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27 个

weihunhun LV7

发表于 25-6-2014 14: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小头 发表于 25-6-2014 11:42
如果租客搬家了,还没有来得及更新地址,房主有权利拆租客的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吗?
...

是的 有权利。
具体法律条文, 请翻阅新加坡的法律条文。

点评

我去年问过singpost,hotline讲只要房子是屋主的,无论attn给谁,屋主是有权力去打开或者处理的。后来我去买邮票的时候又顺便问了柜台的人,回答相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5-6-2014 14:41

毛小头 LV5

发表于 25-6-2014 14: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鱼鱼的淘淘
我去年问过singpost,hotline讲只要房子是屋主的,无论attn给谁,屋主是有权力去打开或者处理的。后来我去买邮票的时候又顺便问了柜台的人,回答相同
=====================
这个条规太不合理了,极端情况,屋主可以拆租客的信,哪怕租客还住在里面,可以拆配偶的信,可以拆孩子的信。。。

洗雨洪晴 LV4

发表于 25-6-2014 15:16: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别太热心,别拆信件,拆了就别找人,哈哈。

至少也得有人来楼主帖里说声谢谢才对。

odincs LV15

发表于 25-6-2014 16: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dincs 于 25-6-2014 16:33 编辑
洗雨洪晴 发表于 25-6-2014 15:16
学习了,别太热心,别拆信件,拆了就别找人,哈哈。

至少也得有人来楼主帖里说声谢谢才对。 ...

同意,本来楼主是好心发帖找人的,结果不仅找到的事主不感激,帖子里还变成讨论拆信有没犯罪,有没道德问题了。。。。

这是在批判楼主不对呢,还是??????

老实交代,本人也是个极其不道德的人,因为买的是二手HDB,经常收到一些不知名的信件(核实过,非前屋主的,估计是前前屋主),大多数都写上NO SUCH PERSON,丢回去退信的箱子。
但是如果同样的信件连续收到,且政府有关的,我也会拆开看看。

楼主只拆了一封,就被批判了,我2年多里,拆了起码4-5封啦,那不就是道德败类啦。。。。。

forgetmenot LV17

发表于 25-6-2014 22: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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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无声 LV11

发表于 26-6-2014 11: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odincs 发表于 25-6-2014 16:25
同意,本来楼主是好心发帖找人的,结果不仅找到的事主不感激,帖子里还变成讨论拆信有没犯罪,有没道德问 ...


谢谢体谅。这信不是我拆的,是楼下大姐。她想得很简单:住这楼的人填错门牌号了,看里面有啥信息。

其实这封信如果退回ICA,结果是很明显的,ICA绝对不会觉得他们弄错地址,而是会觉得这个申请人离开新加坡了。

怎么说呢,那申请人倒是有好运气。。。。人心复杂啊。

懂球弟 LV2

发表于 26-6-2014 11: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啊,不管是ica还是别的什么机构,除了那种要验证收件人居住地址的,其他的还是赶紧采用电子邮件或者网络查询的方式吧,都啥年代了,还寄纸信太落后。

冏冏有神 LV17

发表于 26-6-2014 12: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心好脾气啊。换作是我,做好事还对我无礼的,肯定当场电话里臭骂她一顿,撕了让她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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