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申请PR!

A_Don LV0
2007-03-12 · 176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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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17 个

Kelvin70 LV6

发表于 12-3-2007 1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S PASS 要结婚好象MOM申请. 先那LTSVP会好些

平顶山小妖 LV7

发表于 12-3-2007 1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的,只有wp需要

A_Don LV0

发表于 12-3-2007 1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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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Don LV0

发表于 12-3-2007 12: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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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123 LV10

发表于 12-3-2007 1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_Don</i>在2007-3-12 11:21:00的发言:</b><br/><p>我是PR,POLY毕业,薪水不到2千。 我老婆在这边拿的是S Pass, 我们准备今年结婚了,想问一下,有没有这个说法在这边注册,好帮我老婆申请PR呢?</p><p>还有回国内注册结婚证需要公证吗?象我们这样的条件一结婚马上申请,成功率高吗?</p></div><strong><p><font color="#ff00ff">如果在国内,登记结婚,你们俩都得出示在国外的单身证明,而且你已经出国多年,pr现在,你在中国的户籍已经取消,也就是不可以去你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除非你回国恢复户籍。你女朋友出国多久了?她的户籍是否还在,这个我无法推断</font></p></strong><p><strong>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strong>
                <br/></p><p>第一条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p><p>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p><p>第三条 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和我驻外使、领官。</p><p>第四条 出国人员中的现役军人、公安人员、武装警察、机要人员和其它掌握国家重要机密的人员不得在我驻外使、领馆和居住国办理婚姻登记。 </p><p>第五条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应符合国家有关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p><p>第六条 出国人员在我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出国人员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国人员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可回国内办理;在居住国办理的结婚登记,符合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有关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予以承认。</p><p>第七条 出国人员同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以及出国人员之间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一)身份证和户口证明;(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登记状况证明。乙、出国人员(一)护照;(二)所在单位(国内县级以上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持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且出国前已达法定婚龄的,还须提供出国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同出国人员在国内登记结婚的还须出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离过婚的,须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丧偶者,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p><p>第八条 已办理出国护照、签证并已注销户口尚未出国的人员,应持护照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注销户口前的户籍所在地或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p><p>第九条 出国六个月以上,现已回国的人员,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提供本人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回国一年以上,确实无法取得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的,须提供经现住所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未婚或者未再婚保证书。</p><p>第十条 申请复婚的,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p><p>第十一条 一方为出国人员,一方在国内,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一)身份证和户口证明;(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三)离婚协议书;(四)结婚证。乙、出国人员(一)护照;(二)离婚协议书;(三)结婚证。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p><p>第十二条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 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 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p>第十三条 申请结婚当事人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按照《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处理。</p><p>第十四条 本办法民政部负责解释。 <br/></p>

Asylia LV15

发表于 12-3-2007 1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_Don</i>在2007-3-12 12:20:00的发言:</b><br/><p>出国人员的户籍会取消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阿!难道我到自己的家乡还不能注册?天啊!</p></div><p>PR不会取消国内户籍。 </p><p>放心吧,你还是中国人!</p>[em01]

kelly123 LV10

发表于 12-3-2007 14: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sylia</i>在2007-3-12 13:18:00的发言:</b><br/><p>PR不会取消国内户籍。 </p><p>放心吧,你还是中国人!</p>[em01]</div><p>当然是中国人,谁说不是中国人了。只是在他家派出所电脑档案里,他已经不在他的户口所在地了。严格来讲,出国半年以上,电脑里你的户籍就会自动消失了,当然并不是绝对。但是如果你已经在国外多年,户籍是肯定没有了的。我身边有无数个这样的例子。 </p><p>我只是把我所知道的事实告诉大家,如果大家不相信,那就算我多嘴吧。。。。。。。。。。。</p>[em15][em15][em15][em15]

孜孜 LV4

发表于 12-3-2007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你老婆的条件,自己办pr 都不成问题,论坛上很多人都是sp半年都1年后自己办到pr 的。<br/>

Asylia LV15

发表于 12-3-2007 14: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kelly123</i>在2007-3-12 14:02:00的发言:</b><br/><p>当然是中国人,谁说不是中国人了。只是在他家派出所电脑档案里,他已经不在他的户口所在地了。严格来讲,出国半年以上,电脑里你的户籍就会自动消失了,当然并不是绝对。但是如果你已经在国外多年,户籍是肯定没有了的。我身边有无数个这样的例子。 </p><p>我只是把我所知道的事实告诉大家,如果大家不相信,那就算我多嘴吧。。。。。。。。。。。</p>[em15][em15][em15][em15]</div><p>表激动!</p><p>求同存异嘛!!</p><p>早期90年代出国大多是因公护照,出国前会注销国内户口。</p><p>后来开放了,几乎没有这回事了。</p><p>至于有个例户籍自动消失了,应该可以恢复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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