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把孩子打掉之后男方是否需要付精神损失费

2015-12-20 · 5858 阅读
跪求各位大侠,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如果怀孕后把孩子打掉之后男方是否需要付精神损失费, 双方还没有结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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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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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9 个

彷徨狮城 LV4

发表于 21-12-2015 16: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lindan823 发表于 21-12-2015 13:15
新加坡不接受婚前一切

也就是说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对吧?

郑丽颜 LV7

发表于 21-12-2015 17: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良心, 而不是法律

彷徨狮城 LV4

发表于 21-12-2015 19: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郑丽颜 发表于 21-12-2015 17:13
这个问良心, 而不是法律

虽然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但是我愿意并且已经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也给了它一些钱买点东西补补身子。

现在就是想问一下新加坡这边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抛开感情和道德的考量,是不是和中国一样, 所有医疗费用都平摊?

只想问一个法律问题,谢谢

点评

劈腿啊?你可以一分钱不掏的,她也拿你没办法。但是怀孕了还要跟你分手,楼主你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发表于 11-2-2016 10:12
木有法律管这个.虽然坡县不鼓励堕胎  发表于 22-12-2015 10:03

maomaolaopo LV5

发表于 24-12-2015 19:2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结婚 就是不受法律保护

嬉皮残疾 LV5

发表于 28-4-2016 15: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结婚,属于个人行为。。。

TJAOWEI LV16

发表于 19-5-2016 18: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彷徨狮城 发表于 21-12-2015 19:21
虽然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但是我愿意并且已经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也给了它一些钱买点东西补补身子。

...

钱都花, 随他去吧

medp1128 LV6

发表于 16-7-2016 01: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有精神损失费, 这和结不结婚无关。
生孩子完全由女方做主,男方无权干涉。孩子只要生下来, 不管是否结婚,父母双方都需要提供抚养费。
既然决定权在女方, 女方怎么能要精神损失费呢?双方都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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