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发生罕见乱伦恶[关键词屏蔽]件,56岁恶父竟对32岁女儿不轨
拿这样的不论之事说事,只想提醒——远离人渣! 即便是自己的亲人,也要认清事实...否则受伤的不仅仅是自己那么简单... 时间的开端要从一个劣迹斑斑的男子说起...
(图:来源自网络)
这名劣迹斑斑的男子已经56岁,年过半百,早前因为与毒品有关的罪行进过监狱,没想到出狱后仅三天就犯下了第一次罪行。 案情显示,2016年他因为涉毒被判坐牢五年,2019年5月14日获假释。 假释期是到2021年1月11日,这段时间他应该谨言慎行、老实做人。 可是出狱后第三天,他就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手”。 一晚,恶父居然爬到女儿床上,躺在醒著的女儿身上,与女儿发生性关系,大约持续了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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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已经32岁,智商正常,如此不论之事... 让不少人摸不清头脑...这算是强奸吗? 还是...人性的扭曲... 事情就这样继续... 又过了五个月后一天晩上,恶父和女儿两人在床上看视频,他再度动了歪心思,想和女儿发生性关系。 不过这一次女儿拒绝了他。 ... 后来,有一次他女儿住进了医院,在跟社工聊天的时候,无意中透露自己对父亲“有阴影”。 在社工的鼓励下,这起“家丑”终于走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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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该案件很罕见,因为大多数近亲之间的性行为案件都涉及某种形式的攻击。 但是在本案中,检方没有指控攻击行为。 不过光是“乱伦”这件事,在新加坡有法可依。 根据新加坡《刑法》第376G条: 任何16岁或以上的人如果与近亲发生性插入行为,都可能被指控为乱伦。 包括孙子、孩子、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父母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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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恶父因乱伦罪和另一项企图乱伦罪,最终被判坐牢4年半,因为年龄关系,侥幸逃过了鞭刑。 注:在新加坡,鞭刑只适用于18岁至50岁之间的男性。 对此! 各位看官怎么看?赶紧在评论区里怼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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