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的这种例子有没人遇见过

2007-07-12 · 1625 阅读
<p>我来新加坡1年多,持EP,原先在玉廊家化工厂做工,今年7月4号申请PR,然后拿到张3个月的回执卡,可是就在昨天7月11号,我收到家半导体公司的OFFER,要求是立即上班,讲明情况后要求是8月1号上班,我现在的公司规定是要求我提前一个月通知才可以不做工,所以我立刻辞职了,然后在这个之前拿掉几天的ANNUAL LEAVE可以在8月1号去新公司上班。</p><p>但是,有3个问题我不明白怎么处理,</p><p>1我的PR申请没有下来,换了雇主我打听到是要从新CANCEL掉原来的PR申请,再申请新的,但是我的那些材料需要从新提交吗?还有我的收入证明?之前的雇主的不要求了还是要求现在的雇主的证明?</p><p>2我申请新的EP准证的时候材料是否可以不要再递交了?因为我原先申请EP全部是第一家公司给我代办,我只是把我国内的中文学历给他们就给我办好了,所以我也不知道申请EP的材料(而且我今年RENEW我的EP时候是从Q1升到P2并没有要求我交什么材料,只是公司给了封信</p><p>是不是新雇主给封信就可以呢??</p><p>3还有个最重要的,我现在公司的HR强调我只有到8月15号才信给我去CANCEL掉EP(1号到15号间我不做工,拿ANNUAL LEAVE),在这之前我答应了新公司1号就去上班,这样就去上班是不是不合法?有方法解决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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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2 个

ck1010 LV6

发表于 12-7-2007 2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有趣。。。</p><p>1、既然是重新申请,当然是要全部重新提交。让交啥,就交啥。给谁打工,就由谁出证明。</p><p>2、让HR办EP。HR让交什么就交什么。</p><p>3、任何人都要有合法的身份才能在新加坡打工。既然不想犯法,就没有方法解决。</p><p></p>

此地无银 LV10

发表于 13-7-2007 09: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3. EP可以在申请期内工作.... WP/SP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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