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轻女古有之,现传承亦有之... 新加坡同样有之,作为妈咪因为重男轻女被自己女儿告上法庭...似乎有点过! 但! 这位新加坡妈咪做得确实有点太把女儿,当成泼出去的水了...
(图:来源自网络)
起因:俩女儿轮流还房贷,最后妈咪将房子只留给弟弟... 这... 这个... 真的是太不近人情了,女儿难道只配给儿子当人生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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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王美玉和王美华是一对姐妹,姐姐王美玉在1980年与妈咪联名购买一间政府组屋,房贷从王美玉的公积金户头支付。后来,王美玉在1987年结婚,申请到另一间政府组屋。 接着... 妹妹王美华就补上空缺,继续还贷之路,房贷则从王美华公积金扣除。 到了1993年,王美华结婚,也申请到了另一间政府组屋,原本的房子就改由父母两人联名拥有。 姐姐王美玉改用现金方式,帮父母缴交房贷,直到2016年房贷缴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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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姐妹俩都拥有新组屋,之前所支付的房贷就退回到两人的公积金户头。 父亲在2009年过世,屋子便由他们的妈咪全权拥有。 妈咪在2013年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唯一的儿子王裕兴... 这直接激起了王美玉和王美华两姐妹的反对,两人因此将还住在社区医院的母亲告上法庭。 没错! 作为妈咪,这会还在医院的病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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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很简单,房贷是由王美玉和王美华两姐妹出钱,因此房子她们有份。 不过法官指出,建屋局法令明文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拥有第二间政府组屋利益,最后判诉两姐妹败诉。 法官在判词提到,两姐妹所呈堂的证据不够有力,足以让他驳回诉求。 但... 这远没有结束... 法官也对两姐妹向自己的妈咪要求讼费的决定感到失望,法官指母亲只是把屋子当成是自己的,才会把它留给儿子,即使两姐妹胜诉,他也不会令母亲支付堂费。 而所谓的“重男轻女”的母亲在遗嘱里解释说,儿子与他的家人都住在房子里,为了给他们有个家,才会把屋子留给儿子。但母亲也感激两个女儿出钱,并希望女儿能体谅她的苦衷。 母亲也在遗嘱里表示,希望孩子间能大方并善待彼此,不要为了她的遗嘱或屋子吵架。 ... 故事会这样结束吗? 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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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姐妹俩申请屋子的买卖禁令(Caveat),表示两人拥有屋子利益。 姐姐王美华在法官询问后,确认所缴付的房贷已退回,最后放弃与母亲争屋子。 而妹妹王美玉表示,房贷由她出钱支付,因此屋子日后变卖,卖屋所得应归她所有。 ... 到这里,故事还在继续... 结局会走向何方,一切还要等尘埃落地... 道德!法治!良知! 一个家庭,一套房子,能牵扯出太多、太多的社会因素... 对此! 各位看官怎么看?赶紧在评论区里怼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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