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2007-07-10 · 541 阅读
<p>我是6月底公司申请的EP,才刚刚来新加坡,可是我发现我不适应这里的环境,而且以前在国内不知道这里的行情,到这里以后才知道他们给我的薪水太低,而且每天加班也没有钱,所以我想回国了,我这样算违约吗?要给公司交当初办理EP的钱吗?要走哪些程序才行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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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5 个

xuanhe291 LV2

发表于 10-7-2007 2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为什么没人回复呢?</p>

Asylia LV15

发表于 11-7-2007 0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先仔细阅读你的合同,然后交辞职信,赔偿违约金。</p><p>要不,就跟老板好好做下来谈,和平解决。。。。。。</p>

fangqianqian LV4

发表于 11-7-2007 0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回复,其实为什么一定要回国呢?你现在的处境我很明白这只是一个过渡期,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努力得来的!冷静下来想想!

此地无银 LV10

发表于 11-7-2007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合同上会有解约条例... 根据你签的约办理吧....

新蝶 LV3

发表于 12-7-2007 0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如果薪水比国内高很多的话,应该再坚持一段时间。总会有个过渡期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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