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42 个

good99 LV7

发表于 28-3-2006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那一天遇见</I>在2006-3-28 10:47:00的发言:</B><BR>
<P>相对LSVP来说,算是好很多了.</P></DIV>
<P>absolutely agree!</P>

good99 LV7

发表于 28-3-2006 11: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hinaTopZerg</I>在2006-3-25 15:16:00的发言:</B><BR>
<P>本来想拿着DP的签证去找工作,找到后换成EP/SP,看来是没希望了</P>[em09]</DIV>
<P>你的想法是不对的。DP和EP/SP适合的范围不同,DP很适合不能满足EP/SP工作要求的人。DP的工作不太可能升级为EP/SP类的工作。
<P>如果你具有相应的较高的能力,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EP/SP,这是没有矛盾的。
<P>我认识的人拿了DP去做服务生,而这个转成EP肯定是不可能的。</P>

ChinaTopZerg LV4

发表于 28-3-2006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ood99</I>在2006-3-28 11:53:00的发言:</B><BR><BR>
<P>你的想法是不对的。DP和EP/SP适合的范围不同,DP很适合不能满足EP/SP工作要求的人。DP的工作不太可能升级为EP/SP类的工作。<BR>
<P>如果你具有相应的较高的能力,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EP/SP,这是没有矛盾的。<BR>
<P>我认识的人拿了DP去做服务生,而这个转成EP肯定是不可能的。</P></DIV>
<P>我的意思是说,我老公帮我申请了DP签证,然后我拿着这个DP签证入境,入境的时候我是没有工作的,等安顿好了,我再开始找工作,如果找了个工作能帮我申请EP的,那我的DP不就转成EP了吗? 这样不对吗</P>[em06]

ChinaTopZerg LV4

发表于 28-3-2006 1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EP/SP是工作签证,DP又不是工作签证,只是允许工作而已</P>
<P>这应该不是一个类型的吧</P>

good99 LV7

发表于 28-3-2006 14: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hinaTopZerg</I>在2006-3-28 13:20:00的发言:</B><BR>
<P>EP/SP是工作签证,DP又不是工作签证,只是允许工作而已</P>
<P>这应该不是一个类型的吧</P></DIV>
<P>很精确。DP是一种居留准证,跟SVP一样。但好处是,DP可以找一些低级的工作,而不需要另外申请准证(但如果你条件好到够申请EP/SP,当然那最好是申请EP/SP)。
<P>SVP根本就不可以工作,所以说DP比较好,相对于SVP而言。DP适合于无法申请EP的人。</P>

yefulin LV3

发表于 28-3-2006 16: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good99[/I]在2006-3-21 14:06:00的发言:[BR]<div class=quote> </div><P>我想你知道DP是什么东西。因此,DP找工作相对容易。因为它找2000块以下的工作不需要申请准证,只要通知移民局就可以了(通常会披)。
<P>如果你有能力找到更高级的工作,自然得申请工作准证,DP就会被取消了。因此DP适合找那些要求不高的工作,所以应该容易一些。</P>


你的说法不准确,DP是一种家属准证,持有者可以找工作,但是用没有公司愿意请是另一回事,如果有公司愿意请,需要到移民厅(而不是人力部)申请到一封批准信,这样工作就是合法的,且公司不必缴人头税(劳工税)。DP还是DP,不会取消变成另一种准证。除非你的公司愿意根据你的能力为你申请EP,那时申请下来后,DP的身份就会换成EP了。

yefulin LV3

发表于 28-3-2006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ChinaTopZerg[/I]在2006-3-28 13:15:00的发言:[BR]
<P>我的意思是说,我老公帮我申请了DP签证,然后我拿着这个DP签证入境,入境的时候我是没有工作的,等安顿好了,我再开始找工作,如果找了个工作能帮我申请EP的,那我的DP不就转成EP了吗? 这样不对吗</P>[em06]

完全可以。

good99 LV7

发表于 28-3-2006 16: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efulin</I>在2006-3-28 16:02:00的发言:</B><BR>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I]good99[/I]在2006-3-21 14:06:00的发言:[BR]
<DIV class=quote></DIV>
<P>我想你知道DP是什么东西。因此,DP找工作相对容易。因为它找2000块以下的工作不需要申请准证,只要通知移民局就可以了(通常会披)。<BR>
<P>如果你有能力找到更高级的工作,自然得申请工作准证,DP就会被取消了。因此DP适合找那些要求不高的工作,所以应该容易一些。</P></DIV><BR><BR>你的说法不准确,DP是一种家属准证,持有者可以找工作,但是用没有公司愿意请是另一回事,如果有公司愿意请,需要到移民厅(而不是人力部)申请到一封批准信,这样工作就是合法的,且公司不必缴人头税(劳工税)。DP还是DP,不会取消变成另一种准证。除非你的公司愿意根据你的能力为你申请EP,那时申请下来后,DP的身份就会换成EP了。</DIV>
<P>我看了你说的,跟我讲的基本上完全一样。</P>

ChinaTopZerg LV4

发表于 29-3-2006 09: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既然DP可以找工作,公司又不用缴人头税,那公司干吗还要费事帮你申请EP/SP,就让你拿着个DP为他工作好了,那怎么办呀</P>[em05]

good99 LV7

发表于 29-3-2006 09: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hinaTopZerg</I>在2006-3-29 9:03:00的发言:</B><BR>
<P>既然DP可以找工作,公司又不用缴人头税,那公司干吗还要费事帮你申请EP/SP,就让你拿着个DP为他工作好了,那怎么办呀</P></DIV>
<P>怎么还不明白呢?如果公司给你2500以上的工资,那就必须申请EP,DP是没有用的。
<P>如果公司的职位只能给你1000,那就不可以申请EP,DP就用上了;如果你是SVP,任何工作都不可以。
<P>所以,如果你有能力找到$2500以上的工作,DP没有用;如果你的能力是找$1000多的工作(如一般文员,售货员等),DP很有用;SVP任何时候都没有什么帮助,必须申请其他准证才能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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