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话题:如果你是富翁,你愿意捐出一半家产给慈善事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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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鼠爱小米 于 12-8-2010 19:35 编辑
如果你是世界首富,你愿意捐出一半家产给慈善事业吗?我说如果。即使不是世界首富,只要你有钱,比如千万富翁,你愿意捐出一半的家产给慈善事业吗? ---------------------------------------------- 墨西哥世界首富拒绝捐半数财产 指责是荒谬行为2010-08-08 07:57:11 京华时报
美国《福布斯》杂志新一期富豪榜的世界首富、墨西哥电信大亨卡洛斯·斯利姆,拒绝响应美国巨富号召,不愿为慈善事业捐出半数财产。
据新华社电 美国《福布斯》杂志新一期富豪榜的世界首富、墨西哥电信大亨卡洛斯·斯利姆,拒绝响应美国巨富号召,不愿为慈善事业捐出半数财产。
美国40名亿万富翁先前公开承诺,响应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和“股神”沃伦·巴菲特号召,捐出至少一半身家用于慈善事业。
墨西哥《每日报》6日报道,正在波多黎各参加会议的斯利姆接受采访时说,捐出半数财产是“荒谬”行为。“这些钱必须用于向重要的社会工程放贷,必须由能够胜任这份工作的人支配,”斯利姆说,“没人能肯定这些钱会被合理使用。”
《福布斯》公布的数据显示,斯利姆身家535亿美元,位居富豪榜首位。盖茨和巴菲特分列第二和第三。
传记作家何塞·马丁内斯在《外界所不知的卡洛斯·斯利姆》一书中,向世人展示这名大富豪节俭朴素的一面。与一般富豪不同,斯利姆没有私人飞机,不喜欢奢侈品,生活日常开销全部从自己2.4万美元月薪中支出。
显微镜:富人捐款折射社会财富观
新京报评论:对美国人来说,慈善并不是万能的,但慈善所指向的社会财富观和财富文化,却超越了捐赠的固有内涵,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富裕带给社会的积极影响。
4日,美国40位亿万富翁公开承诺,将捐献自己的一半财产服务社会。这一消息不仅让富人感到震惊,也足以让平民及贫困者感到欣慰。
美国富翁为何会如此慷慨,民间对此猜测不一。有人认为富翁捐钱是为了避税,因为美国近期宣布,将准备恢复征收暂停一年时间的遗产税,这对许多富豪来说无疑是个坏消息。在小布什任期内,富人的税赋逐年减少。由于金融危机,美国在2010年暂停征收遗产税。如果奥巴马在2011年恢复45%的遗产税,预计 2011年美国全年的遗产税收入将超过300亿美元。
不管原因何在,这些富豪的义举值得肯定。如果能够像比尔·盖茨所希望的那样,成立一个高达6000亿美元的慈善基金,那么这个数字将接近墨西哥一个国家的GDP。对于一个私人的基金会来说,这笔巨大的财富,同时也意味着巨大的使用空间。即便这个数字达不到预想的6000亿,40位富豪的财产半数捐赠,也会提供许多ZF不能实现的偿付能力。
富豪虽有能力行善,但慈善事业作为一个国家财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却需要制度性的保障。一个人致富后,如何使用这笔财富是自己的事情,但如何让社会体会到财富带来的积极效果,则体现了一个社会的财富观。这种财富观需要制度性的保障,比如美国联邦ZF税法规定:富人每捐赠3美元,联邦ZF便会减免1美元或更多税收,同时也会免去相应地产税的征缴。相比来说,印度因为缺乏有效的免税机制,富人们捐赠的热情并不高涨。贝恩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显示,2009年,印度慈善捐款总额为75 亿美元,相当于该国GDP的0.6%,这个数字远低于美国的2.2%。
相比捐款的规模,慈善捐赠的使用对象才是决定捐赠成败的关键。这些捐赠主要体现在ZF不能满足的偿付领域,或者ZF投入严重不足的地方。例如在较长时间中,盖茨基金会一直针对全球的艾滋病防治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这为联合国和许多非ZF组织的工作提供了协助。而这些领域也是一国ZF不能全面覆盖的部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资源,形成捐助与受助的良性循环才是明智的做法。
对美国人来说,慈善并不是万能的,但慈善所指向的社会财富观和财富文化,却超越了捐赠的固有内涵,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富裕带给社会的积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的发展不能仅仅从简单的数字上下结论,更需要看到人们面对财富时的愉悦和满足。周庆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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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的捐赠 (2010-08-12)● 陈文坪
媒体报道,在微软公司创办人盖茨和“股神”巴菲特这两大富豪的倡议下,有40位美国亿万富翁在8月4日许下承诺,表示将会捐出自己至少一半财产用于慈善公益事业。
这一姿态,意味着这些大富豪们愿意将个人的财产与社会分享。体现了富豪们了解到自己能有今天骄人的财富,是当初自己“取之于社会”的一种途径;今后,用同一种方式,将个人财富“用之于社会”的最佳回馈方法。
为善必须出自于内心,从心出发,方能最乐,而非做表面功夫。但是,当今有某些曾经备受媒体和各界嘉许的“慈善家”,不幸后来都被揭发是在做一些名不副其实的“秀”。在镜头前,急先锋表演,津津乐道为慈善服务,过后,却做一些与慈善事业相违背的事情,让人看了心灰意冷。
俗语说,施比受更有福。因此,有能力帮助别人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名副其实的慈善家也会常被人们提起,甚至记在脑海中。比如,早期的陈嘉庚先生、李光前先生、陈六使先生,我们当代的许哲女士,他们“为善最乐”的事迹都深深的烙印在许许多多民众的脑海里。
然而,在物欲横流的年代,一些人所追求的除了物质外,还是物质。即使本身拥有事业与财富,还是不能满足个人的私欲。
翻开报章,常可阅读到为了上一代留下来的财产大打官司的法庭“内幕”。不顾父子、母子之间情感有者,不顾兄弟姐妹之间亲情有之,不顾上辈与下辈之间情谊有之。为了争夺大部分或所有的财产,不惜于法庭“开战”,亲情、伦理早已抛到九霄云外。结果呢?两败俱伤,亲情从此“一刀两断”。这不单是双方的关系“凝固”,也影响了下一代之间的来往。贻害是多远啊!
如果这些人的先人地下有知,肯定感慨是自己“害”了他们,自己一生辛苦积蓄留下的财产,才让家属子孙为了争夺不劳而获的遗产而宁愿断绝亲情,也要将对方控告到底。
因此,为子孙做马牛,未必明智,行善才是最大的乐事,这是自古已有明训的。《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日者问 东平王 处家何等最乐,王言为善最乐”。行善,早已是中华文化的文明价值观之一。
富豪们的“捐赠誓言”之风,已从西方吹起,不久也将吹来东方。热爱行善的富豪们,应考虑加入“捐赠誓言”的行列,为东方社会树立一个榜样。即使未必“名垂千古”,也总胜过留下遗产反让亲人法庭相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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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dlsgp LV
发表于 8-8-2010 10: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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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小米 LV
发表于 8-8-2010 10: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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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多数人是不愿意的~~~~
gydlsgp 发表于 2010-8-8 10:36 
你不愿意就投2呀。怎么不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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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dlsgp LV
发表于 8-8-2010 10: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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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VIP LV
发表于 8-8-2010 1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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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不是在中国,我会愿意捐出一半,反正钱那么多了,吃喝无忧。
但是要是我是在中国当上了亿万富豪,直接捐那么多的话还是算了吧。
我还不如每年以3-5间的速度建希望小学,再把我每年的20%的企业利润直接投进这些学校的维护当中,或者购买学生的学习用品什么。这些经费不交给官 员,直接让我下属去完成。看你怎么贪。
10年下来就可以建50所希望小学了,而我所付出的建设学校的费用也只不过是10年才3亿人民币。不包括每年的20%的其他费用投入。
当然这前提是我是亿万富豪。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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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冒泡 LV
发表于 8-8-2010 11: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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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的钱,晚上也只能睡在一间房间的一张床上。
施比受更为有福。有能力去帮助其他很需要的人,是积攒永恒的财宝在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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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VIP LV
发表于 8-8-2010 11: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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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在赚钱和捐钱的观点上和我们东方人不一样
他们是以信托责任人的身份,并且几世纪以前他们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就得到的信念是这生意是给上帝做的,是给全人类管理的。我们中国人的信托责任基本上在清朝末代给毁了。慈禧太后的一些列政策直接把中国当时的先进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式给毁了。
现在的中国人做生意就是给自己做的,取之于社会,用之于家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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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_luo LV
发表于 8-8-2010 2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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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at LV
发表于 8-8-2010 22: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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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小米 LV
发表于 8-8-2010 23: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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