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tlicker LV1
发表于 27-4-2007 1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roger[/I]在2007-4-27 16:00:00的发言:[BR]<p>我也有点不明白你的意思了,第一,你女朋友到底是以前申请的WP还是EP? 她曾经有没有持有过WP/EP?我看你写得好像是当时有申请但没有批准,而你女朋友一直是持有的学生准证。如果是一直持有学生准证就不存在劳工部的批准了。第二,你女朋友学生准证延期怎么会有5次被拒?是在当时上学的学校延期被拒绝了,然后又申请延期,又被拒,反复申请了5次?然后换学校又没有批准?那之后呢?人回国了?如果是这种情况,要看当时被拒的原因。只要你是爱她的,那就结婚吧。然后人过来了再申请,如果只是当时因为申请工作准证的问题造成的,应该成功的机率比较大的。难道申请不了你就不结婚了?</p> 感谢ROGER哥们的耐心回复. 我重新阐述一下事实.第一:她申请的是EP,只申请过一次没有批准.在新3年来一直持有私立学校学生证. 2. 她在一个学校拿到专科之后,由于学校经营不善,把她和其他学生转移到另外一个私立学校来完成她的HIGH DIPLOMA 课程, 在还未完成学业的途中我就帮她申请EP.(当时手中持有DIPLOMA 的学历, HIGH DIPLOMA 在要延期的时候).由于工作被拒,就索性找了中介一心办理学生证延期.结果上诉4次都没有批下. 所以她就回国了. 在这期间我帮她找了一个本科新的私立,在新加坡帮她办理新学校的入学,结果又被拒绝. 爱已至深,结婚也无妨! 只要能在一起! 事已至此, 出此贴请教....... 再次感谢ROGE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