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200 个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29-5-2008 23: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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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p><strong>《<font color="#ff00ff">前总裁</font>陈钦亮收集签名 <font color="#ff0000">抗议</font>英康调低寿险红利》</strong></p>
<p>&nbsp;</p>
<p>● 何丽丽 </p>
<p>&nbsp;</p>
<p>  对于职总英康(NTUC Income)<strong>调低</strong>人寿保险<strong>固定常年红利</strong>的作法,去年2月卸任英康总裁职位的陈钦亮表示不满,并已在自己的博客中为将提交给英康主席黄记祖及金融管理局保险总监的抗议书,收集公众签名以便进行集体抗议,目标在这个星期日(25日)之前得到1000个签名。
<p>&nbsp;
<p>  根据陈钦亮的博客,截至上星期五(16日)已收到了270个签名。抗议书将在下星期五(30日)举行的英康股东大会上提交给英康,随后提交给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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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英康预料将在股东大会上受到有关上述事件的质问,由于影响到的保户众多,预料削减红利事件将在股东大会前闹大。
<p>&nbsp;
<p>  英康上个月宣布将对于<u><strong>在1993年后生效的保单</strong></u>作出红利组合调整,以往每年加到投保额上的常年红利率固定在2.3%,如今将改为1.3%,原因在于可将更多资金投资于其他产品如<u>证券和房地产</u>,虽然<font color="#ff00ff">风险较高</font>,但<font color="#ff00ff">回报率也相对较乐观</font>。过去当常年红利率维持在2.3%,公司多数投资于<u>债券</u>。
<p>&nbsp;
<p>  英康表示,常年红利虽减少,但保单的特别红利增长潜能将因投资组合改变而提升了,该红利率将从原本的25%调高到30至120%之间,但将不会是固定的。这个特别红利只有在死亡、期满或断保时才会支付。英康相信此举长期来可为保户带来同样或更好的回报。
<p>&nbsp;
<p>  红利重组预计将影响约31万名保户,陈钦亮本身也有两份英康的保单。他计算出损失的红利高达45%。
<p>&nbsp;
<p>  陈钦亮在博客中指出,英康单方面决定红利重组将对保户不利,他之后受媒体访问时则表示,希望英康能给保户<strong>选择权</strong>,保留原有的红利结构,因为那较透明而且每年都能享有红利,而特别红利却不保证一定会拿到,而且可能未拿到手便已被撤销了。
<p>&nbsp;
<p>  另外,特别红利将按投资收益而定,因此保户在投资大环境不明朗之际取得的红利将不理想,有欠公平。
<p>&nbsp;</p>
<p>  他指出,公司过去曾在投资收益率不佳时降低常年红利,但这次英康却偏偏选择在投资回报高达10.7%的年头削减红利。</p>
<p>&nbsp;</p>  他认为,英康没有说明以后要如何调高特别红利便调低常年红利,加上保户是在相信每年可获得红利的情况下投保,虽然常年红利可能受投资表现影响,但无论多少,保户仍希望每年获红利,因此此举对他们十分不公平。
<p>&nbsp;
<p>  金管局则指出,<font color="#ff0000">红利结构纯属商业决定,精算师(actuary)的推荐若经董事会通过,就算成立。然而,任何<strong>已宣布的红利必须兑现</strong>,而且<strong>必须合理并清楚地通知保户</strong>。 </font>
<p>&nbsp;
<p>  对于本报昨天为事件最新进展所作出的询问,陈钦亮不愿回应。</p>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29-5-2008 23: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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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p><strong>《陈钦亮暂搁置集体抗议 网民认为不应打退堂鼓》</strong></p>
<p>&nbsp;</p>
<p>  针对职总英康前总裁陈钦亮周二突然表示<strong>暂时搁置</strong>集体抗议之举,有网民过后在他的博客中对于此举表态,认为陈钦亮不该这么快打退堂鼓,应让英康新管理层知道他们不该利用保户的保费任意实施新政策,因为这和<strong>社会责任</strong>是背道而驰的。 </p>
<p>&nbsp;
<p>  这名网民表示红利重组对保户不利,<font color="#ff00ff">投资<strong>利润</strong>虽然可能<strong>较高</strong>,但亏钱的<strong>风险</strong>也相对<strong>提高</strong></font>;他表示公司在<strong>大环境不稳定之际</strong>作出改变,不符合时宜,对于保户的保费,公司应持保守态度,确保能保本。他认为英康应给保户<strong>选择权</strong>,而不是<strong>逼</strong>他们接受新政策。 
<p>&nbsp;
<p>  英康上个月宣布调低人寿保险固定常年红利的作法,陈钦亮之前认为这对保户不利,便在博客上收集公众签名进行集体抗议,甚至打算向金融管理局保险总监提交抗议书;但经他与英康管理层于本月22日的一番讨论后,陈钦亮决定<font color="#ff0000">改变立场</font>。
<p>&nbsp;
<p>  陈钦亮周二突然表示暂时搁置集体抗议,这距英康在明天举行的股东大会只有短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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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周二在博客中表示,<strong>英康向他保证</strong>会针对投保者关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他也愿意与英康在友好的情况下解决这个问题。  
<p>&nbsp;
<p>  另一名网民也表示,他与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时也曾碰上同样问题,结果取得的红利非常低。他认为这种作法对保户有欠公平,若要讨回公道只好向公司质问,不然就是到金融业纠纷调解中心(Financial Industry Disputes Resolution Centre,简称FIDReC)提出投诉。他希望陈钦亮能够建议如何能确保像自己的平民不会因为这类大规模保险公司不表明红利率而利益受影响。
<p>&nbsp;</p>
<p>  英康对于陈钦亮终于相信公司是以保户利益为先而作出调整,表示鼓舞。</p>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30-5-2008 00: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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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p><strong>《20年前涉<font color="#ff0000">诈死</font>骗保险金 被告要求展期协商可能认罪》</strong></p>
<p>&nbsp;</p>
<p>● 刘丽仪 </p>
<p>&nbsp;</p>
<p>  涉嫌在20年前<strong>诈死</strong>后,串通弟弟和妻子<strong>骗取33万保险赔偿金</strong>的商人否认有罪,昨早在法庭受审。案件在下午续审前却出现变卦,律师要求展期协商,被告或许选择认罪。
<p>&nbsp;
<p>  控方唯一的证人就是与被告串谋诈死的妻子蕾奴嘉(51岁,无业),她在2004年被判坐牢12个月,两年前和被告离婚。
<p>&nbsp;
<p>  被告甘达努班(60岁,无业)是在<strong>1987年</strong>诈死,然后孤身一人留在斯里兰卡。因为想念家人,去年10月回来新加坡时在机场被捕。
<p>&nbsp;
<p>  甘达努班面对7项控状,包括3项欺骗、一项教唆妻子发假誓,以及3项虚报入境资料的控状。
<p>&nbsp;
<p>  根据控辩双方一致同意的案情显示,被告在1987年逃去斯里兰卡避债,在和妻子的一次通电中,两人共商以他诈死的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赔偿金。
<p>&nbsp;
<p><strong>在兰卡取得假死亡证 </strong>
<p>&nbsp;
<p>  过后,他在斯里兰卡弄到一张假死亡证书,连同相关文件寄给妻子。隔年初,律师尤詹德兰受聘为被告处理保险金索偿事宜。
<p>&nbsp;
<p>  另一方面,被告被指唆使蕾奴嘉在1988年8月2日,在高庭宣誓官面前发假誓,虚称他在87年10月21日在斯里兰卡贾夫纳省已经去世。
<p>&nbsp;</p>
<p>  1989年4月24日,高庭发出遗产管理证给蕾奴嘉和被告的弟弟莫甘纳奴班。两人是被告遗产共同管理人。</p>
<p>&nbsp;</p>
<p>  被告曾于1979年到1982年间,向<strong>职总英康</strong>、<strong>新加坡保险公司</strong>及<strong>亚洲人寿保险公司</strong>购买人寿保险。 </p>
<p>&nbsp;
<p>  在取得遗产管理证后,莫甘纳奴班指示尤詹德兰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金。3家保险公司于89年5月间,把三笔金额共33万1340元的保险赔偿金支付给蕾奴嘉。
<p>&nbsp;
<p><strong>有人看到被告 在本地和兰卡出现 </strong>
<p>&nbsp;
<p>  2003年5月,有人在本地和斯里兰卡见过被告,当年帮他妻子蕾奴嘉索取保险金的律师尤詹德兰起了疑心,便向警方报案,最终揭穿他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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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调查显示,被告在去年2月10日和19日,三次使用一本名字为阿鲁姆甘的斯里兰卡护照入境新加坡,触犯虚报入境资料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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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主控官李函隆副检察司昨天传召蕾奴嘉。和被告育有4名子女的她在庭上供证,原本在新加坡经营两家出租汽车公司的被告,因欠债累累,在1987年到伦敦避债,后转往斯里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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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被告在电话中告诉蕾奴嘉,他会设法弄一张死亡证书,表示这是唯一可以解决债务的方法,但是没有提及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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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蕾奴嘉原以为他诈死后只是不再回国,但不久后,被告指示她在莫甘纳奴班带来的文件中签名。她也在莫甘纳奴班陪同下到尤詹德兰的律师楼签文件,并到高庭发假誓,宣称被告已死,并且没有留下遗嘱。
<p>&nbsp;</p>
<p>  蕾奴嘉并没有阅读所签的文件,也没有问他们为何要签文件,她不晓得自己签了几份文件,只是照指示签名,不敢违背,因为她担心会失去小孩及被打。</p>
<p>&nbsp;</p>
<p>  她说:“被告不喜欢我问问题,我没有选择,只能照做。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只知道在文件上签名。” </p>
<p>&nbsp;
<p>  蕾奴嘉直到儿子办理入学手续,才第一次看见被告的死亡证书。不久,莫甘纳奴班通知她到亚洲人寿保险领取两张共20万元的支票。
<p>&nbsp;
<p>  接着,被告指示她把骗来的这些保险金存入与莫甘纳奴班的联名户头,其余两家保险公司的支票她毫不知情,也不知道所骗保险金总额。
<p>&nbsp;
<p>  根据刑事法典,触犯欺骗罪的刑罚是监禁长达7年,外加罚款。发假誓的刑罚同样是监禁长达7年,外加罚款。
<p>&nbsp;
<p>  蕾奴嘉和莫甘纳奴班已被治罪。蕾奴嘉2004年5月11日认罪后被判坐牢<strong>12个月</strong>。莫甘纳奴班否认有罪,案经审讯后,前年被判罪成,坐牢16个月,他
<p>上诉高庭,但被驳回,而且刑期增至<strong>26个月</strong>。
<p>&nbsp;</p>
<p>  案件昨天下午续审时,代表被告的苏峇士律师要求延至今早续审,以便进行协商。据悉,被告可能选择认罪。</p>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30-5-2008 0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img height="15" hspace="2"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width="15"/>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首页</a>&nbsp;&gt;&gt;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xinwen">新闻</a>&nbsp;&gt;&gt;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fk/fk.shtml">副刊</a>&nbsp; 2008-05-29</p>
<p>&nbsp;</p>
<p><strong>《好好活着-刘培芳》</strong></p>
<p>&nbsp;</p>
<p>● 刘培芳 </p>
<p>&nbsp;
<p>  这些日子来,我和许多人一样,为惨绝人寰的四川大地震而陷入忧伤中,深受震撼的心情始终一直难平息。
<p>&nbsp;
<p>  每看一次电视画面,心头又颤然抽搐一次,即便同一情景重复又重复,还是禁不住椎心作痛。矛盾的我们,因为关心而去看,但看了又控制不了悲恸。犹如四川灾区遍野苦难的众生,悲伤的泪水逆流成河,我们的心也像那一场又一场恐怖的余震,一波一波颤动着。
<p>&nbsp;
<p>  我也和许多人一样,内心生出一种愧疚感。暗暗自责:我这个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的人何德何能,竟然那么幸福!除了捐款赈灾,除了一掬同情之泪,却无法亲力亲为去那儿做点什么。
<p>&nbsp;
<p>  是的,<strong>捐钱</strong>是目前我们能够做的唯一最有效途径,更是唯一最能抚平我们内心愧疚和不安的最好办法。人性中都有可贵的恻隐,恻隐之心包含着一种推动力。我也和很多人一样,虽然在第一时间已经把捐款送了出去,但当身边相关团体和个人发动赈灾筹款时,只要力所能及,也不会介意再奉献一次又一次。
<p>&nbsp;
<p>  当然,<strong>捐款有许多渠道</strong>,不管是直接送交中国大使馆,或通过各慈善机构、同人社团,或支持画家卖画,作家售书,或经由电视义演拨电捐款,其实都殊途同归。只要是朝向同一个目标,为了赈济四川地震灾民,为了帮助他们重建校舍和家园,大家实在不必那么在乎是通过什么募捐管道。
<p>&nbsp;
<p>  当我们扪心自问,为什么灾难没有发生在自己头上?我们的菩萨情怀便有了微妙的感应;当我们叩问心灵:为什么经常四处旅行的我们其时其刻不是刚好身临其境,我们的善意和大爱就会坦然无私的释放出去。
<p>&nbsp;
<p><font color="#ff0000">  而当我们收拾好心情,停止叹息时,我们也许应重新审视自己,对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乃至生死玄学作更多反思。<strong>人们为什么只有濒临生死关头才悔不当初?<font color="#ff00ff">为什么走到生命终点才觉悟对自己身边至亲做得不足?</font></strong>人世间,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猜忌、纠葛、诬陷、怨怼、仇恨?还有那么多的好勇斗狠,争权夺利和钩心斗角?</font>
<p>&nbsp;
<p>  看看电视屏幕上那个残垣断壁中身躯被压在崩塌巨石底下的男子,那露出隙缝间的头颅显然忍受着巨痛却仍平静地喊话:“<strong>告诉所有爱我和关心我的人,你们要好好活着。</strong>”其情其景,真实得残酷,残酷叫人惨不忍睹!
<p>&nbsp;</p>
<p>  忧心忡忡的温家宝在灾区里慰问一名瓦砾堆中被救起却失去双亲的小女孩说:“你要好好活下去……”小女孩不断哭泣,无言以对。我由衷盼望,她会把这些话听到心底。</p>
<p>&nbsp;</p>
<p>  好好活着!所有此刻正在活着的人,都该深铭于心。<strong>好好活着,多多行善</strong>,这是幸福的最大意义。</p>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3-6-2008 1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img height="15" hspace="2"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width="15"/>&nbsp; 2008-06-01</p>
<p>&nbsp;</p>
<p><strong>《英康风波引发的疑问》</strong></p>
<p>&nbsp;</p>
<p>许丽卿</p>
<p>&nbsp;</p>
<p>  最近出席一个饭局,同桌的几个人不约而同地问:“现在有钱投资什么好呢?”
<p>&nbsp;
<p>  这个问题带出一些问题:新加坡人钱多到不知<font color="#ff0000">如何投资</font>?新加坡人急需能为他们<font color="#ff0000">投资理财的财务专家</font>?
<p>&nbsp;
<p>  这又使我想到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英康风波”。这起风波是由职总英康前总裁陈钦亮所引爆,他以保户身份炮轰前雇主,不满英康最近宣布调整人寿保单红利组合,将以往每年加到投保额上的<strong>固定2.3%</strong>常年红利率调<strong>降为1.3%</strong>。他认为这对保户不公平,虽然英康同时也将<strong>特别红利率</strong>从原来的<strong>25%调高到30%至120%之间</strong>,但这个看来非常诱人的高红利率却是不固定的,保户最终不一定会取得这样的高回报。
<p>&nbsp;
<p>  陈钦亮于是在博客上发表言论,引发了公众及保户的不少争论,他还发起收集公众签名,准备进行集体抗议。没想高调挑起这场风波的陈钦亮,并没有在前晚的英康常年股东大会上将事件闹大,反而当场宣布取消原本要提交抗议书的计划。根据他个人的解释,他是被职总前秘书长、现为职总社会企业发展理事会主席的林文兴,以及英康董事会副主席姚智的一番保证言论所说服。
<p>&nbsp;
<p>  看来这场风波随着陈钦亮打退堂鼓的决定而暂告平息。但很肯定的是,陈钦亮仍然为英康坚持不让保户有选择权的坚硬立场而耿耿于怀。
<p>&nbsp;
<p>  姑且不论陈钦亮的动机为何,以他<strong>在英康30年的资历</strong>,堪称是位资深的“理财专家”。难得的是,他在去年2月退休后,在网上为公众免费解答关于保险、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疑问,凭他在保险投资方面的几十年经验,公众自然受用良多。他的理财作风是否为大家所接受,则见仁见智。至少现任职总英康总裁陈诸杰就不想延续他的作风。
<p>&nbsp;
<p>  旧有的较高固定红利率、较低特别红利率的人寿保单红利组合是由<strong>陈钦亮在位时所制定的</strong>,他一退位,接任他的陈诸杰就马上来个红利组合大重组。陈诸杰的解释是,他的出发点是以保户利益为优先,因为这样可以为保户带来最高的回报。
<p>&nbsp;
<p><font color="#ff00ff">  英康如何保证在削减固定红利下可以给保户带来更高的回报?原来,英康是准备将<strong>削减</strong>固定红利所得的资金拿来<strong>投资</strong>在风险较高,但回报率更高的<strong>股票和房地产上</strong>。以往,英康是投资在较为保守,回报较低的<strong>债券</strong>上。 </font>
<p>&nbsp;
<p><strong>投资高风险高回报股票 保户无法接受可以理解 </strong>
<p>&nbsp;
<p>  在受这次红利组合调整影响的31万名保户中,相信绝大多数是对理财一窍不通的平民百姓,而英康又无法很详细的一一向他们解说,他们一知道自己必须放弃原本因得的固定红利,才能冒风险去取得较高的回报,多数人的第一个反应可能是“无法接受”。他们也或许会认为,当初他签保单时明明说固定红利率是2.3%,现在突然降到1.3%,有“无法接受”的第一个反应是可以理解的。
<p>&nbsp;
<p>  <font color="#0000ff">买保险好比投资,一些比较有冒险精神的保户或许会认为这个组合很诱人,但对于相对保守,不想冒风险的保户来说,却绝对没有吸引力</font>。同样的例子,有人就会对银行所推介的结构投资组合有兴趣,有人却不敢一试。例如一家银行向你提出这样的促销:只要5万元的3个月定期存款,可获得5.2%的利息,不过,你必须将另外5万元存放5年,银行帮你投资,年利率介于2.5至2.8%之间。你会接受吗?
<p>&nbsp;
<p>  有个朋友就曾经被这样的促销所吸引而接受了结构投资,过后却大吐苦水,从此不敢再冒险。他说,头一年确实尝到甜头,获得了几千元的利息,但隔年之后的利息是零,因为投资都没有取得回报,想把5万元转到其他提供较高存款利率的银行,却因钱已被锁定5年动弹不得,只好眼睁睁看着可观的稳定利息收入溜走。
<p>&nbsp;
<p>  这个朋友形容自己是因“一时贪念”所种下的恶果,不能怪人。因为银行在推介有关结构投资时,他是可以选择要或不要,而他却选择了接受,以后的结果他自然就要负责。
<p>&nbsp;
<p><strong>英康为何不让保户选择? </strong>
<p>&nbsp;
<p>  银行在推介结构投资产品时都给予客户选择权。英康为何就不能让保户在新与旧的红利组合中,按个人的作风和需求做个选择呢?因为任何投资组合都不一定适合所有的投资者,相信英康这一立场是绝大多数保户所不能接受的。
<p>&nbsp;
<p>  英康为何坚持要保户“同意所不同意”的做法?<font color="#0000ff">据英康的说法,旧有的较高固定红利率组合<strong>很难维持</strong>,如果继续下去会影响到它取得较高总回报的能力。因此,英康不能让保户有选择权。 </font>
<p>&nbsp;
<p><font color="#000080">  既然不能在新与旧之间有所选择,相信有些保户会退而求其次“选择”放弃。我很想知道,如果半途终止保单是保户唯一的选择,他们应得的回报会因此损失吗?而如果保户集体中止或终止保单,英康会作何反应?</font>
<p>&nbsp;
<p>
<p class="cont" align="right">《联合早报》<br/>(编辑:黄秀茱)</p>

ubuntu LV4

发表于 4-6-2008 0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耍猴啊!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4-6-2008 23: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ubuntu</i>在2008-6-4 0:55:00的发言:</b><br/>耍猴啊! </div>
<p>&nbsp;</p>
<p>嗯... ... </p>
<p>&nbsp;</p>
<p>无论如何,作为前总裁,对自己的言行以及所引发的社会效应应该有所预期;为自己也好为保客也罢,公司盈利大家才能最终获益,否则只能是纸上谈兵</p>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7-6-2008 15: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img height="15" hspace="2"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width="15" onload="imgresize(this);"/>&nbsp;2008-06-07</p>
<p>&nbsp;</p>
<p><strong>《英康:会遵守社会企业原则<br/>总裁陈诸杰:大环境改变 公司须顺应确保<font color="#ff0000">生存</font>》</strong></p>
<p>&nbsp;</p>
<p>&nbsp;● 何丽丽 </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 职总英康(NTUC Income)股东大会已过了一周,红利重组风波也似乎渐渐平息下来,但市场仍有许多不满的投保人有意断保的传言。
<p>&nbsp;
<p>  英康总裁陈诸杰自股东大会以来首次向媒体开腔。他告诉本报,英康并非走向商业化,只是<font color="#ff0000">“以社会为目标,以商业为手段”。</font>这家合作社仍会遵守其社会企业原则,只不过在大环境逐渐变迁之下,公司不得不作出改变以确保生存。
<p>&nbsp;
<p>  他也细说了为什么要重组红利,以及为何不愿给予投保人选择权保留原有的红利结构。
<p>&nbsp;
<p>  英康这次作出了这么一个“商业化”的决定,以提高长期回报为由降低了人寿保单的常年红利,不禁使民众觉得英康有倾向商业化的趋势。
<p>&nbsp;
<p>  陈诸杰昨天受访时一再强调英康<font color="#ff00ff">是社</font><font color="#ff00ff">会企业</font>,<font color="#ff0000">不是一家以盈利为先的私人企业</font>。然而,社会企业还是得<strong><font color="#ff0000">生存</font></strong>,虽然盈利不是主要考量,还是得确保公司有能力维持业务。
<p>&nbsp;
<p>  他指出,<font color="#ff0000">公司的竞争对手都属于<strong>跨国大公司</strong>,唯有大东方人寿是区域性公司</font>。英康身为一家本土保险公司面对激烈竞争,加上新加坡整体的蜕变及本地保险客户群需求的改变,公司如果不对策略、品牌、产品、文化及其他内部体制等作出适当改变的话,将聘请不到保险业的人才,吸引不到年轻一代的客户,更难以成为保险领域的佼佼者。
<p>&nbsp;
<p>  陈诸杰希望,英康能在三到四年内转型成功,并在2012年取得400亿元的管理资产额(AUM)。
<p>&nbsp;
<p><strong>为什么要重组红利?</strong>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 陈诸杰指出,过去十年,英康人寿基金介于35%到40%是投资于较高回报的投资工具如证券和房地产;其余的则是投资于固定但较低回报的投资工具如债券。在这个比例下,投保人的人寿保单总平均回报率为5%到6%。</p>
<p>&nbsp;</p>
<p>  然而,1993年的债券回报率维持在6%,但到了2007年,债券回报率已逐渐降低到了3%,如果英康的人寿基金投资组合维持不变,将难以兑现所承诺投保人的常年红利以及5%到6%的总回报率。于是,为了不提高人寿基金所面对的投资风险,英康不愿将投资于证券及房地产的比例提高,因此选择调低常年红利率。 </p>
<p>&nbsp;
<p>  陈诸杰强调,人寿基金的投资回报98%将派发给投保人,只有2%是派发给股东。他也表示,公司每个月都会对投资项目作出检讨,以确保回报理想。
<p>&nbsp;
<p><strong>为何不给投保人选择权?</strong>
<p>&nbsp;
<p>&nbsp; &nbsp;&nbsp;&nbsp; 英康不给投保人选择权保留旧的红利结构,理由有两个:<font color="#800080">一、因为新的红利结构的红利风险实际上较低,可为投保人带来的回报较理想,这原本就是英康的意愿。</font><font color="#ff00ff">二、同一红利系列的保单是以相同的方式计算保费,如果投保人的红利结构不一,届时决定如何将投资回报公平地派发给他们将十分艰难。</font>
<p>&nbsp;
<p>  陈诸杰重申,<font color="#ff0000">红利重组是明智的决定</font>,既然是对的决定,为什么还会招惹这么多投保人、包括陈钦亮的不满?就这一点,陈诸杰归咎于英康起初没有够明确地将重组红利背后的目的传达给投保人,导致一些投保人不是不明白红利重组的细节,就是明白了也搞不清英康为什么要这么做。
<p>&nbsp;
<p>  英康4月间通过英文书面通知告知投保人有关红利调整,却有投保人声称没收到信件,而是通过报章报道红利重组纠纷才得知此事。
<p>&nbsp;
<p>  陈诸杰认为,英康当初应以精简的方式向所有投保人解释改变红利结构的原因,如今为确保投保人充分了解详情,英康已在公司网站上详细说明,并将在短期内以简单易懂的中、英、马来文字再度向投保人发出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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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被问及陈钦亮上周五早上与全国职工总会社会企业发展理事会主席林文兴,以及英康董事会副主席姚智的会面,是谁提出及多久以前策划的,陈诸杰的回答与陈钦亮上周五的反应吻合,两人异口同声表示:那并不重要。</p>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7-6-2008 15: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img height="15" hspace="2"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width="15"/>&nbsp;2008-06-0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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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英康红利重组背后的含义》</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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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龚慧婷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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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职总英康保险合作社重组红利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惊动”了职总高层林文兴和姚智出面调解,前总裁陈钦亮日前还在博客上,为取消集体抗议事件向英康投保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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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当然,有人会把事件看成是新、旧总裁之间的较劲——前总裁陈钦亮<font color="#ff00ff">捍卫自己较早前设定的常年红利目标</font>,新总裁陈诸杰因为<font color="#ff0000">认为</font><font color="#ff0000">红利目标无法长期维持,而宣布改变红利组合</font>——降低常年红利,将资金投入更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以便让保户将来<font color="#ff0000">“有望”</font>获得更高的特别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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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虽然调低常年红利的宣布,在保险业界并非什么新鲜事,而英康就曾在1997、2001和2002年,当经济不好时,大幅调低常年红利。然而,陈诸杰自己其实“点”出了红利重组事件背后更大的隐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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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陈诸杰相信:<font color="#0000ff">这场交锋的核心,不仅仅只是红利组合的问题,而是新团队是否能获得信任?新团队是否会背离合作社的成立宗旨,让英康成为‘另外一家’只对盈利有兴趣的商业公司?</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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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在本质和社会功能上 </strong><strong>与私营机构完全不同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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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作为一个合作社,英康和一般以盈利为先的私营机构,在本质和社会功能上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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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color="#800080">  身为合作社,英康必须将98%的盈余归保户,股东只分得2%的盈余。其他保险公司的作法则一般会支付最高的、相等于盈余10%的股息给股东。 </font>
<p><font color="#800080"></font>&nbsp;</p>
<p><font color="#800080">  私人企业照顾的是股东,合作社则必须以保户的利益为先。</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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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英康的保户大多是小市民,买保险就是希望在面对高风险的环境时,能更有保障。有保户就指出,他是为孩子的将来买保险,但特别红利既然不是固定的,他不希望孩子将来会埋怨他。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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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保户中当然有许许多多投保好多年,相信合作社能为他们提供更低保费或更佳保障的银发族及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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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因此,英康在用保户的钱进行各类投资时,应该时刻记得不要违背了这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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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不久前,和英康有相似“社会功能”的裕廊集团,宣布将旗下的62项资产项目脱售予淡马锡控股旗下的丰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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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于在这些工厂中日夜拼搏,几乎已把工厂当自己组屋以外的另一个“家”的中小型企业来说,除了要应付租金将大幅度调涨的冲击外,还有更多的“彷徨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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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正如中小型企业商会会长廖振兴所说,对中小型企业来说,裕廊集团的多层工厂就好比政府组屋,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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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就连政府国会委员会财政与贸工委员会主席兼创业行动社群(ACE)副主席殷吉星(Inderjit Singh)也认为,私人企业将无法扮演好“工业房地产业主”的角色,就好比人们需要建屋发展局提供住房,企业也需要一个类似裕廊集团的机构,来提供低价的工厂和商用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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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毕竟在今年庆祝40周年纪念的裕廊集团,当初成立的宗旨,就是提供较低廉的厂房租金,协助中小型企业面对跨国企业的挑战。当经济不好的年头,让中小型企业享有租金回扣,助它们抵御了一些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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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然而,当政府以“<strong><font color="#ff0000">加强竞争力</font></strong>”为由,将这些厂房卖给私人业主经营时,租户虽然明白新业主鉴于商业考量,调高租金是必然的,但却比较“心痛”于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必须突然终止与裕廊集团的“关系”,工厂就这样被“转手”、被“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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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商业举动”是否会忽略公众利益?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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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color="#0000ff">  政府机构私营化,或在“加强竞争力”的大前提下,作出的一些“商业举动”,是否会忽略公众利益? </font>
<p><font color="#0000ff"></font>&nbsp;
<p><font color="#0000ff">  此刻浮现脑海的竟然是:当公共交通服务私营化后,挂在公众嘴边的,为何总是:不知道巴士、德士和地铁什么时候又要涨价? </font>
<p><font color="#0000ff"></font>&nbsp;</p>
<p><font color="#0000ff">  在1998年,当储蓄银行连同其超过500万个户头,被星展集团收购时,却率先调涨了来往户头的服务费(每个月两元),支票簿一本也要收取10元的时候,后来为降低运作成本,又终止了一些组屋区内的提款机服务,那次“动摇”的,是否只是公众对“国家银行”的信心而已?</font></p>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7-6-2008 1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img height="15" hspace="2"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width="15"/>&nbsp;2008-06-0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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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两子车祸死拟再生育 夫妇索讨受孕费失败<br/>但可获23万元保险赔偿》</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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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郑靖豫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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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仅有的两个儿子在车祸中丧生,一对夫妇为再当父母而进行人工受孕,并<strong>向肇祸司机和保险公司索讨受孕费</strong>。他们受孕费的索偿失败,但可获得多五万元的赔偿,总赔偿额达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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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曼莫汉星(52岁,货物管理员)和妻子佳丝比尔科尔(50岁,家庭主妇)育有一对儿子古吉星(17岁)和帕迪星(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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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不过,这两兄弟在2002年12月2日乘坐堂哥朋友驾驶的汽车时发生意外,双双被抛出车子,伤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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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潜逃了五年的肇祸司机迪维尔星(30岁)前天承认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和重伤等罪名,被判入狱六个月和吊销各级驾驶执照八年。他也因触犯国民服役征召法令,另外被判坐牢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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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索讨受孕费 3万3000元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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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在肇祸司机潜逃期间,丧子的夫妇入禀高庭向<strong>司机</strong>和<strong>汽车保险公司QBE</strong>(前称为Zurich Insurance)索讨赔偿,包括近3万3000元的受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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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受孕费原获高庭助理主簿官批准,但在辩方提出上诉后被高庭撤销。诉方于是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索讨受孕费及比高庭所裁定的18万元更高的赔偿。
<p>  三司日前发表判词,裁定这对夫妇可获赔约23万1400元。这个赔偿额比高庭法官估算的多约五万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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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不过,由陈锡强大法官、潘文龙法官和维克拉惹法官组成的三司,驳回诉方的受孕费索偿。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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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font color="#ff0000">三司认为,由于<strong>国人平均寿命延长了,孩子奉养父母的年月也相应增加,</strong>所以把诉方原<strong>可获得的依靠者赔偿(dependency claim)从14万6000元调高至20万4000元。</strong></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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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三司考虑此案有独特因素,如诉方仅有的一对儿子都在同一起车祸逝世和诉方不可能再生育等。因此,三司也提醒,此案的赔偿额不可作为未来索偿官司的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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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至于诉方要求辩方承担受孕费,三司则认为这个索偿不合理。这相信是首起在丧子后尝试人工受孕,并向保险公司索讨费用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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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font color="#0000ff"> 三司指出,肇祸司机不可能预见,他疏忽驾驶会造成起诉夫妇膝下无子。所以,司机不须负起这方面的责任。</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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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诉方极力争取受孕费,为的是能再生育,取代逝世的儿子。对此,潘文龙法官说,答辩人无须承担取代死者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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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font color="#ff0000"> 法官解释说:“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法律只能就<strong>减轻失去亲人的伤痛</strong>作出<strong>赔偿</strong>,那是法律能作出的最大补偿。”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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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而且,若诉方获赔受孕费,这可能会出现双重赔偿的情况。
<p> </p>
<p>&nbsp;  诉方原获高庭助理主簿官批准受孕费,但在辩方提出上诉后被高庭撤销了。前者于是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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