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kelvin

2007-05-04 · 384 阅读
Kelvin,我2005年在帮女儿申请PR时被拒,去年通过议员写上述信可还是被拒,而且每次移民厅的回信都没写被拒的原因也没写什么时候可以再申请。我的大概情况是:我10年前离婚,女儿是第一次婚姻所生的,现我已与新加坡人再婚,丈夫的税收和CPF缴交情况都很不错,我也有工作(但薪水低于2000),所有朋友都很奇怪我被拒签,连议员也觉得不应该,但事实就是如此。请问我现在应该重新申请吗?为什么被拒签的信什么也没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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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3 个

hello333 LV1

发表于 4-5-2007 1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12岁</p><p></p>

Kelvin70 LV6

发表于 4-5-2007 13: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1)你女儿多大?</p><p></p>

Kelvin70 LV6

发表于 5-5-2007 0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办领养. 把你女儿让你现在的老公领养会批的. 因为你女儿现在跟他不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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