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6 个

踏水无痕 LV4

发表于 5-12-2014 11: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贴勇气可嘉,可是仔细一看一切都不大符合逻辑。如果你样样好有责任心,全部是你前夫的错,那你不会净身出户你身上的肉你都得不到 ,何况以楼主的年纪,孩子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幼童。试问,哪个“具有责任心和有家庭观念且无不良嗜好”的男人希望将来自己孩子的妈妈是这样的过日子呢?

既然勇敢迈出第一步,就要继续勇敢下去,详细说说,这样才会取得理解。当然,如果楼主只是要打发寂寞,那就另当别论。

flyfly LV15

发表于 14-5-2019 06: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未必。1楼主没说财产全归男方。并且新加坡这地方如果碰到坏人,1个月把1万工资用完无钱可分概率并不低。她也说自己有稳定工作,所以没拿赡养费很正常。 2 有时候得不到小孩就是因为有责任考虑小孩利益,真正不考虑小孩利益的把小孩从熟悉的家里强行带走,然后法院倾向于维持现状,大家都想得到方法,只是很多人做不出罢了。如果2个都没责任,今天你抱走,明天她抱走,那对小孩是灾难。这个也是立法者为难之处。毕竟新加坡的原则是,即使你是过错方,对不起这个家庭,依旧倾向于让小孩少一次折腾。

HARDDISK123 LV10

发表于 3-7-2019 16:2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微信号:Q18270312659

HARDDISK123 LV10

发表于 3-7-2019 16:2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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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rre0511 LV2

发表于 5-7-2019 10:0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83年3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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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海洋 LV5

发表于 5-7-2019 10: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1983=31

Pierre0511 LV2

发表于 5-7-2019 10:3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没看到几年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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