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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男子为了放假,不断结婚、离婚,在37天内向公司申请了四次婚假,
结果因为公司只批准第一次的婚假而向劳动局提出检举,导致公司被罚款2万元台币。公司不甘示弱,反诉员工恶意滥用婚假。
台湾报道,这名男子是一家银行的员工。他在去年4月6日结婚,向银行请了8天婚假及2天例休,共放了10天假。
4月16日假期结束后,他马上离婚,隔天又与同一人登记结婚,再次申请8天婚假。
4月28日,他又再度离婚,隔天又第三次结婚,再次申请婚假和年假。5月11日,他第三次离婚,隔天第四次结婚,又向银行申请了婚假。
(图片来源网网络)
银行认为,这名员工在37天内结婚四次离婚三次,对象都是同一人,质疑根本不是有心结婚,而是滥用婚假,因此按劳工请假规定,只批准了他第一次的8天婚假申请。
这名员工却告到劳动局,指银行欠他24天假期。劳动局经过审理后,也认为银行违反《劳动基准法》,于是罚款银行2万元。
银行向诉愿委员会反诉这名员工违反规定。委员会调查后认为,劳动局没有核实这名员工是否滥用权力和违反诚信原则,
也无厘清银行拒给职员婚假的合法性就进行惩处,因此决定取消原判。
不过,劳动局认为,这名员工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劳基法》并没有规定得跟不同人结婚才能批准婚假。
诉愿委员会已要求当局重新查办,并在60天内重新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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