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收了钱才向你们推荐这款面膜

2016-09-01 · 1416 阅读
本帖最后由 新加坡政策 于 1-9-2016 09:31 编辑

有一件事情,被吐槽很久了,那就是明星微博推荐产品。以面膜为例,有人在微博上这样晒:
面膜1.jpg

也有这样的:
面膜2.jpg

你真的以为明星们用了这些产品觉得好用才无偿推荐给粉丝的?图样图森破!要知道,在这个代言费动辄上百万的时代,明星嘴里说的每一个字都是有价值的——说白了,除个别情况外,这是一种新的广告手段,是商家花了钱之后的结果。

然而这种广告却被以非广告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大有泛滥开来的趋势。这事没人管吗?当然不,最近新加坡当局就出台了相关规定。
面膜3.png

图片来自新加坡ASAS
监管广告内容的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 of Singapore)拟定指导准则,要求在网上或社交媒体刊登广告的商家及博客(blogger)等遵守,确保广告内容无误导性,公平对待消费者。

其中一条要求就是,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肯定某个产品或服务的用户,如果与商家有任何利益关系,必须毫无隐瞒地披露这层关系。这意味着,社交媒体用户或博客须列明自己是在收取酬劳或赞助下,贴文评估或赞扬某产品或服务。

此外,进行营销的商家不能利用“灌水”手段,令自己在这些社交媒体上的贴文、视频或账号,显得比现实情况还受欢迎,或让人以为某网页的点阅浏览率高,或有很多人分享传阅等。

广告标准管理局指出,条例从昨日起生效,广告刊登者和商家将有一个月宽限期适应新条例。

当局警告,将要求无法遵守条例业者或媒体修改广告,否则必须撤除广告。当局也不排除收回广告时间或版位,让那些拒绝遵守条例者无法继续刊登广告。违例博客则将可能因当局介入而无法获得应得的酬劳。

所以,新加坡亲爱的大V们、网红们,麻烦以后打广告,请标明:“对不起,我收了钱才向你们推荐这款面膜!”
(信息来源: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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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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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1 个

liqiqi LV5

发表于 1-9-2016 21: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qiqi 于 1-9-2016 21:17 编辑

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公平原因。我觉得挺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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