Allison, 美国肯尼迪政府学院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研究中心主任。原载7月11日《外交学者》(The Diplomat)杂志)

针对菲律宾就中国对南中国海主权声索提呈的案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国际仲裁庭,于7月12日宣布裁决。

中国即刻表示不接受裁决,并指裁决是场“政治闹剧”和“一张废纸”。在一片指责中国不接受国际仲裁庭判决的声浪中,探讨中国对裁决的反应与其他大国此前的行为是否截然不同,或是只是遵循它们的脚步,似乎是有违常理的做法。

在对此课题下判断前,我们还得回答两个更有违常理的问题。首先,在同海洋法公约相关的课题上,有没有任何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曾遵守国际法庭的判决?

其次,如果它们认为裁决侵犯了其主权或国家安全利益,有没有任何大国曾接受任何国际法庭的裁决?

简单地说,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从菲律宾向仲裁庭提出诉求那天开始,中国便表示仲裁庭对课题没有司法管辖权,因为这涉及主权——海洋法公约条文也清楚禁止法庭处理。有关主权的课题应该提呈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解决。

当国际仲裁庭不接受中国的反对后,北京便拒绝参与聆讯,并清楚表示不会承认仲裁庭的决定。美国和其他国家对中国的立场加以批评。然而,如果我们看看安理会其他常任理事国,在类似情况下的反应是怎么样的,答案却不会是我们所希望的。

2013年,俄罗斯海军登上在俄罗斯沿岸海域一艘荷兰船只并拘留其船员,荷兰因此起诉俄罗斯。但莫斯科表示,处理事件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没有管辖权并拒绝出席听证会。对法庭要求在处理争端时先释放船员的庭令,俄罗斯也置之不理。

后来,在同菲律宾与中国的争端相似的情况下设立的仲裁庭裁定,俄罗斯违反了海洋法公约,并判决俄罗斯必须向荷兰做出赔偿。但俄罗斯同样拒绝服从。

在等待仲裁庭对菲律宾的诉求做出裁决时,英国前首相卡梅伦表示:“我们希望鼓励中国成为以规则为基础的世界的一部分。我们希望鼓励所有人遵守法律。”他显然忘了,就在去年,一个仲裁庭做出对毛里求斯有利,却不利于英国的裁决。仲裁庭认为英国在查戈斯群岛(Chagos Islands)一带建立海洋保护区,有违海洋法公约。英国对裁决视若无睹,海洋保护区到今天也依然存在。

美国从未在海洋法公约下被起诉,美国并没有像中国一样签署这项公约,也因此不受其条文的约束。在中美就刚宣布的裁决相互指责之际,中国评论员应该会在这一点上大作文章。

对美国来说,最接近菲律宾诉求的例子出现在1980年代。当时,尼加拉瓜到国际法院起诉美国,控告美国在其港口布雷。美国提出和中国相同的论调,指国际法院对事件没有司法管辖权。当法院驳回美国的说法时,美国不但拒绝参与听证,也否定法院在未来对涉及美国的任何案例的司法管辖权,除非美国清楚表示是特殊情况,并要求法院进行审讯。

如果中国以此为先例,它可以选择完全退出海洋法公约——和美国一样成为没有签署公约的国家。

在尼加拉瓜的案子,当法院判决尼加拉瓜有理,美国必须做出赔偿时,美国拒绝遵守。当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尝试通过决议案,要求美国服从判决时,美国先后六次行使否决权。

时任美国驻联合国大使珍妮·柯克帕特里克(Jeane Kirkpatrick)简单扼要地说明了美国的看法。她说国际法院是一个“半合法、半司法、半政治的机构,各国对它的地位有时承认,有时不承认。”

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行为而不是言论来看,我们很难不同意现实主义者的看法,即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及国际刑事法院的判决只适用于小国。大国不承认这些法庭的司法管辖权——除非是它们认为符合自身利益的特殊案例

修昔底德(Thucydides)的名言“强者行其所能,弱者忍其所须受”或许有点夸张。但对于国际仲裁庭不利中国的裁决,北京采取和其他大国一样的惯常做法,却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

sun814 LV16

发表于 25-7-2016 11:3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冏冏有神 发表于 25-7-2016 11:15
“公正公平”和“大多数国家”不是你在这里嘴一张说是就是的了。除了南海周边的国家和日本这个搅屎棍,谁 ...

真的觉得你世界观还狭小 大概你生活的地球里只有中国一个国家

冏冏有神 LV17

发表于 25-7-2016 11: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sun814 发表于 25-7-2016 11:32
真的觉得你世界观还狭小 大概你生活的地球里只有中国一个国家

牛头不对马嘴。你看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吗?

sun814 LV16

发表于 25-7-2016 11:42: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冏冏有神 发表于 25-7-2016 11:37
牛头不对马嘴。你看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吗?

看明白啊 我才得到这结论

FairyHubby LV5

发表于 25-7-2016 12: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sun814 发表于 25-7-2016 11:42
看明白啊 我才得到这结论

不要吵吵,叫是没有用的。

nvm LV15

发表于 25-7-2016 15: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vm 于 25-7-2016 15:12 编辑
千股涨停 发表于 25-7-2016 10:13
如果国际法庭非法,那么如何看待下面的这个判决?

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人民法庭(IPT)20日做出判决:印尼政 ...


任何判决,其中的一方(一般是被告)都可能提出“受理权限”方面的质疑。
这个在诉讼中非常常见。我想如果看看法律题材的电视剧对此也不会陌生。也就是被告提出法院不应该受理(如没权,法律不适用等等)
所以很多判决书一开始都会长篇大论的解释为什么有受理权限。换句话说,是否有权限,这个决定权在法庭。如果法庭认为自己有这个权限,就会审理下去,哪怕被告不出席。
哪怕是有权威的法庭,其判决结果也经常不被接受。“继续上诉”这个情况我想再不关注时事的人也一定听过吧。我都不要说法院判决了,申请签证啊,PR被拒都会Appeal的吧。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能继续的层数是有限的。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最终的,哪怕你再不服也没办法,而且法院判决是需要被强制执行的。

举一个例子:
美国最高法院去年5-4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受宪法保护。这其中争论到现在还未平息。依然有美国官员抱怨/骂这个裁决。
美国首席大法官是投了反对票的,有兴趣的可以去读一读。首席大法官事后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他甚至说了“这不是法律的胜利”。
但这个裁决的效果是无法更改的——最高法院说,这个petition适用在最高法院表决他就适用,最高法院说禁止同姓婚姻违宪就是违宪。哪怕依然有很多美国人不服。

举这个例子,无法是想说三点:
1。关于受理权限的争论是非常平常的。
2。不服判决是非常平常的。
3。合不合法的决定权在法院。虽然吃瓜群众依然可以表达和法院相反的立场,但没有法律效应。

而对于国际法庭来说,麻烦就在于强制执行没有保证。如果是国际法庭的结果,可以提请安理会强制执行。但即便如此,国际法庭的判决被无视也不是稀奇的事。例子之一就是1986年尼加拉瓜胜诉了,美国不鸟,提请安理会强制执行,被美国否决。

而这个仲裁庭,其结果更加没有保障。因为连去安理会闹的程序都没有。所以程序上再无可挑剔,结果也是徒然。
中国是大国,菲律宾是小国,所以双方有纠纷中国希望双边解决,而菲律宾要更多的人来插一脚。这都是很正常的策略。

还有,很多人把程序合法和判决结果公平混为一谈,这也是很可笑的。实际上程序上没问题但是判决争议很大的例子比比皆是。
还有人说国际上普遍支持/反对中国,你只要仔细去看多数国家的声明,都是进可攻退可守的。只要你愿意,中菲都可以认为是在支持自己,然后对内宣传自己赢得很多国际支持,反正民众的政治智慧也就那么高。

言辞中明确支持和反对的国家都非常少(比如美,日和柬埔寨)。这其中包括被中国官方纳入支持者阵营的俄罗斯,印度,以及被很多中国人认为极度亲美的新加坡 都是明显置身事外例行公事般的发表声明。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个仲裁结果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现状。

千股涨停 LV5

发表于 25-7-2016 15: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明白了,无论是判给了中国还是菲律宾,都是然并卵,该咋样还是咋样。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吃饭放屁拉屎这些事都比这个重要的多。

乌龟龟 LV8

发表于 25-7-2016 17: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sun814 发表于 22-7-2016 23:10
中国吃亏在于当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在裁决是公正公平的 只有中国不这么认为的话 如果中国不加理睬 中国就 ...

也未必国际上都 认为这个裁决是公正的,欧美也有许多学者认为这个裁决不公,因为明显涉及主权问题,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而且最后裁决把太平岛说成礁石,就更可笑了。

问题是,中国在签订海洋法公约就应该按照公约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包括参加仲裁。如果对仲裁庭的管辖权有异议,完全可以到仲裁庭去反驳,而且有理有据(因为这涉及主权,所以你仲裁庭没权管,公约里面写清楚的),而不是完全忽视仲裁程序,这等于对国际社会说我虽然签公约,但是不喜欢的话我就违反,这才是在国际舆论上最吃亏的地方。有理不去争,却摆出无赖的样子,很吃亏。

当然,国家这么做一定是评估过结果的,认为百分之百会输的。但也无所谓,本来也不可能去执行的,程序上应该参加,去反驳管辖权,如果程序上输掉,仲裁庭一定要审理实体(中国究竟对南海有没有权利),到那时退出为时不晚,而且有理有据,我按照公约参加了仲裁,但仲裁庭枉法要审理主权问题,那我无奈只能退出。这样的话,效果是一样的,但在国际舆论上不会给人抓小辫子。

范-德彪西 LV6

发表于 25-7-2016 17:5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nvm 发表于 25-7-2016 15:08
任何判决,其中的一方(一般是被告)都可能提出“受理权限”方面的质疑。
这个在诉讼中非常常见。我想如 ...

仲裁和法院还是不一样。仲裁是本着双方自愿的态度,如果有一方不接受仲裁,仲裁庭都不应该开庭。

乌龟龟 LV8

发表于 25-7-2016 18: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nvm 发表于 25-7-2016 15:08
任何判决,其中的一方(一般是被告)都可能提出“受理权限”方面的质疑。
这个在诉讼中非常常见。我想如 ...

说的有道理,可惜体制决定了没有任何一级官员在知道不利结果的同时敢于做出参加仲裁的决定,这个是要相当大的政治勇气加上法治理念的,国内目前做不到。反而是四不原则更能符合民意,政治上也无风险,外交上的一点小问题就让王部长去解决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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