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这样的情况违法了吗?

2006-01-19 · 683 阅读
<P>我是重庆一家广告公司的正式员工,现被派往新加坡总公司工作两年,在国内的收入是1900/月,我有重点大学的本科文凭,职位是设计师。</P>
<P>到新后,公司只安排住的地方</P>
<P>但是房租自己支付~~大概S$300一个月</P>
<P>公司给我的是Q1的就业准证EP</P>
<P>剧我了解,EP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是S$2000</P>
<P>可公司合同上只写了S$1200</P>
<P>这样算不算违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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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4 个

此地无银 LV

发表于 19-1-2006 1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Q1的最低工资是2500。 </P>
<P>是公司为了给你申请EP报高,如果查到应该是公司失信。 你个人没什么,保税时候要注意,让公司报吧...</P>

一只耳125 LV

发表于 19-1-2006 1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国内的工资1900保留</P>
<P>然后在新拿S$1000</P>
<P>天那~~我怕过去了活不下来</P>
<P>刚才问过老板</P>
<P>他说是往上面报的2000多,也许每个月会往我帐户上打进2000</P>
<P>但是我要再返还回公司1000</P>

lxone LV

发表于 19-1-2006 1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2500是原则上的</P>
<P>还有,楼主来这边国内的薪水还是要拿吧?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在这边给你1200不会有法律方面的问题。</P>

carmen_w LV

发表于 20-1-2006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发现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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