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80 个

yelunp LV0

发表于 3-3-2007 19: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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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taoma LV1

发表于 3-3-2007 1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我觉得转载照片须经照片所有人同意.

yelunp LV0

发表于 3-3-2007 1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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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陌生 LV4

发表于 3-3-2007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中独<strong>舞(51121896) 19:43:29<br/>谢谢,老鼠.<br/>风中独舞(51121896) 19:49:54<br/>   </strong></p><p><strong> 这次是我的疏忽,我们几个人说好每人负责一次聚会,为了妈妈们能相互照应,这次说好是戴凯负责的,所以,当丁元芳让我代发的时候,我考虑不周,直接打上戴凯的名字.我</strong></p><p><strong>愿意向大</strong><strong>家道歉,我没想到这样会伤害那么多人,而且也伤害到了戴凯.对不起了,各位.妈妈有几千个,我们竭尽所能,才能真正帮到多少呢?很多时候我们还是相互帮助,好</strong></p><p><strong>多妈妈把工作信息发给我,我再转发给需要工作的妈妈.也许与玉兰相比,我们做的还不够,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和支持.</strong></p><p><strong></strong></p><p>  </p>

yelunp LV0

发表于 3-3-2007 2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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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陌生 LV4

发表于 3-3-2007 2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  哈哈,我们欢迎一切能给妈妈们以真诚帮助的各界人士参与互助会,因为我们的力量实在太小了,只有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行.也欢迎你.</p>

≈★流星★≈ LV7

发表于 3-3-2007 2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nbsp; 咋乱成这样了呢!嘘~~~~~~~明天就过节了!那可是正月十五啊!高兴点吧!</p><p>&nbsp; 不评论人的好坏,每个人的人生观不一样,道德标准也不同,不过互助会真的是很错误的把戴凯做为联系人,毕竟认识她本人的少,认识她书的人多,书的名声很容易减少这次聚会参加的人数.....</p><p>&nbsp; <font size="5">骂方保持冷静,明天要吃元宵,江米面的不好消化,犯不着让这点破事影响自己胃酸分泌...元宵节还得快乐着过.</font></p><p><font size="5">&nbsp; 挨骂方呢保持沉默,谁让咱发贴时欠考虑了呢,就那两个字弄的大家血压升高多不值..</font></p><p>&nbsp; 元宵节大家一起快乐啊,我是有地方蹭饭吃去了...</p><p>&nbsp; </p>[em01][em01][em01][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dkdk LV4

发表于 3-3-2007 2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兰,请你上Google收索,看是否有戴凯这张照片。<br/>据我所知,这正照片的版权隶属于新加坡SPH, 一旦出现照片泄露的情形,那么是要<br/>追究摄影记者责任的。<br/><br/>说这张照片是早报下载来的是撒谎!这并不是早报记者所拍的照片。<br/>如果贵论坛某网友本领通天,可以从SPH的网站上把照片转贴下来,<br/>那么他(她)应该是有权利能看到所有摄影记者所拍摄的照片的人。<br/><br/>如果他(她)是有权利看到摄影记者所拍的照片的人,他(她)不会是摄影记者的,因为摄影记者绝对不敢私自把照片泄露出去,这是违反SPH的管理条例的,除非他(她)不想好好工作了。<br/><br/>那么,他(她)是谁呢?把照片贴到这里又是为什么呢?<br/>玉兰,如果我是戴凯本人,我可否有权利让你不要在这一论坛上刊登本人的照片呢?<br/><br/>请你三思。<br/>

yelunp LV0

发表于 3-3-2007 2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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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unp LV0

发表于 3-3-2007 2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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