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滨尼24街有一间普通房出租(非中介)

2012-12-29 · 324 阅读
现有一间普通房出租

房间有家私,有空调,有网络,不可煮,交通方便,楼下有8,18,19,21,37,38,81,553等多辆巴士到地铁站。附近有多个巴刹,食阁。

随时入住,欢迎爱干净的专业人士,女生最好。有意者请致电:。 谢谢。
版块:
普通房出租
关注下面的标签,发现更多相似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3 个

HDB-01 LV3

发表于 半年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组屋出租的相关规定
如果屋主本身住在组屋单位内,但有意出租其中一两个房间,可事先通知建屋局。
若要整个单位出租,屋主则必须符合五年的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简称MOP),并在申请及获得建屋局的批准后,方可把整间组屋租出去。出租时,还要严格遵守租屋条例,住客人数不得超过各类型组屋所限定的人数顶限。

二房式以下   不可分租
三房式        6人
四房式        9人
五房式        9人

超过限定人数者,建屋局将向屋主采取行动,包括罚款和强制性收回组屋。罚款数额介于2500元至2万2000元。
严重违例者,组屋遭强制性收回的屋主,只能获得组屋90%的市价赔偿外,并必须缴付一笔罚款。
建屋局严肃看待违例出租组屋的事件,尤其是屋主购屋的目的不在于自住而是为了牟利的话,即使是初犯,建屋局也可能会强制性收回他们的组屋。
有些屋主本身并不住在组屋里,只把其中一个房间锁起来,出租其余房间,建屋局会把这类情况归为“违例出租整套组屋”来处理。
建屋局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电话:1800-5556370,举报者资料将受保密。

mummy2008 LV5

发表于 半年前 | 显示全部楼层

up

mummy2008 LV5

发表于 半年前 | 显示全部楼层

u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