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

qtslyj LV7
2007-03-04 · 1842 阅读
<p>删除</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1 20:44:28编辑过]
分类:
关注下面的标签,发现更多相似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13 个

Kelvin70 LV6

发表于 4-3-2007 14: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太太的工作有合约吗? 如果有复印合约.还CPF就好了, 交一个月的CPF 拿去上诉. </p>

qtslyj LV7

发表于 4-3-2007 18: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去问过cia接受办证的工作人员,他们说我们这种情况一般是不批的,因为我太太是刚得到PR才几个月,我们也是刚结婚,另外太太在申请时学校写的收入是1600,所以那里的工作人员建议先申请我的LTSVP,再想办法找工作转EP,之后再申请PR.不知这样做妥否?哪位义士能帮忙解释一下这样做的可行性?

qtslyj LV7

发表于 4-3-2007 1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回复,我太太有合约,但一直没有CPF,如果按你说的去做,现在才买cpf再拿去上诉可以吗?那样也要至少一个月后了,这样的话从12月申请到一个月后,也至少隔了4个月了,我倒不如再重新申请过?还有就是如果上诉的话,在cia那里会不会留下不好的印象呢?

good99 LV7

发表于 5-3-2007 1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qtslyj</i>在2007-3-4 18:15:00的发言:</b><br/>我们去问过cia接受办证的工作人员,他们说我们这种情况一般是不批的,因为我太太是刚得到PR才几个月,我们也是刚结婚,另外太太在申请时学校写的收入是1600,所以那里的工作人员建议先申请我的LTSVP,再想办法找工作转EP,之后再申请PR.不知这样做妥否?哪位义士能帮忙解释一下这样做的可行性?</div><p>不错。女的帮男的申请是很难的(男尊女卑)。即使她的工作很好,你也不一定批。男儿当自强,你必须自己的条件满足PR才有希望。祝找到工作,有了EP,以为着你已满足条件,希望就大大的啦</p>

eight LV15

发表于 5-3-2007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ca的建议是很有道理的,LTSVP一给最少就是半年,半年内找个工作哪怕拿SP再申请PR也容易多了阿

lookatme LV4

发表于 5-3-2007 13: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们的条件不是那么硬,所以申请不到了。。</p><p>再等等吧,上诉没有用的。</p>

shoijk LV3

发表于 6-3-2007 0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背啊哥们~~这都拘牵了......................

我是一片白云 LV2

发表于 9-3-2007 2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现在持什么准证?WP吗?你先在有做工吗?谢谢

weihunhun LV7

发表于 9-3-2007 2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本科,来这里.找工作.就像ICA 说的一样来个LSVP ,申请一个SP OR EP ,工作一段时间,自己去申请PR 一定行的!</p>
12下一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