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89 个

good99 LV7

发表于 7-4-2006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蓝蓝深海</I>在2006-4-7 14:37:00的发言:</B><BR>
<P>其实在新加坡,服兵役就是国民的义务,义务本身应该是无条件,值不值得是根本谈不到的问题,你有选择的余地不是在值不值得这方面,而是你要不要成为义务的必要执行者!</P><BR></DIV>
<P>
<P>这里说的不是国民,前提条件弄清楚了再说。
<P>日本无条件投降是自愿的?无条件也可以是被迫的啊。这个不必争吧?</P>

蓝蓝深海 LV9

发表于 7-4-2006 14: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在新加坡,服兵役就是国民的义务,义务本身应该是无条件,值不值得是根本谈不到的问题,你有选择的余地不是在值不值得这方面,而是你要不要成为义务的必要执行者!</P>

good99 LV7

发表于 7-4-2006 14: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什么是值得还要讲吗?你觉得以后的利益大于失去的,就是值得。你觉得当兵两年跟玩一样,那以后的利益肯定大于所失去的,当然值得。但,不是每个人都这么想的。</P>
<P>我不了解新加坡。我承认。我也不想多说你说的那个具体例子。新加坡政府好像没有意思禁止给合法避免服兵役的人发给EP吧?</P>
<P>如果是有这种禁止的条例(恕我无知),而那个人儿子愿意拿SVP在新加坡闲着没事,而不是在台湾或大陆,或香港,或美国找个工作的话,至少说明在目前的情况下,他和他的家人满意这样的生活。</P>

蓝蓝深海 LV9

发表于 7-4-2006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首先我是中国人,再有我想问你什么是值得,什么又是不值得呢?你能准确的定义吗?还有你认识多少新加坡人,或者说你认识多少新加坡要逃兵役的人?</P>
<P>至于我说的例子根本不是什么特殊情况,很多这样的例子。不是他找不到工作,而是政府不给他工作的身份和机会,希望你弄明白问题的根源,他能够留在新加坡是因为他父母是新加坡公民,政府没有理由拒绝他来看他的父母,新加坡政府还是很有人情味的。</P>
<P>再有新加坡人也不是没有的选择,只是要承担一些后续的问题。其实看你回答这么多表明的就是你不是很了解新加坡!</P>

机缘巧合 LV5

发表于 7-4-2006 1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我们被孩子逼着入籍那一定是最痛苦的时刻了。</P>[em19]

jjxr LV4

发表于 7-4-2006 1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长都是多虑了,当兵一定不好嘛?个人以为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没有必要刻意去躲避。韩国,台湾这两个地方都需要,也不见他们比香港差。

机缘巧合 LV5

发表于 7-4-2006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jxr</I>在2006-4-7 13:20:00的发言:</B><BR>家长都是多虑了,当兵一定不好嘛?个人以为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没有必要刻意去躲避。韩国,台湾这两个地方都需要,也不见他们比香港差。</DIV>
<P>如果喜欢军旅生活,当兵不如考军校,不喜欢就更不用说了。因为在中国大多数年轻人是不用当兵的,比也是和他们比。韩国、台湾这些地方和新加坡一样,不具可比性。
<P>当兵要那么好就不会有人逃兵役。新加坡政府也不会在男孩们才13岁的时候就紧盯着他们了。</P>

蓝蓝深海 LV9

发表于 7-4-2006 1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可别在这丢人了,我来这个帖子不讲楼主的问题讲什么啊??你不觉得你说的话很白痴吗?我提到男性国民义务是结合男性适龄pr而讲的,是让大家更明白,你把这个帖子的原本意义都污染了,你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呢,我上面都说了,你要是想较真我可以和你去确定整个这件事!你还多说这么多有意义吗?如果没勇气去面对你的错误,就不要再多话了,虽然我入新籍,可骨子我还是中国人,我没忘本,我知道中国的气节“有错就要认,不懂就要问”。你呢,你是拿中国的护照,可你的体现了什么中国价值呢,“有没有种”连这个中国人对男人最基本,最通俗的评价都不够格,你还说什么其他啊!其实这个帖子本质问题对大家真得很有帮助,因为好多人现在都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也曾经面临过类似的问题,所以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你一知半解在这弄出这么多问题,真是浪费大家的时间。还是那句,我不用你认错,不过你要是真想弄明白,就短信留给联系方式,不然就让这个帖子回归正题吧!</P>
<P>ps:楼主对不起了,把帖子搞成这样,其实看我的发帖数量和我注册的时间,大家就都明白,我不轻易回帖,这个事我觉得我了解一些,身边有这样的例子,所以多说几句,帮上帮不上,就多见谅了,最后祝顺利!</P>

蓝蓝深海 LV9

发表于 7-4-2006 18: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ood99</I>在2006-4-7 18:21:00的发言:</B><BR><BR>
<P><BR>
<P>还好意思说,谁没种?你自己的原话里讲的是国民和PR。如果你要讲人家的儿子,就讲明,就不要提国民什么的。<BR>
<P>即使如此,也不可以比!第二代PR最终也可以不服兵役,国民可以吗?我再也不要教你了。<BR>
<P>怎么入新加坡籍的人都这样子?你牛,你了解新加坡,你是新加坡的一部分,你不知错不要改。<BR>
<P>骂人的话我就不说了,你不仁,并不是我不义的理由。让你知道什么是大侠,你差的还远呢。</P></DIV>
<P>请你之后认真读过帖子再说话,我前面都说过了,国民和pr,都有可能选择不履行服兵役,只要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就行了!你看懂了吗??
<P>ps:我从来没让你教过我,而且请掂量一下你自己!</P>

good99 LV7

发表于 7-4-2006 1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蓝蓝深海</I>在2006-4-7 18:43:00的发言:</B><BR>
<P>你可别在这丢人了,我来这个帖子不讲楼主的问题讲什么啊??你不觉得你说的话很白痴吗?</P></DIV>
<P>我再说一遍:
<P><STRONG>你自己的原话里讲的是国民和PR。如果你要讲人家的儿子,就讲明,就不要提国民什么的。 </STRONG>
<P><STRONG>即使如此,也不可以比!第二代PR最终也可以不服兵役,国民可以吗?</STRONG></P>
<P>你要能反驳算你本事!白痴的话我就不骂了,大侠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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