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49 个

那一天遇见 LV

发表于 27-10-2005 2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在新加坡结婚之前是没有婚检的,而且楼主都说了,认识两个月就结婚,我看是不是女方为了逃避现实而跟楼主结婚呢.这样应该先和女方先沟通.找出办法来.

synflex LV

发表于 29-10-2005 0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一年内发生状况,可以向法庭申请废除婚约。

fanlaohu LV

发表于 29-10-2005 2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ND</I>在2005-10-24 17:05:00的发言:</B>
废除婚约?怎么可能,拿法律当儿戏啊。三年内你离不了婚,三年后以后你的离婚记录也抹不了。</DIV>

听阁下的意思是: 结婚记录还可以抹掉的. 是吗? 愿闻其详!

fanlaohu LV

发表于 29-10-2005 2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distancezj</I>在2005-10-26 12:12:00的发言:</B>

<P>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 也要三年吗?</P>
<P>具体要怎么操作呢?</P>
<P>有谁知道的</P></DIV>
<P>你这个臭娘们!
<P>既然这么急要离婚, 回中国啊~~~~回中国离婚很快的.
<P>想在这里离婚, 捞取男人的好处啊? 你以为男人会等你在这里离婚么? 即使在新加坡离婚, 你也修想拿到生活费! 男的会走掉去别的国家, 也可以找人报复臭娘们,还敢要钱? 作梦吧!</P>

fanlaohu LV

发表于 29-10-2005 2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新加坡的法律真他妈的笨蛋! 我们中国人并不了解这些, 为什么要批准我们中国人在新加坡离婚?</P><P>有些臭娘们明显动机不纯, 用脚指头都可以知道, 还保护她娘的什么鬼权益?这不是鼓励臭娘们玩弄感情么? 他妈的鬼法律! 难怪新加坡华人的结婚率与生育率这么低!哪个男人还敢结婚啊?都未婚同居算了!</P>

六月天 LV

发表于 29-10-2005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此地无银</I>在2005-10-24 17:09:00的发言:</B>
我只能说,最好的方法是你劝说她拿掉孩子,而不要面对冗长的离婚判决。
毕竟婚前堕胎过胎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样会让你平衡一点,然后再慢慢开始你们的婚姻吧。</DIV><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都两个月了.还拿得掉吗</FONT>

distancezj LV

发表于 30-10-2005 18: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laohu</I>在2005-10-29 23:07:00的发言:</B>


<P>你这个臭娘们!

<P>既然这么急要离婚, 回中国啊~~~~回中国离婚很快的.

<P>想在这里离婚, 捞取男人的好处啊? 你以为男人会等你在这里离婚么? 即使在新加坡离婚, 你也修想拿到生活费! 男的会走掉去别的国家, 也可以找人报复臭娘们,还敢要钱? 作梦吧!</P></DIV>
<P>瞎子  看清楚 我是男的!你被你的娘们给耍了是吧,操 </P>

synflex LV

发表于 31-10-2005 00: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laohu</I>在2005-10-29 23:13:00的发言:</B>


听阁下的意思是: 结婚记录还可以抹掉的. 是吗? 愿闻其详!</DIV>
<P>
<P>以你现在的状况,可以立刻向法庭提出单方面申请废除婚约,但需要有相关的事实证据与对方的意见,双方都需要出庭。</P>
<P>婚约可以废除,但一般只受理在结婚一年内发生某方结婚动机不纯,或受骗等,其他条件按情况定夺。</P>

舞思念 LV

发表于 31-10-2005 18: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找律师

good99 LV

发表于 31-10-2005 17: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Ventured</I>在2005-10-31 16:15:00的发言:</B>


<P>最重要的是生的是什么人--耶稣。当年孔夫子也是私生子。出人才呀。</P></DIV>
<P>最重要的那是神,而且从来也没有结婚之说,楼主的事迹如何和主来比啊?还是闪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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