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证件翻译出新规 公证需要律师协会盖章

2017-03-15 · 1928 阅读
我们都知道,根据新加坡移民厅(ICA)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时,非英文文件均需翻译公证。从2015年8月起,移民厅只认可以下三种翻译公证:
1.使馆提供的翻译
2.公证处(具有公证资格的机构)提供的翻译
3.由使馆认证的私人翻译
现在,关于第二类翻译认证,新加坡又出台了新的政策:
2017年2月15日起,根据新加坡法律学会的规定要求,证件翻译公证程序调整,在原公证收费之上,增加新加坡律师协会盖章认证,每份认证加收80新元!其它翻译收费及程序不变。
新的认证长这样:
律师公证_meitu_1.jpg


分类:
PR
关注下面的标签,发现更多相似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