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妻子,想让孩子来新有哪些障碍?

2005-11-21 · 734 阅读
<P>请教大家一个问题:</P>
<P>离婚后孩子判给妻子, 如我拿到P2准证后,孩子能不能拿到家属准证?</P>
<P>如我拿到PR后,孩子能不能也申请PR?会有什么障碍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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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4 个

iND LV4

发表于 21-11-2005 16: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不属于你的,那就没亲缘关系了,你不能担保他的。

ck1010 LV6

发表于 22-11-2005 2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只要是未满21岁的子女,应该都可以。</P><P>孩子的抚养权归对方,并不改变血缘关系。</P><P>把孩子的抚养权转到自己名下,手续上应该顺利很多。</P>

tim1975 LV6

发表于 23-11-2005 0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到底哪种说法为准啊,不知道有什么资料可以看一下的?</P>

此地无银 LV10

发表于 23-11-2005 17: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法院判决只是抚养权。 并不会改变父子关系的事实。 在新加坡即使孩子判给母亲,父亲也一样要履行抚养义务。</P><P>你只要提交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文件就好了,出生纸上的生父名字不会被换掉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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