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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茜 LV13
发表于 6-5-2008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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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juan8166</i>在2008-5-5 11:37:00的发言:</b><br/>我就是如23楼的所说的, 房子的首付以及贷款都由男方100%偿还,这样离婚时女方同样可以分得房子或者房子的一部分吗?<br/><br/>还有就是:他的保险我有得分吗?<br/><br/>因为保险的费用,也是我们一家共同节省下来的啊?如果他没有保险我们就可以过得轻松一点,没理由我陪他一起吃苦后,到时他一个吃甜吧?<br/><br/><br/></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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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首先,关于房子。</p>
<p>正如你所说房子是HDB,是你老公在婚前买的,贷款也一直由你老公偿还,你并没有为这个房子出过多少钱。那么离婚的时候,在男方没有污点且有一个好律师的情况下,你很有可能什么也拿不到;如果男方有污点或者你的律师非常好,也许你能得到一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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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所以,我的建议是,把你的名字加进去。房子有你的名字,这个就完全不一样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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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然后,关于保险。</p>
<p>死亡赔偿的话,会直接成为这个人的遗产的一部分,根据他的遗嘱或者相应的法规来决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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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最简单的情况就是:死亡赔偿,没有需要还的其他贷款,那么保险赔偿就会做为他的遗产,他立下了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所决定的分给你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按照新加坡的法律,你可以拿到他遗产(除CPF和HDB以外)的一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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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PF则由他的CPF Nomination来决定受益人是谁。HDB的话,则有HDB的相应条款来规范。这两个东西,如果有立下遗嘱,但是CPF Nomination的名字和遗嘱不一样,或者和HDB相关处理办法有出入,遗嘱是没有用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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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另外,如果是重大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的赔偿的话,你先生还活着,或者意识清醒的话,这个钱你是否拿得到,这个也很难说。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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