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943 个

≈★流星★≈ LV7

发表于 1-8-2006 0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对妈妈有帮助的贴沉了可惜,觉得挨个请发贴人自己转贴费劲,所以再事妈一回,把觉得说的是真实经历的贴都转载到这里,让大家能更好的了解陪读妈妈的真实生活,也希望被转载的朋友,别说我侵犯著作权啊,您要是反对,和我言语一声,我马上给您撤下来!!

≈★流星★≈ LV7

发表于 1-8-2006 0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nbsp;&nbsp; 一个真实的故事——陪读妈妈二三事 </p><p>&nbsp;&nbsp;&nbsp;作者:文竹 </p><p>&nbsp;&nbsp;&nbsp;一个真实的故事——陪读妈妈二三事前言:既然有勇气发帖子 ,就有勇气面对各种评头论足,你才会了解各种人性。</p><p>&nbsp;&nbsp; 今天我所讲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好朋友艳,是沈阳人,但却没有沈阳人高头大马的外形,她长得瘦瘦小小的,短短的头发(这么多年从没有变过)。她是我的救命恩人,那是四年半以前的我和孩子刚到新加坡的第十天,我被两个中国陪读妈妈欺骗,辞掉以前的房子拿着行李准备入住她们租住的房子,却被她们拒之门外,说不能租给我了,叫我另找房子,那时已是晚上六点,犹如晴天霹雳,我傻了,难道晚上要和孩子露宿街头?我欲哭无泪,盲目的走在路上,人生地不熟,我找谁呀?这时艳出现了,知道了我的情况,二话不说,拎起我的皮箱,把我和孩子领到了她的家里。她说屋主今天不在,偷着住下,明天帮我找房子,晚上,我们和孩子挤在两张单人床上,睡不找,我和艳聊着天,她和孩子刚到新加坡不到两个月,在一间上海小吃工作。她以前在国内是开工厂的,艳说,芹,来到新加坡,要有心理准备,不管你在国内多么的好,放弃国内一切的幻想,要现实,做好吃苦的准备。你才能生存下去.</p><p>&nbsp;(二)&nbsp;我和艳姐聊了近整晚,惶恐的心平静了许多,从那以后我和艳姐成了好姐妹,相互的帮助,扶持鼓励,她也成了我的好榜样,2003年初,不知是谁掀起了开按摩院的风潮,凡是开按摩院的和做按摩的陪读妈妈几乎都赚到了第一桶金,我和艳姐聊天的时候,艳姐说,芹,你知道吗?我来新加坡之前,曾经在中国学过按摩。我问她,你想做吗?她回答,想过,但为了我家“乐儿”,我不可以做,我不想让孩子的心理有阴影。在学校里让她抬不起头。我听了心理热热的。</p><p>讲到这儿,我想插一段,大家是否记得,在2003年下半年的时候,具体时间记不太清楚了。在早报,英文报等各大报纸大篇幅刊登了一位陪读妈妈的故事,这位妈妈自述,她开了三家按摩院,并兼作补习老师,业余撰稿人,还写了一本书是关于陪读妈妈,那时记者采访时,她诋毁了很多妈妈们的清誉。没过多久,政府开始清查按摩院,并颁布条例,陪读妈妈不可以发放按摩准证。同年十二月左右,这位陪读妈妈又在新民日报发表文章,说很多陪读妈妈为了赚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要求新政府最好第一年不让新来的妈妈们做工,而实在她们照顾好孩子以后,在考虑给她们工作。时间不长,政府真就这样做了。从此,晴朗的天空开始变得乌云密布了。待续<br/><br/></p><p>&nbsp;&nbsp; <br/></p>

不要作老大 LV4

发表于 1-8-2006 1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b><p>讲到这儿,我想插一段,大家是否记得,在2003年下半年的时候,具体时间记不太清楚了。在早报,英文报等各大报纸大篇幅刊登了一位陪读妈妈的故事,这位妈妈自述,她开了三家按摩院,并兼作补习老师,业余撰稿人,还写了一本书是关于陪读妈妈,那时记者采访时,她诋毁了很多妈妈们的清誉。没过多久,政府开始清查按摩院,并颁布条例,陪读妈妈不可以发放按摩准证。同年十二月左右,这位陪读妈妈又在新民日报发表文章,说很多陪读妈妈为了赚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要求新政府最好第一年不让新来的妈妈们做工,而实在她们照顾好孩子以后,在考虑给她们工作。时间不长,政府真就这样做了。从此,晴朗的天空开始变得乌云密布了。待续<br/><br/></p><p>&nbsp;&nbsp; <br/></p>请流星删除这一段,因为所讲不是事实。不知用意何在?她说的这位妈妈我知道,新明日报曾刊登过读者的文章,《陪读妈妈的好榜样》说的就是她。</div><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她是一位自立自强的陪读妈妈,曾经帮助过很多陪读妈妈,并在新投资,为很多陪读妈妈办理了工作准证,让她们发挥一技之长。也曾多次为陪读妈妈呼吁,发表文章有《善待陪读妈妈》、《陪读妈妈路在何方》,《陪读妈妈的心声》等很多有建设性的文章,是一位人生态度积极、乐观向上的妈妈。她的奋斗经历应该是很多陪读妈妈学习的榜样。请不要把污水泼在她的身上。陪读妈妈的路越走越窄,应该反省的是一些害群之马对整体的影响是多么深远。而不是把这一切归罪于某某人身上。希望陪读妈妈们团结,怎样吸引前车之鉴,走好陪读路才是正题。 </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 12:47:27编辑过]

≈★流星★≈ LV7

发表于 1-8-2006 1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文章是我转别人的贴,不好自己改动,不过我觉得有你的贴在后面说明,已经不用再对原文进行改动了,相信大家会分清事实的,尽量避免妈妈内部矛盾.

机缘巧合 LV5

发表于 1-8-2006 16: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太可惜了,应该先能创业准证再带孩子来。

bzpdmm LV0

发表于 1-8-2006 15: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思乡情&nbsp;&nbsp; (金春娥)</p><p>&nbsp; 我的故乡在江西番阳,我出生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山村_冷水炕,山里人都叫我的乳名"细伢子",我客居在厦门已有十几年了,有了自己的事业,跻身于白领层.对故乡倒有点陌生,来去匆匆,想个客人无牵无挂,没想到此次来却让我日思梦绕.</p><p>&nbsp; 为了让孩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我决定来新加坡,于2002年4月3日到波阳办理有关的公证手续,乡音乡情倍感亲切,并住宿在宾馆.次日,春雨绵绵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大哥的陪同下到法院档案室,查找复印我离婚的材料,人们都很热情,事情也办得如愿以偿.雨还是不停地下着,我没有带伞,准备小跑离开法院时,发现门口站着一个我十分熟悉的身影,是他,没错!</p><p>&nbsp; 我未加思索,淋着雨跑到他面前,用手理了理湿漉漉的头发问他"你还认识我吗?"出乎我的意料他竟毫不迟疑地喊出我的名字!那惊讶的样子我至今未能忘怀.我们相视而笑,他把我领到他办公室里一直注视着我,似有千言万语,他说这几年到处打听我的下落,问我过得好不好,又说天上掉下个金妹妹,他很忘情.几个同事都在看着我们,我也没有多说,怕影响他,只好跟他说再见!</p><p>&nbsp; 回到宾馆里,我的心再也难以平静,我梳理着十二年前他的每一个神态,每一个动作.....十二年前,我为摆脱一段不幸的婚姻,是他极其有感染力的同情心帮助了我.我和他同学时就有说不完的话,唱不完的歌,他在我最渴望温情的时候给了我温情,在我最困难时候给了我鼓励!彼此之间都能感觉到心跳.然而那时我是一个有孩子的女人,在世俗的眼光中不敢说爱.后来,我到南昌,厦门便和他失去联系.</p><p>&nbsp; 雨还是下着,我一个人躲在房间就这样度过一个上午.中午我开始徘徊在宾馆至法院的街道上,注视着来往的车辆和法院大门,雨水淋湿我的衣裳.我无心留意别人停留在我身上惊异的目光.我多么希望他再次出现.我开始怨上苍为什么安排这样一个美丽的错局.</p><p>&nbsp;&nbsp; 不再指望,明日回厦门,回到房间里把淋湿的衣服换掉.他却意外的敲门进来了,见面后仍是彼此寒暄,他有意回避我的目光,我倒杯茶,他坐下顺手翻阅我放在桌上的证件,心情都很平静,彼此谈了分别以后的往事,我拿出我女儿的照片,他说我女儿很漂亮,我们就这样互相交换话题.谁也不肯说一句心灵碰撞的话语.或许是分别太久的缘故,都怕伤害了对方!</p><p>&nbsp;&nbsp; 晚上,我们在一起吃了一顿饭,他为我点了家乡的名菜,黄芽头煮腌菜!</p><p>&nbsp;&nbsp; 离开时我想偷偷的走,真怕我会做错什么,我一早就站在宾馆门口等车,可他还是一路小跑来了,我故意躲在电线杆后,他还是发现了我,我向他挥了手,在车里,我看到他一脸的无奈,双目含满了泪水.</p><p>&nbsp;&nbsp; 心都碎了!我不能影响他的生活,影响他的家庭,我只有走,别无选择.</p><p>&nbsp;&nbsp; 就这样,我带着几分遗憾同女儿在经济较好的情况下来到了新加坡这个国家,我是个陪读妈妈,年头在新加坡注册我中国的分公司,上诉了几次连个工作准证也不给,创业准证就更别提了.(这次有见区的议员,还在上诉中)如果申请不到准证,公司根本没有办法经营,每月_每年还要交费,关闭公司还得花上几千元.目前还得背负着陪读妈妈的罪名,面对突如其来的压力我心里只能是一剂苦药.现在我在异国他乡的阑珊处,心中无限思念故乡的亲情与温情.</p>

≈★流星★≈ LV7

发表于 3-8-2006 0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2006年8月2日</p><p>&nbsp; 好几天没见到后悔药了,估计是警察来了,习惯在写日志前先看看她的贴,冷丁看不见还真有点不适应,好在不断有新人加入.</p><p>&nbsp;&nbsp;这两天开始按自己制定的计划学习英文,每天中午不在骑自行车出去,而是改为步行,就是为了自己能有多点时间背单词,其实在家的时间挺多的,不过在家一背就开始犯困,没办法只好让自己走着背,不会发音的中午直接问顾主家的菲佣,听她发音比新加坡标准很多.</p><p>&nbsp; 看日志上多数妈妈都写了自己的感情经历,女人还是情感动物,那天晚上陪一个妈妈聊天聊到很晚,她也是在受感情困扰,爱得死去活来,真担心她会分心照顾不好孩子,其实自己很怕提到感情的事,自己到现在也分不出什么是爱,我觉得自己感情方面,说简单那是很简单了,可要说复杂也真的很复杂,前夫是我的初恋,我们是高中同学.......本来写了很多了,可越写越收不住,写那么多才写到十多年前,要是写到现在,今晚就别想睡觉了.干脆删掉算了,毕竟是隐私吗!!哈,过去的都过去了,眼前是最现实的.我的计划是8年后在核计自己那点破事,是我的就会老实在那等着我的...</p>[em01][em01][em01][em01]

yb1963 LV5

发表于 3-8-2006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星;林姐给你加油,勇敢往前冲.[em01]

yibei LV15

发表于 4-8-2006 15: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流星★≈</i>在2006-7-31 23:39:00的发言:</b><br/><p>&nbsp; ,我不会放弃的,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我会想出个即不违法又能帮人的办法来的,做了那么多年的市场开发,我就不信开发不了新加坡的市场...</p><p>&nbsp;&nbsp; </p></div><p>&nbsp;一个香港朋友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曾打趣地说:“香港政府是规定你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新国的政府是规定你什么事可以做,中国政府不管规定什么大家都照着自己的意思去做。”</p><p>......完全不同的体制。</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4 22:34:51编辑过]

≈★流星★≈ LV7

发表于 5-8-2006 0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乒乓球虽小,可最难打,保证过网的前提下还要不出界,漂亮的擦边球一直是中国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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