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申请PR被拒的话,可以以附申请人名义马上再申请吗

2009-01-02 · 734 阅读
想问下各位大侠,夫妻都在新加坡工作,都是S PASS

女方在新加坡的时间比较长,

先以女方名义申请,若被拒,

可以马上以男方名义申请吗?(到几个月之后男方的居住时间也比较久了)

还是一定要在官方规定的时候之后我们才可以在申请?

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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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3 个

manmanjiji LV4

发表于 5-1-2009 0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的朋友。
不是都被拒了,我们还没申请。
现在是想先以女方申请,(女带男,夫妻申请),假若被拒,叫我一年之后再申请,
可以马上改由男方申请吗(男带女,夫妻申请)。
还是得等一年之后才能男带女?

此地无银 LV10

发表于 5-1-2009 10: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SP附属申请意义不大.......

你们应该各自申请,同时提交........

1,如果一同被拒。 个人申请不过,附属申请更不会过...

2,如果一方批准一方被拒。可以立即由PR附属申请........

百合花lily LV6

发表于 5-1-2009 11: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意义不大,已经两个人都被拒了,还是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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