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工作应该签工作合同吗?

2006-07-18 · 594 阅读
请教,如果找到工作,是否应该和雇主(小公司)签订工作合同?不签的情况多吗?如果签,应该包括些什么内容?雇主说一般都不签的,说是签了没有用,签了照样可以辞职、解雇等,只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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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5 个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18-7-2006 17: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应该有一封Employee Letter,上面讲清楚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雇员应有的福利待遇,例如年假、病假、婚假、看牙补贴、出差补贴等等,口说无凭... ...

magic504 LV5

发表于 18-7-2006 1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现在雇主要我尽快定下来是否接受这份工作,如果接受就为我申请EP,请问,这些东西应该是在EP申请到之后谈呢,还是应该申请之前就谈清楚?</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8 18:00:36编辑过]

学而不思 LV3

发表于 18-7-2006 18: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没有合同应该是不能申请EP的吧?不可能ICA不需要看工作合同吧?</p><p>无论如何,应该坚持要签合同的。千万别以为新加坡没有骗子</p>

magic504 LV5

发表于 18-7-2006 18: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雇主说申请EP不用看合同的。不知道是否真的。</p>

lunasky LV5

发表于 19-7-2006 12: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EP申请不用看合同...不过要保证自己的利益</p><p>至少应该有一封Employee Letter,上面讲清楚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雇员应有的福利待遇,例如年假、病假、婚假、看牙补贴、出差补贴等等,口说无凭... ...</p><p>这个说的对对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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