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豇豆饭 LV3
发表于 21-10-2006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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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其实每家都有遗失的事件发生,赌不赌在于自己的运气和承受能力罗.</p><p>以下是两个DHL的遗失案例:</p><p>1. <a href="http://www.xici.net/mail/sendto.asp?id=abcsy" target="_blank"><strong><font color="#1111cc">abcsy</font></strong></a> 发表于:<strong>2006-4-10 10:11:56</strong> 引用地址: <a href="http://www.xici.net/b84654/d .htm">http://www.xici.net/b84654/d .htm</a><span></span></p><p>上个星期用DHL记2票货的正本提单给美国客户,结果第4天DHL电话通知我,快件到美国后被偷.提单和客户提货事情已经解决.<br/>DHL告诉我类似事件,最多赔偿USD100(登报费,什么换单费等),而且这票遗失快件的运费还要照付,不包括赔偿金额里面(这点我始终不理解,把快件弄没了,怎么还收钱),赔偿和运费是两把事情.<br/>请教,以前有遇到类似情况的同行,你们是如何做的,我该如何索赔.<br/></p><p>2.</p><p><table class="center_tdbgall"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92" align="center" border="0" style="WORD-BREAK: break-all;"><tbody><tr valign="middle" align="center"><td class="main_ArticleTitle" align="center" height="50" style="WORD-BREAK: break-all;">DHL中国历险:物流巨头同样需要讲究商业规则</td></tr><tr align="center"><td class="Article_tdbgall" align="center">作者:物流网 情报来源:物流网 点击数:<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intelli/GetHits.asp?ArticleID=72333"></script> 286 更新时间:2005-1-18 <a title="收藏的网页将被永久地保存到新浪ViVi收藏夹http://vivi.sina.com.cn" href="javascript:d=document;t=d.selection?(d.selection.type!='None'?d.selection.createRange().text:''):(d.getSelection?d.getSelection():'');void(vivi=window.open('http://vivi.sina.com.cn/collect/icollect.php?pid=2008&title='+escape(d.title)+'&url='+escape(d.location.href)+'&desc='+escape(t),'vivi','scrollbars=no,width=480,height=480,left=75,top=20,status=no,resizable=yes'));vivi.focus();"></a></td></tr><tr align="right"><td align="center" height="40">【<a href="http://www.okokok.com.cn/intelli/Comment.asp?ArticleID=72333" target="_blank">发表评论</a>】【<a href="http://www.okokok.com.cn/User/User_Favorite.asp?Action=Add&ChannelID=1005&InfoID=72333" target="_blank">加入收藏</a>】【<a href="http://www.okokok.com.cn/intelli/SendMail.asp?ArticleID=72333" target="_blank">告诉好友</a>】【<a href="http://www.okokok.com.cn/intelli/Print.asp?ArticleID=72333" target="_blank">打印此文</a>】【<a href="javascript:window.close();">关闭窗口</a>】【字体:<a href="javascript:fontZoomA();">小</a>
<a href="javascript:fontZoomB();">大</a>】 </td></tr><tr><td valign="top" height="300"><table height="20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8%" align="center" border="0"><tbody><tr><td id="fontzoom" valign="top" colspan="2" height="300" style="WORD-BREAK: break-all;"><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10" align="left" border="0"><tbody><tr><td><!--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td></tr></tbody></table><p><br/> 2004年是全球物流巨头DHL(中外运敦豪公司)的中国元年,不过出师不利。</p><p> 2004年5月,DHL选择上海为进入中国的桥头堡,宣布自己成为第一家在中国开展国内快递业务的国际快递公司,开始入局中国物流业。</p><p> 但在随后的短短半年内,先后发生了涉嫌违规和提货单丢失的事件却让DHL尴尬不已,也由此让人不得不怀疑其对中国市场的投资诚意。</p><p> 试法中国政策漏洞已暴露DHL的投机心理,而对客户的不负责态度与其国际物流巨头的身份极不匹配,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DHL在中国市场的无功而退。</p><p> 国内快递业务涉水违规 </p><p> 2004年5月10日,DHL曾在上海宣称,已获批成为第一家在中国开展国内快递业务的国际快递公司。消息传出,立刻引来了多方关注。因为此前虽然已有多家国际快递巨头抢滩中国市场,但其经营范围都被严格限制在国际快递方面。</p><p> 5天后,在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那里,记者却得到不同信息:国家邮政局在此前从未批准过一家外资或合资企业从事国内快递业务。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企业在我国国内从事快递业务要经过国家邮政局的批准,而该局至今既未批准中外运敦豪,也没有批准其它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快递领域。”他说,“我国的WTO条款并未对邮政开放做出承诺。”</p><p> 对于DHL抢占国内快递市场是否涉嫌违规,该局负责人说,国家邮政局将高度关注DHL在我国从事的业务内容。</p><p> 但有业内人士称,我国加入WTO虽未承诺开放邮政业务,但邮政只是国内快递市场有限的一部分,除了邮政之外,国内快递还包括包裹及其它物品的递送。</p><p> 其实,DHL早在2003年9月就暗修栈道,悄然开始了在中国的50个城市开展国内快递业务,此次的宣称只是其自认为手续齐全后对外界的一个通报。</p><p> 据了解,目前中国国内速递市场每年产值高达50亿元人民币,且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日益增大的蛋糕才是中外运敦豪物流想尽办法进入中国市场的原因所在。按照规定,我国国内快递市场对外商独资企业放开的时间为2005年,而对中外合资企业却未作相应的规定。业内人士分析,与中外运合资的中外运敦豪物流自2003年9月进入中国,就一直等待着合适的时机打出这记概念擦边球。</p><p> 在公开场合,DHL的高层也对DHL如何能率先开展国内快递讳莫如深,称“这是商业秘密”。</p><p> 为了进一步了解DHL方面对此做出的反应,记者假装客户与DHL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我们现在只办理国内包裹快递业务,并且两公斤以上起送。” </p><p> 随后记者找到DHL中国公司总部宣传负责人何小姐,向其询问“DHL开展国内业务到底是得到了谁的批准?”时,何小姐告诉记者“这项业务谈不上需要什么批准。这个业务始终都在他们正常的经营范围之内。只是在2004年5月10日时DHL开始在全国50个城市大范围开始作业,是这样一个概念。”</p><p> 虽然对于DHL抢占国内快递市场是否涉嫌违规一事,国家邮政局方面一直没有予以明确答复。但DHL这一举措无疑给其他3家欲抢滩中国快递市场的全球物流巨头,联邦快递、TNT和联邦包裹公司带来负面暗示。实际上,早已觊觎国内业务的TNT(天地物流)公司,在随后不久,成为继中外运敦豪物流之后第二家在中国正式开展快递业务的跨国巨头。</p><p> 在中国已经不容易钻空子</p><p> 在跟踪调查的过程中,记者发现无论DHL还是TNT,都在国内快递业务上刻意避开与中国邮政的直接竞争。如DHL在国内推出两项国内快递业务分别是“2~30千克24小时包裹递送”和“30~1000千克48小时递送”,恰巧避开了EMS最擅长的两千克以下范围。这样就在服务种类和定价上刻意避开了中国邮政的敏感区,把自己定位在不与EMS发生正面冲突的角色上。</p><p> 然而,政策的漏洞,也令政府相关部门下决心亡羊补牢,擦边球不可能一直继续打下去。</p><p> 11月17日,《邮政法》最新版修改稿出台,并由商务部转发给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等单位。其中的一些规定,主要集中在快递业务、包裹业务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三大领域内,恰好戳到四大全球物流巨头的痛处。</p><p> 首先是快递进入的门槛与经营范围。原来的修改草案中只是提出非邮政企业从事信件、包裹业务,应当取得邮政监管部门的许可。而在最新版修改稿中已经明确规定:非邮政企业从事信件快递业务,必须依照本法规取得邮政监管机构的许可。另外,还设置了500克以下业务由邮政专营的门槛。</p><p> 在包裹业务方面,新版修改稿也有监管规定: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单件不超过20千克的包裹的寄送;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的寄递。</p><p> 让四大全球快递业巨头最“想不开”的事情是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新版修改稿中规定,邮政企业和依照本法规定取得许可从事信件快递业务的非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用于支持边远、农村和西部地区邮政设施建设。</p><p> 对此,四大巨头亚太区的高层们更是表示不能接受。理由是:“我们没有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要我们增加额外的负担,要我们给普遍服务基金交钱不合适。我们已经向中国政府交了税,航空快递业的各企业也已经根据中国法律支付高额税赋,不应该第二次再缴税。而且邮政普遍服务作为一项国家义务,国家财政就应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统筹安排。”</p><p> 看来,既想钻政策的空子,又要赚钱,也是不容易的事情。</p><p> 丢单拒理赔</p><p> 如果说DHL是否涉嫌违规一事,尚且无法盖棺定论,那么丢了单子还不合理赔偿,就有些说不过去。记者最早注意到该事件,缘于网络上一则关于洋快递丢单的消息。</p><p> 杭州元元贸易公司的徐小姐反映,公司价值15万美元机电设备的提货单是杭州的公司委托DHL投递的,但在投递过程中,提货单不翼而飞。在阿联酋的迪拜港口,价值15万美金的机电设备早已运到,但原本只需3、5天就能送到的提货单却不见踪影。贸易客户一次次催促,损失在逐日增加,公司的声誉也很受影响。</p><p> 徐小姐告诉记者,8月27日,价值15万美元的拷边机从上海发出,9月11日到达阿联酋的迪拜港。提货单正本一式三份,是徐小姐在9月3日,用信封封好交给DHL投递到阿联酋。快件9月6日就到达目的地,且有记录可查。 </p><p> 本来凭单取货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徐小姐没有想到的是,直到9月10日,阿联酋的贸易伙伴还没收到快件。在对方的一再催促下,徐小姐急了,要求DHL调查一下情况。后经DHL调查后告知徐小姐:邮件在到了阿联酋后,在转接过程中遗失了。</p><p> 没提货单,就像没有身份证明,价值15万美元的拷边机堆积在阿联酋的迪拜港口,对方的贸易公司看到了货物却没法提取。货物的主人就在眼前,但却不能提货。而且按照国际惯例,如果3个月内没人提货,港口有权拍卖这15万美元的货物。</p><p> 元元公司称,公司之前曾多次委托给DHL类似业务,因为这是四大国际快递公司之一,按道理说应该值得信赖。对于此事,徐小姐认为,DHL应该负全部责任,除了提货单遗失造成的损失外,最主要还致使公司声誉受损,阿联酋的客户已经明确表示,“未来的业务将会因这次业务的不愉快而告终。” </p><p> 元元公司认为DHL必须承担一切损失,但DHL的处理却未能让人满意。经过多次当面接触,徐小姐得到的答复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处理,“赔偿金额不能超出快件的实际价值”。这意味着元元公司最终仅得到1800元人民币的赔偿。</p><p> 赔偿虽然是目前事情处理的关键,但徐小姐表示向中外运敦豪提出的仅是损失的底线。滞留在港口的货物已经由贸易伙伴通过各种途径,在缴纳25万元保证金后提走,虽并没有让元元公司承担这笔费用,但要求元元公司赔偿3000美元的损失。 </p><p> 于是,元元公司提出了让DHL赔偿25万元人民币的要求。记者联系上DHL市场部经理,对方虽然对此事一再致歉,但对于赔偿问题,DHL依然表示只能根据运单条款、行业惯例以及国际条约,对补办提货单的一些相关费用进行赔偿,此外还愿意将以后的运费打6.5折来对元元公司表示歉意。</p><p> 事情就这样拖了整整2个月,最后忍无可忍的元元公司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徐小姐委托了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李小文律师。她告诉记者,DHL应该负责任,除了提货单遗失造成的损失外,最主要还是公司的声誉受损。虽然DHL已表示歉意,但并不足以弥补公司所遭受损失。</p><p>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李小文律师告诉记者,从本案来看,DHL快件运输协议(其内有对DHL的责任规定)是格式条款,却没有双方的签字盖章,不能作为赔偿的约定,所以按《合同法》规定,DHL应按实际损失来赔偿。</p><p> 按照程序,此事的结果理应等待法院最后裁定,但是一个月后,当记者再次找徐小姐时,发现事情发生了令人奇怪的转变。</p><p> 徐小姐与当初那种据理力争的样子判若两人。当记者向徐小姐问案情的发展时,徐小姐却表示她已不清楚此案情况,还说公司已将此事交由一位姓胡的小姐管理。不管记者如何询问,徐小姐均表示对此事的后续情况一无所知。</p><p> 事出蹊跷,记者再次找到浙杭律师事务所李小文律师询问情况。李律师告诉记者,元元公司已经撤诉。据透露,可能是DHL以某种较为优厚的条件提出庭外和解。且李律师表示,即便元元公司不撤诉,仍然有相当的把握获胜。</p><p> 当记者向元元贸易公司的徐小姐核实该情况时,徐小姐并没有马上肯定这个结果,仍然是告诉记者事情已交由胡小姐处理,但胡小姐近期已出国,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当记者表示出对元元公司遭遇损失的关心时,徐小姐露出尴尬的笑容,表示等结果出来后,会让胡小姐与记者联系。</p><p> 一位快递行业的朋友告诉记者,“其实类似这种丢提货单的事情发生得很多,但大多数跨国公司都会通过各种手段来敲平纠纷,别说是上法庭了,连这样的消息见报都很困难。如果要说这些快递巨头的信誉比本土公司好的话,其中有一半的原因是在于他们强势的公关手段。”</p><p> 看来,像DHL这样的洋快递巨头,要想真正扎根中国市场,并不会是一帆风顺。</p><p> 国内速递市场有多大</p><p> 每年高达50亿元产值的中国速递市场,是国际速递巨头纷纷看好并奋力争夺的巨大蛋糕。国际速递巨头以从未有过的力度增资扩点、创新服务,加快抢占中国市场的步伐。</p><p> 全球速递业四大巨头--中外运敦豪(DHL)、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及荷兰天地快运(TNT)各自制定战略瞄准中国市场。</p><p> 国际速递公司超前的服务观念给人们带来了实惠。提供门到门服务,精确运送时间表,预付、到付、第三方付款等多种付费方式已不能完全体现“洋速递”的全方位服务,他们还将IT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快件服务领域,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p><p> 业内权威人士分析指出,未来10-20年,全球航空货运将增长6%-7%,但快递业的增长是航空货运业的2倍,即12%-14%,而中国则会在此基础上再翻一番,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地区,预计每年平均增长可达15%左右。</p><p> 国际速递巨头把竞争舞台搬到中国来,给国内速递企业造成极大的压力。原本在国内速递市场占据老大地位的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其市场份额在以每年4%的速度递减,而在国际快递市场,也从高峰时的97%跌到40%左右。但与此同时,FEDEX、UPS、DHL、TNT四大国际速递巨头的营业额增长速度却保持在20%以上。</p><p> “洋速递”打破国内邮政市场垄断局面、引入竞争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内速递业的思变进取。如2003年以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如提前开通了中国邮政航空快速网、增加专用航线、进行提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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