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64 个

sinlala LV4

发表于 9-11-2004 07: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P>狂赞20楼。没人问没人答,无聊话题充斥版面,</P><P>正经事只字不提。。。。。。</P><P>难道又是想好了再说?</P>

chisg LV8

发表于 9-11-2004 12: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鬼</I>在2004-11-9 9:41:59的发言:</B>

<P>幸亏没去,去了也是看笑话。</P>
<P>检察官说调查还没有结束,要求禁止律师同阿豪见面。</P>
<P>1。调查没结束,怎么起诉?</P>
<P>2。犯人居然不能见律师,基本权利都没有了?</P>
<P>3。阿豪父母第一次看到被捕后的儿子,不能探视吗?</P>
<P>好黑暗的警察和检控单位!</P>
<P>[em03]</P>
<P>还有:法官说由于案件严重,阿豪有权见律师,案情不严重就不能有律师吗?</P></DIV>
<P><FONT size=3>请问你懂得多少新加坡的法律,你知道什么叫法律程序吗?调查,问话,过堂,控辩双方向法官要求延长扣留或保释,提问,审理,控辩双方辩论陈辞,下判,控方或犯人决定要不要上诉,你知道这些程序吗?谁说新加坡的犯人不能见律师,哪一个国家在调查问话的时候会让律师在场,你是电影看太多了吧。谁说阿豪父母不能探视儿子?调查完自然能见啊,如果调查中亲人单独见面,你能担保他们不会因此串谋毁灭证据吗?开口闭口就是黑暗的警察和检控单位?当警方在努力找出真相为何要在一边说风凉话,开口前还是先想想吧。</FONT></P>[em06][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9 14:28:41编辑过]

LV5

发表于 9-11-2004 15: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的确不是学法律出身,不过我知道任何人在定罪前应该被假设为无辜的。因为怀疑嫌犯会串供而禁止探视以及寻求法律协助(见律师)都是不对的。试想一下如果你本人被警察抓走,在调查期间不能见亲人,没有自由,你会怎样想。</P><P>另外,我在22楼说的,事实部分来自U频道新闻,评论和推测部分是我自己说的。不全是风凉话。警察如果工作不称职,任何人都可以说风凉话。如果你想对警察们说些鼓励的话,没有人会反对。请不要拿话堵人家的嘴。</P>

LV5

发表于 9-11-2004 15: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chisg你问了好多问题,我只答一个好了。</FONT></P><P><FONT size=3>chisg你问:哪一个国家在调查问话的时候会让律师在场</FONT></P><P><FONT size=3>我答:新加坡。法官已经同意阿豪见律师了,不是吗?</FONT></P>[em01]

LV5

发表于 9-11-2004 16: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现在的情况看来,我看检调方对能定阿豪的罪没什么信心,如果到时真的无罪释放,可怎么办?

yoyopaul LV8

发表于 9-11-2004 18: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P>警方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的,这件事大家心里都不好受,很难过。。</P><P>大家就耐心的等调查结果吧!!!</P><P>到时候报纸会详细报道的。。</P><P>唉!!</P>

雪xuer LV10

发表于 10-11-2004 14: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P>法律程序.我不懂</P><P>我相信新加坡法律.罪犯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P>

LV5

发表于 10-11-2004 14: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通常不喜欢理会随口给人扣帽子的人,今天心情不好了,就破个例。chisg,除非你向我道歉,否则你以后说什么我也是不会理会的了。</P><P>我在这个帖子里的发言,其中含有对新加坡警方和检察官的不满。原因是在黄娜案中,他们的表现有很多不称职的地方。的确应该受到批评。</P><P>先说检察官,chisg你搞错了,检察官并没有申请延长阿豪的扣留时间。阿豪现在是被控谋杀,谋杀嫌犯除了极少数特例,都是不能保释的,阿豪在案子下判之前都会被关着的,没必要申请延长。检察官申请的是禁止阿豪见律师,这个申请被法官驳回了。(以上是事实)犯人有见律师的权利,我从没否定过。但检察官提出了无理的要求,却是事实。由此我才反问“难道犯人没有基本的权利吗?”检察官无视法律的基本原则,提出禁止犯人见律师的无理要求,我说他黑暗,没什么不妥吧?(我的语气是重了一点,但意思和法官是一致的。[em01])</P><P>再说警方,U频道新闻拜一说了的,阿豪的父母在法庭上见到阿豪是阿豪被捕后的第一次。从阿豪被捕到拜一的过堂,足足两个星期,我认为在这期间,阿豪的父母没尝试申请探视的可能是很小的。比较合理的可能性是,申请被拒绝了。我并没有说嫌犯可以自由的见任何人,但直系亲属的探视,没理由拒绝呀。照现在的情况来看,警方还没有100%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禁止探视,我有理由认为警方有增加阿豪心理压力,逼使阿豪认罪的可能企图。说他黑暗,不过分吧?警方可以在证据不全的情况下,就提出起诉,他们的办事态度,我只能说草率,不称职。推而广之,如果警方可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长期扣留阿豪,并禁止探视。警方就可以这样子对付每一个新加坡人。正是因为有这种危险存在,法律才规定了许多犯人的权利,例如探视,寻求法律协助等等。现在我看到警察剥夺了阿豪的这些权利,但我没有看到理由,我说他们两句,有什么不对吗?</P><P>至于我说你拿话堵我的嘴,我是指你话中那种兴师问罪,自己懂很多,而我懂很少的语气。我的话90%都是对事不对人,而你的话倒有一半是对人不对事。</P><P>讨论问题,各抒己见,没必要这样吧?</P>

惨星冷月 LV10

发表于 10-11-2004 12: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inlala</I>在2004-11-9 7:04:18的发言:</B>

<P>狂赞20楼。没人问没人答,无聊话题充斥版面,</P>
<P>正经事只字不提。。。。。。</P>
<P>难道又是想好了再说?</P></DIV>
<P>没看明白你说什么</P>

chisg LV8

发表于 10-11-2004 12: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鬼</I>在2004-11-9 15:52:15的发言:</B>
<P>我的确不是学法律出身,不过我知道任何人在定罪前应该被假设为无辜的。因为怀疑嫌犯会串供而禁止探视以及寻求法律协助(见律师)都是不对的。试想一下如果你本人被警察抓走,在调查期间不能见亲人,没有自由,你会怎样想。</P>
<P>另外,我在22楼说的,事实部分来自U频道新闻,评论和推测部分是我自己说的。不全是风凉话。警察如果工作不称职,任何人都可以说风凉话。如果你想对警察们说些鼓励的话,没有人会反对。请不要拿话堵人家的嘴。</P></DIV>
<P>
<P>对啊,任何人在定罪前应该被假设为无辜的,因此新国警方才要向法官要求延长扣留协助调查啊,你知道谋杀案是多严重的罪案吗,犯人可以自由会见任何人,全世界都没有这个理吧?请不要在这里空谈什么自由了,尽管各国法律不一样,可以扣留犯人问话的时间都不同,但一切都得按程序来是硬道理,除非是哪些贪污腐败的国家。</P>
<P>至於说什么不要拿话堵人家的嘴。说新国警察和检控单位很黑暗的是你,说新国禁止探视以及让犯人寻求法律协助(见律师)的也是你,请问你肯为你说的这些话负起责任吗?事实证明犯人可以见到律师,而说法官已经同意阿豪见律师的也是你,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最后还是老话一句,下评论和推测时要多想想,不要信口开河的好。</P>
<P><FONT size=3>ps.   法官同意阿豪见律师跟在调查问话的时候让律师在场是两回事。</FONT></P>
<P>[em06][em06]</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0 12:08: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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