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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窝窝 LV4
发表于 8-5-2006 2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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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ms先后出示2份出勤率,一开始renew的时候给的是96.45%,但是当我被拒签要转学的时候就给了我68%的出勤率,给68%的原因是说我回国15天没有和学校请假,(我不但有写请假信并且在从国内回来的时候还带回了我动手术的病历,并且在新加坡的最高法院做了鉴定),我到ftms1年半的时间里就回到中国1次。这些都是我在case投诉ftms后,ftms回给case的email上写的,呵呵,可笑吧,连case的工作人员也觉得他们的解释很牵强,我说我写请假信,ftms说没有写,这些都已经无从考证的,因为它们可以把我写的信撕了,销毁证据。我很想问,对我这样来了新加坡4年多,回家只有2次,每次renew出勤率都是98%(只有这次96.45%),你们这样做对吗?但我始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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