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48 个

firestone LV8

发表于 11-7-2012 12: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有政府的卧底,看了楼主的帖子,觉得很好,很给力

Fiona2004 LV15

发表于 11-7-2012 17: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shichengati 发表于 2-7-2012 12:28
遥想80-90年代,新加坡政府一年建5万套HDB根本不算问题。

现在生产力应该大大提高了,有电脑,网络。新加 ...

想听听您的猜测!谢谢!

good99 LV7

发表于 11-7-2012 18: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是。。。,那50%倒也不是胡说了

sweetpink LV12

发表于 11-7-2012 18: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LZ很油先见之明呀

索拉 LV8

发表于 11-7-2012 23: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预言帝啊,膜拜

littlejacket LV5

发表于 12-7-2012 01: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ttlejacket 于 12-7-2012 01:15 编辑

还是不猜zf的确切想法了,等待下一个政策。。。也许又是一个惊喜

小瓶瓶 LV15

发表于 12-7-2012 01: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瓶瓶 于 12-7-2012 01:38 编辑
bzsg 发表于 30-6-2012 12:32
逻辑上有点乱,廉租房哪里去了??政府大批的hdb也在出租。


您是在构建理想和谐社会么?还是期待计划经济在新加坡实现,在现今新加坡的商业经济环境下,租房子的人群3,6,9等,代表着社会上各阶层的外籍人士,代表着新加坡工商各业各阶层的人力资源需要,要政府为这批人安排出租房,怎么可能。即使可能,现在只有20%的人住在私人房产里,有了这个政策私宅市场垮得更快,20%里的许多人也跟着卖掉公寓住组屋了,只剩下少数私宅可以出租,多余的组屋全部变成政府经营的宿舍?多余的私宅既然没有升值空间,大家还投资出租干什么,有钱人大部分的资产也会流失海外,新加坡经济混乱,退出国际化大都市行列。
中国房产市场都这样了,政府都不敢这样干的。

money9090 LV8

发表于 12-7-2012 08: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女 发表于 11-7-2012 11:24
lz..这主意不好吧。。
人家有钱还是罪过了??

应该这样说,有钱了就不要抢穷人的“福利”了

bzsg LV12

发表于 12-7-2012 09: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五年出租顶限从何时算起,之前出租的年数是否算在内? 答:永久居民屋主出租整个组屋单位年数顶限是五年,如果之前已经出租超过五年,一旦之前批准的出租期满,建屋局将不再批准屋主继续出租;如果屋子已经出租了三年,今后最多只能再出租两年。 问:屋主中一人是新加坡公民,另一人是永久居民,是否受影响? 答:这不算永久居民屋主,不受新条例影响。 问:永久居民屋主还能继续出租个别房间吗? 答:出租个别房间不受新条例影响,不过永久居民出租个别房间应向建屋局登记,并确保居住人数不超过各类型组屋人数顶限。 问:永久居民屋主三年前曾将现有的组屋出租一年,如今自己居住,今后是否能再出租整个组屋单位? 答:屋主之前出租过这个单位,因此建屋局会根据个别情况处理,屋主不一定能获准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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