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81 个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3-10-2014 18: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郑丽颜 发表于 23-10-2014 18:08
其实呢, 我要说的是, 无论是实验, 还是赚钱为目的, 只要敢于尝试, 就值得鼓励, 值得赞扬, 比只会 ...

世界上就是有一群人,自己不敢做不去做,但是勇于躲在电脑后面做键盘英雄批判别人。十年前在做这样的事,十年后还是一样。那些被他们批判过的人,不论成败,都在他们的口水中成长了,历练了。各取所需。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3-10-2014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yishun2009 发表于 23-10-2014 18:19
哥说创业以赚钱为目的, 或主要目的。而你却说哥说唯一目的。

如果真如你所说, 这个公司创业的宗旨, 以学 ...

提不提别的原因,轮不到你来做主。因为你只是一个网友,我对你没有责任没有义务让你知道。

如何量化学习量,轮不到你来知道。因为你只是一个网友,我对你没有责任没有义务让你知道。

我不想和你多抠字辩论,因为觉得浪费时间。上你自己发言的图,你自己看,通篇你没有提过“主要”两个字在目的前面,只看到你说赚钱!赚钱!赚钱!

如果你不再继续回复我,我会很谢谢你,和以前一样。




yishun.jpg

yishun2009 LV17

发表于 23-10-2014 18:34: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郑丽颜 发表于 23-10-2014 18:08
其实呢, 我要说的是, 无论是实验, 还是赚钱为目的, 只要敢于尝试, 就值得鼓励, 值得赞扬, 比只会 ...

姐, 俺佩服熊妹子还来不及哪。而且以前俺还登录过该公司网站, 看他们办得有声有色, google上的广告也放了, 俺还祝福熊妹子生意兴隆哪!

俺这次只是从熊妹子回帖的字里行间, 看到的都是自己如何拼命地干, 而别的股东如何如何, 指责别人的错, 别人的错导致这个公司目前的状况。而她说的这些乱象, 都是她创业初期能预期到的, 网站无数人提醒, 为何还要怪别人?

难道她自己没有一点责任?

angel_luo LV5

发表于 23-10-2014 18: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yishun2009 发表于 23-10-2014 18:34
姐, 俺佩服熊妹子还来不及哪。而且以前俺还登录过该公司网站, 看他们办得有声有色, google上的广告也放了 ...

再次纠正你,我从来没有说过就我一个人死命干,然后错都是别人的,请你不要再继续造谣了好吗?真想报警啊。

网站无数人提醒什么?提醒了又如何?我现在提醒你,地震时候你要怎样可以避免丧命,但是你觉得你能保证地震来了你真的逃得了吗?不要总是站在书上说话。

yishun2009 LV17

发表于 23-10-2014 18:4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ngel_luo 发表于 23-10-2014 18:25
提不提别的原因,轮不到你来做主。因为你只是一个网友,我对你没有责任没有义务让你知道。

如何量化学习 ...

谢谢你的联贴。

这正说明哥说的赚钱是"目的", 而你说哥说"唯一目的"。而且哥前一个帖奏说到"赚钱是主要目的, 你为何不引用那个? 哥多冤啊。

你回不回帖, 也不能说明神马, 哥说了神马, 你又说了神马, 大家都看在眼里。哥发帖, 从不奢望哪个朋友回帖。

yishun2009 LV17

发表于 23-10-2014 18:4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ishun2009 于 23-10-2014 19:03 编辑
angel_luo 发表于 23-10-2014 18:39
再次纠正你,我从来没有说过就我一个人死命干,然后错都是别人的,请你不要再继续造谣了好吗?真想报警啊 ...


报警? 妹子你吓死哥了。

哥只是看了你的回帖后有这种感觉, 难道你不准哥有这种感觉? 那你说, 你希望哥有神马感觉?

yishun2009 LV17

发表于 23-10-2014 19:02: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ishun2009 于 23-10-2014 19:04 编辑

第113楼, 俺第一帖, 开头奏说"创业赚钱为主要目的"; 而熊妹子却引用俺后面帖子的"赚钱是目的", 改为俺说的是"赚钱是主要目的"。你看出来熊妹子中间加料了吗?

可见熊妹子扣大帽子功夫, 哥真服了, 哈哈!

yishun2009 LV17

发表于 23-10-2014 19:1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头又仔细研究了一下熊妹子122楼引用她最开始的广邀英雄谱, 肿么看都看不出此帖说的主题是"学习是创业的主要目的"; 而哥却注意到其中熊妹子提醒潜在的合作者, 发发小财, 奔奔小康, 是很有可能的! 这不是说创业的目的吗?

哥想不通啊。

yishun2009 LV17

发表于 23-10-2014 19:19: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ngel_luo 发表于 23-10-2014 18:39
再次纠正你,我从来没有说过就我一个人死命干,然后错都是别人的,请你不要再继续造谣了好吗?真想报警啊 ...

哥的"提醒"一说, 不是说提醒你之后, 你在创业过程中奏能避免这些人或事; 哥的意思是, 既然都有人提醒了, 那么一年多后你还怪这个指责那个的, 好像才发现一样, 哥奏看不懂了。

点评

你是谁的哥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4-10-2014 12:22

goldenstar LV5

发表于 23-10-2014 19:20: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ngel_luo 发表于 23-10-2014 11:10
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老是在说把所有股东拉入董事会。。天哪要解释多少遍?股东不等于董事会成员。我们董事会 ...

那怎么会让他们影响到公司。
股东人数大到一定基数就不存在素质问题了。平均素质都是一样的,就算再换50人也是一样。
恕我直言,公司搞到拆伙, 主要责任是架构规则设计者的问题, 不论后期付出多么多。
应该学习到自己犯的错, 成功案例不可能是几百名挑选过的合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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