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3 个

刀客的粉刺 LV6

发表于 10-5-2005 16: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晓林</I>在2005-5-10 12:59:55的发言:</B>
不知道晓林何时得罪了你这个小家伙,或干脆你就是谁的马甲.  </DIV>
<P>昨天我就告诉你了:“<FONT face=黑体 color=#3d11ee>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刀客很生气,后果很严重。</FONT>”</P>
<P>你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我是在<FONT color=#e61ae6>你的帖子</FONT>里帮你纠正错误,你还有脸在这里混吗?!</P>
<P>我的原则是:向公众求助的,任何人都有责任告诉他真相;向你个人询问的,你如何说是你的个人问题。</P>

晓林 LV5

发表于 10-5-2005 08: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P>哈,<b><FONT color=#000066>刀客的粉刺,你没明白晓林的意思. 晓林讲的一年签证是指有时中介故意把一年的签证讲成LPR,鱼目混珠.知道一年前这个时候你刚来新,还在这里问大家找工作的事.现在应该一切稳定了,讲话猖狂了不少啊. 晓林只是好奇,LPR真的很少很少,中国人更少,所以一直想请你讲一下你自身的条件,给大家一个借鉴. 有时中介会有些办法,晓林还没有想到其关键,有点好奇.  </FONT></b></P><P><b><FONT color=#000066>西部猪仔,想出国不是坏事啊,不用羞羞答答的吧,晓林没有看不起中国人的意思啊. 国内的情况大家都知道,讲不想出国的是真的不需要出国的,是不会也没空在这些网上转的, 但想出国的还是大多数吧,如果讲几万RMB能来新加坡,至少几百万人会来的,这不是什么丑事啊,是现实......</FONT></b></P>

晓林 LV5

发表于 10-5-2005 10: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P>小家伙讲话挺冲,最今没受什么刺激吧?  上面你漏了反驳晓林一点了,可不可以讲一下你的条件,让大家心里有个数,对LPR有个底,你坚持不讲,大家反而对LPR没底了.    听讲话象是东北或北京的, 晓林不是中介也不认识什么中介,你也不用否定自己,你不要是是花了几万RMB来新的吗?晓林几百万的估计只少不多........</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0 12:57:36编辑过]

刀客的粉刺 LV6

发表于 10-5-2005 10: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晓林</I>在2005-5-10 8:28:54的发言:</B>

<P>哈,<B><FONT color=#000066>刀客的粉刺,你没明白晓林的意思. 晓林讲的一年签证是指有时中介故意把一年的签证讲成LPR,鱼目混珠.知道一年前这个时候你刚来新,还在这里问大家找工作的事.现在应该一切稳定了,讲话猖狂了不少啊. 晓林只是好奇,LPR真的很少很少,中国人更少,所以一直想请你讲一下你自身的条件,给大家一个借鉴. 有时中介会有些办法,晓林还没有想到其关键,有点好奇.  </FONT></B></P></DIV>
<P>晓林,闻君一席话,如醍醐灌顶,豁然明朗:<a href="http://blog.blogchina.com/article_821.5934.html" target="_blank" ><FONT color=#e10900>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FONT>,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A>!!</P>
<P><FONT color=#000066><b>一年的签证</b> </FON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与 LPR 之间如何转换变化,恐怕只有真正存心不良的人才能洞悉,刀某确实很难明白你的意思,见谅。</FONT></P>
<P>在论坛,我不仅询问过工作的事,还问过有关新加坡衣食住行各种问题,最近还在考虑换房。这一点在刀某的帖子里早已提到——“</P>
<P><FONT face=宋体><b>回想多年前,我就是在这个论坛上了解新加坡的方方面面,寻找赴新的途径。是当时论坛上那些热心而无名的朋友,使我最终发现并决定LPR 方式申请来到新加坡。我很庆幸当时论坛没有你晓林。
</b></FONT>
<P><FONT face=宋体><b>正因为此,只要有空我会回到论坛,尽量帮助和鼓励那些有可能被误导的朋友,从他们身上我能感觉到当初我的无助和。。。。</b></FONT>”</P>
<P>这里又不是见不得人的场所——尽管有人确实在做见不得人的勾当:拉国际皮条的,坑害小留学生的中国二房东,卖变质食品的,招摇撞骗混饭的似乎都在这里找到庇护伞,论坛里对此稍有投诉即遭群殴,删贴进而封ID。诚然,水至清则无鱼。但我们的斑竹们,是继续保持洁身自好,还是也跟着随波“浊”流?</P>
<P>我,怀念旧版时的论坛,感激那些旧人!</P>
<P><b><FONT color=#000066>“讲话猖狂了不少啊.”——</FONT></b>我再次重申,当年我在论坛上求助时,好在没有你晓林!没料到几个月的时间,你居然成了气候,沐猴而冠起来!</P>
<P><b><FONT color=#000066>有时中介会有些办法,晓林还没有想到其关键,有点好奇.—— </FONT></b>一丘之貉,你们私下去参研好了,何必在此丢人现眼。</P>
<P>“<b><FONT color=#000066>国内的情况大家都知道,讲不想出国的是真的不需要出国的,是不会也没空在这些网上转的, 但想出国的还是大多数吧,如果讲几万RMB能来新加坡,至少几百万人会来的,这不是什么丑事啊,是现实......</FONT></b>”——如果你是站在我面前第二次说这样的话,我——肯定——会——抽你丫挺的!除非我确信你确实是弱智。</P>

刀客的粉刺 LV6

发表于 10-5-2005 12: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晓林</I>在2005-5-10 10:48:40的发言:</B>

<P>小家伙讲话挺冲,最今没受什么刺激吧?  上面你漏了反驳晓林一点了,可不可以讲一下你的条件,让大家心里有个数,对LPR有个底,你坚持不讲,大家反而对LPR没底了.    听讲话象是东北或北京的, 晓林不是中介也不认识什么中介,你也不用否定自己,你不要是是花了几万RMB来新的吗?晓林几百万的估计只多不少........</P></DIV>
<P>“<FONT color=#0c0c6b><b>俄出道的斯侯,逆也就死个三好学僧</b></FONT>。”(我是不是又象西北的了?)
<P>“<b><FONT color=#777777>奴勿要在个里哈港,倒港糊倒到新嘎坡来啦。港督</FONT></b>!”(又变上海人了)
<P>有句话在心里,我就是不告诉你<FONT face=幼圆 size=4><b>:“一个人在现实中不受欢迎,在网上最多只能获得短暂的尊重和快乐——我很鄙视你!”</b></FONT></P>[em06][em15][em15]

晓林 LV5

发表于 10-5-2005 12: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晓林何时得罪了你这个小家伙,或干脆你就是谁的马甲.  但你一再讲不出什么有内容的东西,晓林也就不和你说了.......

雷震子 LV1

发表于 12-5-2005 12: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P>永远支持你,刀客!别让晓林吐的痰伤害了你在论坛的积极性。论坛又不是他一个人独霸可以随地吐痰,有许多人早就看他不顺眼了。</P><P>有我们在,论坛还轮不到他猖狂。在那暂时网上的几个星期的“华人网”的艰难时刻,晓林完全不在也从不发贴,大伙还不是一样和和气气共渡时艰,还不是有许许多多像你那样的热心助人的朋友主动帮人,让有疑感的朋友得到解答。没有晓林的日子,“移民就业版”的日子侬然过。</P><P>如果他真的那么“神”,为什么把自己的置顶贴的所有信息内容给删了,他是怕将来网友回来找他晦气。</P><P>斑竹应该把他自废的置顶贴给撤了,别再浪费论坛的资源了。</P>[em07][em07][em07]

刀客的粉刺 LV6

发表于 12-5-2005 11: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P>Ally,谢谢你的批评。我承认在对待晓林的发言上,言语有些刻薄。</P>
<P>我曾办理过EP,后来考虑不想因而受制于雇主,没有成行。我也愿意回报论坛,分享LPR申请经验,我觉得我一直在行动——或许有人觉得还不够好。</P>
<P>在分享经验的同时,因观点的分歧,有人攻击我为“骗人钱财”,“猖狂”,“马甲”,甚至查查我之前在论坛上寻求帮助的旧贴,似乎求助过的人就没有资格帮助别人。对于这一点,你似乎没有觉察?如果你认为此时的我只有放弃自卫和真相而保持缄默,才算“尊重民主精神”的话,我宁愿挥舞专制的大刀。</P>
<P>其实,我已经主动停止了争执,不再回应。如果你有兴趣探讨,可以再开新贴。</P>
<P>希望不要再回帖,让这个帖子早点沉底。祝各位在异国他乡,有个好心情。</P>

晓林 LV5

发表于 12-5-2005 12: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P>对不起,晓林再跟几句吧. 晓林的发言没有过恶言相向吧,上面都未重编辑过,可以证实这一点.  本来申请LPR和晓林根本不搭界, 他可以选择不发言不出声的,说出来是为了同胞少走弯路.  大胆猜测一下:刀客祝大家在异国他乡有个好心情和一直不愿提到他本人的情况,应该不是LPR的受益者.</P><P>LPR的要求字面上很简单,事实上除了有技能要求,在经济能力上也是有要求的.  讲骗人钱财当然不是指在找工作的刀客, 是指国内的中介. 他们利用了大家的迫切心情! 大家都知到新加坡的投资移民是150万新币,可国内有中介办50 万RMB的新家坡投资移民, 事实上他们是和新某公司勾结,只是为你申请EP,在随后的一年两年内用你的钱为你发工资,再用假材料为你申请PR.其中风险不在这里提了.  晓林很怀疑国内的LPR一样是另一个骗局, 可能只是一年的商务签证等等.晓林也很想闻其详, 如有成功例子晓林也为大家高兴.  事实是很少很少,LPR是不可认为中国人申请新加坡PR的两个方面,也不是0或100%的问题,这偷换了概念. 应是申请者和批准者的比例.</P><P>有些人不顾事实,甚至不顾其身份,昧着良心讲话,人品真的有问题!    </P><P>晓林希望不要走弯路,直接找中介办EP来新为上策, 想一想自身条件不好,中介也为你找不到工作,就算你来了新家坡如何生存?  让中介或朋友为你找到工作,办EP,是你来新加坡的最快最优选择........</P><P>别的就不多讲了....... </P>

小眼睛的狼 LV3

发表于 12-5-2005 16: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雷震子</I>在2005-5-12 12:19:04的发言:</B>

<P>永远支持你,刀客!别让晓林吐的痰伤害了你在论坛的积极性。论坛又不是他一个人独霸可以随地吐痰,有许多人早就看他不顺眼了。</P>
<P>有我们在,论坛还轮不到他猖狂。在那暂时网上的几个星期的“华人网”的艰难时刻,晓林完全不在也从不发贴,大伙还不是一样和和气气共渡时艰,还不是有许许多多像你那样的热心助人的朋友主动帮人,让有疑感的朋友得到解答。没有晓林的日子,“移民就业版”的日子侬然过。</P>
<P>如果他真的那么“神”,为什么把自己的置顶贴的所有信息内容给删了,他是怕将来网友回来找他晦气。</P>
<P>斑竹应该把他自废的置顶贴给撤了,别再浪费论坛的资源了。</P>[em07][em07][em07]</DIV>
<P>不知你在私下是否跟晓林有何过节,每次只要有晓林的帖子,你就会用恶毒语言来诋毁!怀疑你的人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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