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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2-11-2010 1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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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ngel_luo 于 22-11-2010 12: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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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觉得您很有舌战群儒的味道啊~~~~不过看到后来,也不知道在讨论什么了。
话 ...
gydlsgp 发表于 22/11/2010 11:36 
谁是群儒啊?我没有感觉
我前面也说了,我觉得一般人真的是为了孩子的,一般孩子到了20多岁了,家里又有条件置业的,都直接写孩子的名字了,免得以后转来转去麻烦,这是无目的的,至少我身边的朋友都是这样的。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是至少媳妇可以比较安心,我住的这房子是我老公的,不是我婆婆的,虽然都没我的名字。这是我支持财产公证的点。女生么,想什么事情都把自己和老公一块儿想,但是不一定乐意把婆婆想一块去。也许大家会说,反正都没女方的名字,婆婆的财产以后也是儿子的,那还不都是一样。实际上,这感觉差多了。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万一,万一儿子婚后因故去世了,那媳妇能不能有财产保障以后的生活?谁能保证婆婆在儿子去世后还愿意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转给前媳妇?又比如,如果以后媳妇得了绝症需要大笔资金治疗,如果房产在儿子名下,儿子可能愿意卖房救妻,但是婆婆的房子,婆婆愿意吗?可能我想得远了,但是这是实实在在的问题。
虽然人家怎么写名字我们不能判断目的是什么,但是这个例子里面,小云姐已经明确的说了那个妈妈 的目的是什么了,就是防以后的儿媳,所以这就不是很正常了。连小小一片云这种只是“认识”她的人,不熟的人都能知道那妈妈这样处理房子的动机,谁能担保以后媳妇不知道?
媳妇会猜,可能也会提出,更多的不会去想自己会不会被老公家里看不起,而是为自己“讨个说法”。如果以后真的导致了男方家里看不起媳妇,这又间接的导致了家庭矛盾了。
这个事情根本不需要什么收集证据,媳妇要是这样想了,钻牛角尖了,就结上了。说不定也不会明说,但是万一以后闹矛盾,也不一定不会提起来。
所以我不支持玩阴的,我支持财产公证。婆婆如果要防儿媳,怕财产流失的话,大可以婚前开门见山的说,这房子是我们买给儿子的,给儿子的礼物,你们做个婚前财产公证,这房你们就先住着,以后你们再自己挣钱买自己的房子。
这样就不存在谁看不起谁了,媳妇也不好意思说,那房子怎么不分给我一半啊。虽然说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人有时候就是杠在一口气上了。
在说明一点,我说的这些不是我愿意不愿意什么的,我只是针对这个例子猜测一下以后这婆婆可能会遇到的媳妇的问题。当然,要是找个家境不如他们很多的媳妇又乐于接受恩惠的,就不成问题了,好像事实证明后来也是如此吧?未来媳妇出国的钱也是男朋友家给的,要是换了我父母,不会让我在婚前接受别人这样的恩惠的,万一,万一最后没成,说出去都不好意思了。我要是遇到了这样的婆婆,我不是放弃嫁入这样的家,我也会表现出自己的能力,就像我前面说的,住婆婆名下的房子,付房租,或者出一半钱买下婆婆的房子,换夫妻二人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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