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请大家帮帮我,感谢!!!!!!!!!

伊风 LV4
2007-05-11 · 726 阅读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因为我朋友最近准备签一家补习中心,他是PR。但是那家中心说要实习三个月,这三个月还不给他交CPF.实习期满才交。而且一年的合同期是从实习后开始算的。也就是说他第四个月才算正式员工。我想问一下,这样可以吗?因为按新加坡的法律,只要是PR,从开始工作就要交CPF,那这家补习中心的做法是不是不对?请大家说说看!(急)[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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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7 个

伊风 LV4

发表于 11-5-2007 0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知道,帮我朋友指点一下.

伊风 LV4

发表于 11-5-2007 09: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

Asylia LV15

发表于 11-5-2007 09: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只要是PR & SC,从开始工作就要交CPF。

永远有多远 LV8

发表于 11-5-2007 1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规定是开始就要交,但是还要看他跟他们的协议啦,他们坚持要这样的话,如果你朋友去告他们的话,也会失去这份工作。如果你真得想要这份工作,公司也不肯让步的话,就接受吧。3个月而已,也没多少钱的。</p>

伊风 LV4

发表于 11-5-2007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那就是说实习期内他不算正式的员工了,是吗?如果这样的话,他在实习期内可以随时辞职,是吗?</p>[em06]

伊风 LV4

发表于 11-5-2007 1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补习中心有可以随时不要他,是吗?</p>

grandslam LV9

发表于 12-5-2007 0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cor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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