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76 个

沙滩上宝莲 LV

发表于 18-8-2014 20: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18-8-2014 19:23
我那是调侃一下,明白不?

明白。

jiasong LV

发表于 18-8-2014 20: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18-8-2014 20:12
我这里不说该不该。
我只说官方和大众媒体认可的范围而已。
我可没提到什么外来人和本地人平等的问题哦, ...


它认定的范畴,可以就接受,不可以就拉倒。大家还是各就各位。 大环境的变化,要就自己改变自己的观念,因为你改不了环境。


qguan LV

发表于 18-8-2014 20:23: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大的妈妈,将来小孩一定聪明!

沙滩上宝莲 LV

发表于 18-8-2014 20: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jiasong 发表于 18-8-2014 19:26
直接买房能否放外籍配偶的名字都有技术问题里面,尤其是买HDB flat。可能没有配偶的名字,因为不是该公 ...

放bb的名,bb是公民。放我的名也没有意义,就算全部我出的钱,也只是使房子的使用者而已,完全没有买卖权利,卖了也不会拿回钱。

jiasong LV

发表于 18-8-2014 20: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18-8-2014 20:19
法律是偏向女方,但是估计至少有PR就好点。
如果只是LTVP或者SP/WP的话就很不好说咯。。。
居民和非居民 ...


就是说嘛,LTVP或者SP/WP怎么可以享有同等的权益。有得也有失啦。不可以拉到怎么紧。

沙滩上宝莲 LV

发表于 18-8-2014 20: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18-8-2014 19:30
不对吧。
组屋的话,PR也有份啊。。。
除非连PR都不是,比如LTVP或者EP/SP/WP,那么就只有公民的份。

问过,如果我不是pr,律师都不会接这个CASE做公证,问过说最后一定是要告上法庭而且首尾太多。总之就算全部是我出钱买的,最后另一方怎样也不卖我也拿不到钱,就算卖了,他不给我钱,法律也不会保护,hdb不是商品房,要跟hdb的law先。

沙滩上宝莲 LV

发表于 18-8-2014 20: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jiasong 发表于 18-8-2014 19:36
我怎么知道你在调侃那个LZ?

没关系。谢谢:)

jiasong LV

发表于 18-8-2014 20: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18-8-2014 20:23
一般人会有疑问啊,北大的高材生,来新加坡怎么找一个不咋样的老公呢?


按道理是这样想, 不过它怎么去鉴定,核实? 最后LZ的还是照样结婚生子,孩子成为公民。某些程度,政府还是很宽容咯。

之前,我有看个报道,某名校女高材生要跟一个国外年轻小伙结婚,外国小伙本身的资历很低,小伙要帮女高材生申请移民签证,直接reject,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

沙滩上宝莲 LV

发表于 18-8-2014 20: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jiasong 发表于 18-8-2014 19:43
别国的制度没有像新加坡怎么细。少数国家像新加坡有HDB 房屋制度,香港也有啦,但是比例不多。

保障房比 ...

不了解不知道,最近打算买房才知道,新加坡的买房制度好细好细啊,好复杂!各种不一样的grant,resell还是bto都不一样,买了不能马上卖和租,还有买了公寓就不可以买租屋。。。还有cpf要连续一年才可以申请bto。。还有就是就是一个人名字要35岁以上,不然要两个人名字才能买,,,,还有好多呢。。。。。。

jiasong LV

发表于 18-8-2014 20: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18-8-2014 20:31
所以有可能关联到之前争论的那个帖子的问题了啊。
非居民(主要是外劳,广义的包括高端EP)中间的低端外 ...


如果是被动,就要主动去维护自身的权益。起码要知道去哪里讨说法,怎么讨说法,走什么流程。我相信新加坡的政府部门不会跟我们玩踢皮球。

很多时候,有很多人就是不敢出声,所以才有乘人之危的人才会钻空子就是这样。

遇到不公,不可能等有关部门来,当然是被动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