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问关于租房押金的问题,请教一下大家

2005-11-19 · 570 阅读
<FONT color=#4474bb size=4>我们在PASIR RIS 租了一套房子,屋主是印度人,根据合同住到6个月后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只要提前2个月通知就好了,我们的合同在6月1日生效,10月初给屋主提出满6个月后也就是12月1号就会搬出,当时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讲要搬就搬,结果到了11月中他打电话来说我们没到6个月就要搬走违约了不还给我们押金,而且12月1号之前还必须要搬走,他已经找到人住了。我们跟他讲已经住到6个月了而且已经提前2个月通知你了完全复合合同规定,结果他到后面就完全不听我们讲话大吵大闹还说不搬就告我们。现在我们以防万一已经找到另外的房子了,但不敢搬,怕搬走了押金就再也要不回来了,但不搬走又怕他到时说我们讲好要搬但又没搬,还要我们陪偿他的损失,押金也要不回来。想找律师又不知道要花多少钱,而且他说不给押金的事又没什么证明,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如果问中国大使馆他们会不会帮忙什么?</FONT>[em06][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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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5 个

teamaker LV13

发表于 19-11-2005 08: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找当时租房的agent, 看看他能否帮着协调一下。</P>

ednachen LV6

发表于 20-11-2005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angent 早就不管了,我们续第二年和约的时候没给她押金。实在不行我就不搬,他要耍我我也就只有赖着不走了。[em13]

ManU92 LV3

发表于 21-11-2005 14: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房东和你玩了文字游戏,他指的是在住满6个月之后要搬走的话, 给2个月的notice就可以了。如果是这样,你只能自认倒霉了。

在水一方sg LV15

发表于 21-11-2005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建议你跟屋主好好谈谈</P><P>如果不行你就需要仔细读一读你的合同</P><P>然后将材料都准备好,比如你通知屋主你要搬家的信(时间要确认)</P><P>然后再拿出来给屋主看,如果他要死硬到底</P><P>你就跟他上法庭,如果你已经全部履行了合同</P><P>他肯定不敢跟你对着干。</P><P>但是你绝对不该赖着不搬,这样你有理也变的没理了</P><P>屋主可以叫警察的</P><P>一点个人的认识,仅供参考</P>

fanglinsg LV14

发表于 23-11-2005 21: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ManU92</I>在2005-11-21 14:10:00的发言:</B>
我觉得,房东和你玩了文字游戏,他指的是在住满6个月之后要搬走的话, 给2个月的notice就可以了。如果是这样,你只能自认倒霉了。</DIV>
<P>恐怕合同上就是这么写的,而你们的英文合同却没看仔细误解了,结果就給房东钻空子了。 好一点的房东应该会提醒你们注意合同的这个细节,会要扣除违约金的。
我有一份私人屋的标准合同,也是这么写的:如果签二年的合同,住满12个月以后才能够以几类特别的理由搬出,搬出要提前二个月通知,中介就说明:所以总共要至少住满14个月才可以搬。
象你们这样续约的合同就该至少再住满8个月才可以搬的,怪不得楼上的说要你们自认倒霉了。如果和房东商量一下,就说理解错误道歉,是否可再多住二个月呢?
<P>[em07][em04][em03]</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3 22:11: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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