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中国政府对dell不薄,为何如此恶心中国政府
狮城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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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客中国转载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戴尔在美国又开始了对新联想的黑手。前几天听说戴尔在制作了一个带有侮辱性质的针对联想、惠普等分销而不是直销的电脑厂商的广告,我还觉得这可以算作企业竞争,无足轻重,没想到今天爆出的消息,竟然直接上升了对中国政府的攻击了。
《第一财经日报》29日获得的一组电子邮件显示,戴尔的一位销售人员以避免“支持中国政府”为由,试图劝说IBM的原客户采购戴尔的产品。
这组邮件是戴尔美国中大西洋地区战术项目军队系统(销售)经理与其所公关的目标客户,一家总部在美国新泽西州的公司一位主管军队系统电脑采购的负责人之间的往来信件。该公司是一家系统集成和咨询公司,成立于1983年,公司的客户包括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很多美国军方客户。
在该组信件中,其中一份发出日期标注为4月27日下午8时12分(美国东部时间)的电子邮件中,这位名叫 Chris的戴尔公司的销售人员称,“要知道,联想公司是一家中国政府控制的企业,最近刚刚收购IBM的个人电脑业务。尽管美国政府已经批准了联想的收购,大家必须明白一点,现在客户们每买IBM的一美元的产品,都是直接支持和资助了中国政府。”
戴尔是进入中国的计算机制造企业获利最多的,每年都有大量政府部门采购戴尔的电脑产品。按理说中国政府对dell不薄,为什么还要如此恶心中国政府?
戴尔在厦门是做了投资,可这种投资,我们真的这么需要么?dell来到中国,就是要攫取超额利润,因为厦门的人力资源极其便宜,厦门政府对戴尔的支持也是极尽了全力,估计厦门也是唯一对戴尔言听计从的一个开放城市。都这样了,戴尔的服务却从进入中国后就得到很多人的诟病。
虽然我还推荐过不少人购买过戴尔的台式机,自己也购买过一个算是便宜的戴尔笔记本电脑,但从朋友的反馈来说,戴尔的质量确实有问题。我的电脑在美国买的,没什么大问题,同样品牌的笔记本,在中国就是一个普通的dvd光驱,内存也有所区别。后来我就想,大概太多类似于戴尔这样的企业到中国来建厂,他们生产的东西只要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买,大概就会在中国按所谓的中国标准来制造并服务。
受人诟病的戴尔电脑,因为联想收购了全球电脑制造水平最高的“IBM”,他们就要搞点事情。在中国要动真刀真枪,在美国就只需要挪动“意识形态”就可以了。
都全球化这么厉害了,戴尔的经销商还能想到用政治和意识形态来为自己服务,实在是好笑。他们知道IBM的政府客户在迟疑,有所怀疑,所以就提出“每买IBM PC一个美元,就是支持中国政府”的谬论。
这已经脱离了正当竞争的轨道了,戴尔做得确实有点过了。
以前博客中国做过一个戴尔十大瓶颈的专题,那个专题主要针对的是戴尔对用户的不友好,服务的变质等等,没想到,刚过一年时间,随着PC市场的风云变化,戴尔就直接面对自己在全球增长最快市场的政府了。这不得不算作戴尔全球扩张过程中的一种悲哀。竞争不是这个样子,当戴尔被联想惠普等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孤立起来之后,这样的企业大概也不会有太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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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y92 LV15
发表于 31-5-2005 14: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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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家都来支持联想吧,毕竟是我们自己的企业,少买DELL的东西,太恶心人了。</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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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mm LV7
发表于 31-5-2005 16: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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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呀,不过同等的同样的性能谁不是捡便宜的买,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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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y92 LV15
发表于 31-5-2005 17: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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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IBM的LAPTOP在同等价位的产品中算是最好的了。。。联想的台式机也不错啊,反正不买DELL的就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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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消影疏 LV14
发表于 31-5-2005 18: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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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家里的电脑就是联想的。。支持联想!!</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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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色水草 LV0
发表于 31-5-2005 18: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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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y92 LV15
发表于 1-6-2005 14: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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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外企的"奴婢"?厦门官员说:我们不能让戴尔生气</b> 网易部落
内容提要:戴尔公司中国总部员工郑杰在加班时突然倒地,50多天后死亡。郑杰家属与戴尔公司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议,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今年1月26日作出结论:郑杰之死不属于工伤。有知情者在接受采访时称,在这次裁定中,厦门市相关部门被要求“妥善处理,不能让戴尔生气”。
官员说:我们不能让戴尔生气
作者:兴安
戴尔公司中国总部员工郑杰在加班时突然倒地,50多天后死亡。郑杰家属与戴尔公司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议,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今年1月26日作出结论:郑杰之死不属于工伤。有知情者在接受采访时称,在这次裁定中,厦门市相关部门被要求“妥善处理,不能让戴尔生气”。
“不能让戴尔生气”,是哪些官员提出的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要求?笔者在新闻报道中得知,作为利税大户,戴尔公司在厦门的地位非同一般;此前,戴尔有意将总部迁至上海,厦门市政府则多方挽留。这些信息难免给人以联想。假如劳动部门对这起死亡鉴定的结论不能让戴尔满意,甚至让戴尔生气,也许戴尔会因此为借口离开厦门,厦门会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会发生一系列连锁反应。戴尔生气,后果如此严重,当然要慎重,要妥善处理。
笔者不清楚劳动部门是如何领会“不能让戴尔生气”这个要求的,但整个劳动仲裁过程中的一些现象却耐人寻味。例如,郑杰之死鉴定的适用法规问题,是郑家与劳动部门的最大争议点。郑杰死于2003年10月18日,如果适用当时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适用2004年1月 1日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就难以认定为工伤。类似的争议还有很多,比如病因与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的关系,“突发疾病”的内涵与外延等问题,当地劳动部门对这些争议,或以没有先例来回避,或以其他理由搪塞,甚至一些说法明显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相矛盾。如此,郑家能不对当地劳动部门的倾向性表示怀疑吗?
还有,劳动强度大、加班加点,是戴尔的家常便饭;职工死亡,看不到戴尔的悲痛,听到的却是“我公司招收培训郑杰的目的已经落空,损失最大”;厦门劳动局就郑杰问题展开调查时,被戴尔拒之门外。可见,戴尔没把《劳动法》当回事,也没拿员工生命当回事,更不把执法部门放在眼中。执法部门呢?被拒之门外却称 “是配合的”,对企业违反劳动法行为视而不见。面对年轻生命突然逝去的悲剧,面对戴尔的强硬态度,笔者不禁要问:劳动部门究竟在严格依法行政还在讨外方欢心?
无庸讳言,“外企不生气”一旦成了劳动仲裁的标准,法律就会被亵渎,社会公正也必然遭到破坏,广大职工的权益也就难以保障,其杀伤力十分巨大。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提出这样的非法、非分要求?表面看是从当地经济发展出发,但为了发展就可以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就可以漠视职工生命?显然,这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部门最核心的要务;法律法规,是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的惟一依据。假如劳动部门成了一些官员所谓顾全大局、发展政绩的 “棋子”,成了一些强势外企的“奴婢”,甚至把“外企不生气”作为劳动仲裁的标准,那么,谁来为劳动者撑腰?谁来维护劳动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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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MM LV15
发表于 2-6-2005 03: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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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s4 LV12
发表于 2-6-2005 07: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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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y谁也左右不了谁的...就让市场去决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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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y92 LV15
发表于 2-6-2005 11: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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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让大家了解DELL的恶行,在选择购买的时候要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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