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53 个

估计错误 LV6

发表于 25-7-2013 01: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AlenNian 发表于 25-7-2013 00:44
建议回来去ICA,人在新加坡应该会比较容易RENEW。

刚才有跟老板沟通,本来是要8月中旬才回新加坡的,老板答应明天先帮我打去ICA问问情况,如果有需要同意我提前回来

t5217 LV5

发表于 25-7-2013 0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问这里问都解决不了,和ica沟通才是根本的解决方法!

晓林 LV5

发表于 25-7-2013 08: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ica可能根本不知道你们离婚的事,在没有被通知的情况下,两人分居两国一年,不见一面,ica认为有必要召集你们一起面试,需要看看你们婚姻的真伪。。。。小孩子头脑反应真慢,说半天也不懂。。。

晓林 LV5

发表于 25-7-2013 08: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是一种可能,对你生活状态不正常的怀疑。
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认为你拿pr,从来源(由前妻担保),从生活状态(根本不在新加坡工作生活)都认为不必要持有pr,找个由头剥夺你的pr...

tonyupheo LV9

发表于 25-7-2013 09: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有人和他说。他是DPR,离婚之后,除非够的上PR的条件,不然肯定会被取消PR的。这么简单的问题他怎么就绕不明白?上次给他一年的PR都够好的了。这一年就是他的考察期,问题是这一年还瞎折腾。

最后的吻 LV15

发表于 25-7-2013 10: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tonyupheo 发表于 25-7-2013 09:35
怎么没有人和他说。他是DPR,离婚之后,除非够的上PR的条件,不然肯定会被取消PR的。这么简单的问题他怎么 ...

看完全部评论,其实包括晓林在内的大家都已经说了,可能比较委婉吧楼主不明白。。。

楼主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就是觉得离婚后延期的PR是靠自己申请来的,和前妻没有关系。可事实是,还有一定关系吧。因为结婚期间楼主没有工作也就不存在交CPF和交税的事情,那么续签PR的时候人家给你一年,已经是很好的了,如果这一年内你的学历薪水等够得上现在PR的条件,那么一年后继续续签应该问题不大。

幽幽暗香浮动 LV13

发表于 25-7-2013 10: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tonyupheo 发表于 25-7-2013 09:35
怎么没有人和他说。他是DPR,离婚之后,除非够的上PR的条件,不然肯定会被取消PR的。这么简单的问题他怎么 ...

这个。。。如果DPR离婚后保留PR的条件肯定没有申请PR那么严格啦,就是说虽然你是DPR,但是离婚后只要你有工作,还是可以凭自己续签PR的。但是这个是对DPR一直在新加坡工作的人来说的,我觉得楼主最大的情况在于不在新的时间太长了,前五年是这样结果续签给了一年的,结果这一年他又跑回中国了,所以才出问题了

丫头88 LV18

发表于 25-7-2013 10:5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是不是DPR没关系,之前renew了一年就是在警告楼主,给你个观察期,这段时间好好呆在新加坡工作再renew 5年基本没问题,可是楼主这一年也不在新加坡,那能给你renew才怪了

tonyupheo LV9

发表于 25-7-2013 10: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nyupheo 于 25-7-2013 22:36 编辑
最后的吻 发表于 25-7-2013 10:26
看完全部评论,其实包括晓林在内的大家都已经说了,可能比较委婉吧楼主不明白。。。

楼主一直在纠结一个 ...

他不是不明白,是钻到死胡同里面去了。
他的观念就是,我缴CPF了,就应该给我Renewal PR
也许还有很多和楼主一样的人,觉得缴了CPF就万事大吉了。
但是他们没有考虑过PR Renewal的其他条件:
1)你缴CPF,但是你交税了吗?
2)你说你工作在海外,可以不用交税。但是你的收入是产生在新加坡(新加坡公司支付到你新加坡账户的薪水)。在新加坡产生的收入就必须要“报税”(我用的是报税,不是缴税)。
3)你可以说“我拿的是海外收入,在海外产生的收入,就是国外发给我的,在新加坡是0收入”。这种说法合理,但是不合理的是,你既然是海外收入,你缴CPF干嘛?

都是自相矛盾,LZ一再声明自己是公派,公派你过去的公司HR难道不知道吗?这些不是HR的基本常识吗?
你1年有缴CPF没有报税,ICA的人有理由怀疑你收入的合法性。

估计错误 LV6

发表于 25-7-2013 11: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25-7-2013 08:19
问题是ica可能根本不知道你们离婚的事,在没有被通知的情况下,两人分居两国一年,不见一面,ica认为有必要 ...

可能是我没有表达清楚,或者你没理解清楚,之前的5年PR,我一直呆在新加坡,只是不需要出去工作,之后离婚了,在PR到期的时候找了份工作,在RENEW的时候公司帮我交的文件清楚的写到会把我派往中国,这一点ICA很清楚,所以我不在新加坡的时间仅仅是从去年8月到现在,我结婚3年,就算ICA真的不知道我离婚了,由于工作原因分居两地一年,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从头到尾,你不是怀疑我公司的真实性就是在怀疑我婚姻的真实性,不过你的意见我想你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我也很了解了,所以谢谢你,我还想听听其他人的意见,就不麻烦你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