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资料补交的问题

2014-01-16 · 1248 阅读
香港法院出的结婚令=离婚证明,可是是中文版,法院不可以再出英文版。 需要去公正翻译吗?还是翻译后去找香港律师楼做公证吗?有人遇到这种情况吗?需要去补交pr的资料,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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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4 个

good99 LV7

发表于 16-1-2014 21: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这边法院可以办理翻译。
签名处热点问题有

阿cin与楚莹 LV6

发表于 16-1-2014 22: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16-1-2014 21:53
这边法院可以办理翻译。
签名处热点问题有

现在已经在香港做好翻译了,但是有个问题,香港翻译公司做出来的翻译,ica认可吗?还是还要去香港律师楼宣誓下比较好呢?

good99 LV7

发表于 17-1-2014 09: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cin与楚莹 发表于 16-1-2014 22:31
现在已经在香港做好翻译了,但是有个问题,香港翻译公司做出来的翻译,ica认可吗?还是还要去香港律师楼 ...

觉得没必要。不然还不如在这里法院再作一次

王二宝 LV5

发表于 17-1-2014 10: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cin与楚莹 发表于 16-1-2014 22:31
现在已经在香港做好翻译了,但是有个问题,香港翻译公司做出来的翻译,ica认可吗?还是还要去香港律师楼 ...


认可的,新加坡出的也只是翻译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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