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1 个

mandy幸运_q LV17

发表于 31-10-2009 09: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好久没看过这么搞笑的帖子了

卖短裤上网 LV18

发表于 31-10-2009 09: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我的观点很简单:新加坡出租车司机素质必须要提高,摘掉他们的有色眼镜,多看看自己车以外的世界

LXK LV14

发表于 31-10-2009 10: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_ttmmll

靚剑 LV15

发表于 31-10-2009 10: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很简单:新加坡出租车司机素质必须要提高,摘掉他们的有色眼镜,多看看自己车以外的世界 ...
卖短裤上网 发表于 31-10-2009 09:54


害群之马到处都有,至少在新加坡乘坐德士是安全的,只要乘客抢劫司机,没有司机抢劫乘客。:_wyxlll

巭熊猫2008 LV4

发表于 31-10-2009 19: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得承认我的眼界不够开阔,对于27岁的人士是否算是有钱人的怀疑不够成熟,在此我对此表示歉意。关于7楼的疑问:“而且我有些疑问,为什么判定对方抢劫,就因为人家随口一句“抢劫”有实质性的动手没有”这一点要先说明一下,如果是持械抢劫,是很严重的罪行,就抢劫的角度而言是有物证的。但是如果没有物证,在新加坡,还有一个所谓“企图抢劫”罪,这个就是要看你从各方面有没有造成后续抢劫的条件,而这些都没有发生抢劫这件事情的实质,这个和“抢劫未遂”不同,抢劫未遂是发生了抢劫这一行为,但是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终止犯罪,这就是报纸上所说,控方以“企图抢劫罪”提控,而不是抢劫罪。举个例子,如果我现在想抢劫德士,我在上车后说要打抢,但是没有实施具体行为,而且没有发生肢体接触,这个时候如果德士司机报警,警方就会以企图抢劫罪来调查,这个时候如果我说“我有车有房,不需要来抢劫德士的几十元钱”或者“我是随便说的”,是不足以为我自己辩护的,仍然有罪。

靚剑 LV15

发表于 31-10-2009 19: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早已过时,来点新意:_wyxlll

david001 LV21

发表于 2-11-2009 07: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言之有物~:_btll

taokexun328 LV15

发表于 3-11-2009 09: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深入调查,我没有话语权。

三文鱼 LV6

发表于 3-11-2009 09: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是抢劫,那么乘客不可能会在德士撞了巴士站之后还留在现场等警察来协助调查。
2,乘客是持旅游签证来新加坡探望女友和女友的妈妈,在这种情况下,去抢劫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3,乘客在国内是做地产业的,真的会为这几十块钱去抢劫吗?
4,法庭最后的判决是“无罪释放”,而不是“免责释放”,其差别就是无罪释放意味着完全没有责任,以后也不会再对此案提出诉讼;免责释放的概念是先放人,如果以后发现此案有疑点的话还会重新传讯。
5,再来看看司机的情况,在医院醒来之后对媒体说的是持刀抢劫,到后来却完全推翻,并且失踪找不到人;家门口遭大耳隆泼漆,说明经济情况出现很大的问题。

所以我的观点,司机骗保险的可能性最大。

三文鱼 LV6

发表于 3-11-2009 10: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楼主说的“乘客要求司机道歉一事,如果我是企图打抢未遂,而且各方证词对我非常不利,我会采取私了的方式,给笔钱,找个台阶下,至少免了牢狱之灾。”更是不合逻辑,既然乘客已经“沦落”到了抢出租车的几十块钱的地步,又怎么能出得起这笔“私了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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